寿县招投标中心征集建设工程造价合作机构招标公告

寿县招投标中心征集建设工程造价合作机构招标公告

寿县招投标中心征集建设工程造价合作机构公告

为了提高寿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加强对工程造价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工程造价中介机构的从业行为,逐步建立有效的竞争机制和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74号令《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建设部75号令《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寿县招投标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征条件
(一)在安徽省内注册成立时间2年以上,具有乙级及以上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二)近2年内从事过工程量清单编制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
(三)具有6名以上在本单位注册的在职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师和造价员总数不少于12人,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较高的执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
(四)企业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五)向寿县招投标中心缴纳诚信、质量保证金10万元(签订合同前缴纳,无息)。
二、报名资料及报名方式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3)入库申请表;(4)造价咨询业绩合同;(5)造价人员名册;(6)造价人员注册证书及养老保险证明。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可现场送至寿县招投标中心综合部,或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发至sxzbtb@vip.sina.com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李勇****-*******
报名时间:2013年4月7日至4月25日。
地址:寿县招投标中心综合部(寿春镇君子大道东段,现代汉城小区南大门西侧50米)。
三、 会员库管理
(一)征集结束后从满足应征条件的报名企业中择优选择8家,经现场考察后组建寿县建设工程造价合作机构会员库,签订造价咨询服务合作协议,期限2年;
(二)服务内容:工程量清单(含控制价)编制;
(三)造价咨询服务费:皖价服〔2007〕86号 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70%(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只收取工程量清单编制费)。造价咨询服务费在编制控制价时列入其他项目清单--预留金(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由寿县招投标中心从中标企业缴纳的保证金中扣留,予以支付;
(四)造价咨询业务承接:全县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的编制单位需统一在该会员库中按照轮候的原则选定,各招标人不得自行选定;各会员单位承接的造价咨询业务没有完成前不得承接新的业务,不得有选择性地承接新业务;
(五)每单位指定一名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公司负责人作为业务经办人员;
(六)对会员单位的考核严格执行《寿县造价咨询合作机构考核管理办法》。
四、附件
1、《寿县招投标中心造价咨询合作机构会员库入库申请表》
2、《寿县造价咨询合作机构考核管理办法》
3、《寿县招投标中心造价咨询服务合作协议》





寿县招投标中心
二○一三年四月七日

寿招发〔2013〕7号关于印发寿县造价咨询合作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部门,各造价咨询单位:现将《寿县招投标中心造价咨询合作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三年四月三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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