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车墩镇一季度政府购买社会组织项目公示
2021年车墩镇一季度政府购买社会组织项目公示
一、2021年车墩镇一季度政府购买社会组织项目
2021年车墩镇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 | |||||
项目编号 | 需求部门 | 项目名称 | 服务对象 | 项目预算(元) | 项目周期 |
sjcd2021-01-001 | 社事社区办 | 车墩镇“关爱功臣”项目 | 辖区内退役士兵及三属等1500多人 | 150000 | 2021.6.1-2022.12.31 |
sjcd2021-02-001 | 团委 | 爱心暑托班 | 车墩、华阳桥学校小朋友 | 120000 | 2021.7-2021.8 |
sjcd2021-02-002 | 团委 | “百年风华正青春 建功奋斗新时代”车墩镇纪念五四运动102周年主题活动 | 车墩镇青年 | 49000 | 2021.4-2021.5 |
sjcd2021-03-001 | 妇联 | 知心大姐工作室法律援助 | 全镇妇女儿童及家庭 | 22500 | 2021.4.1-2021.12.31 |
sjcd2021-04-001 | 司法所 | 车墩镇法律服务项目 | 法律服务需求者 | 175000 | 2021.4.1-2022.12.31 |
二、2021年车墩镇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要求
1.承接组织须具备的条件
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所申请项目应与其业务范围相关。
2.递交项目方案
凡有意愿参与项目承接的社会组织可于2021年3月24日前向车墩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递交项目方案,发送至车墩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邮箱:cdzshzz@163.com;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项目方案恕不接受。
3.项目监管要求
项目执行过程中承接单位须接受项目需求方和项目代理方的检查要求,并向项目需求方每月准时递交项目业务活动表和项目完成情况月报表,项目过半后须向项目需求方准时递交项目中期报告。
4.项目结案要求
项目结束后承接单位须向需求方提供台账、项目决算表、项目总结报告等相关数据资料(特殊数据材料由需求方自行列定)。
5.项目代理方信息
代理单位:车墩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联系人:蔡丽佳、高叶红
联系电话:33550190
三、2021年车墩镇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需求书
项目编号 | sjcd2021-01-001 |
采购方式 | 三方比价 |
项目名称 | 车墩镇“关爱功臣”项目 |
项目概述 | |
项目背景及内容 | 为辖区内的部分优抚对象提供政策宣传、精神慰籍、部分生活辅助等服务,项目开展每月不少于1次 |
项目目标 | 关心关爱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提升重点优抚对象幸福感 |
购买资金量 | 150000元 |
服务需求 |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本项目主要包含六大服务种类:个案管理、上门服务、庆生祝寿、座谈讲座、市内参观活动、主题活动。 一、个案管理 为A类对象建档,主要记录对象基本情况、家庭成员、主要问题和诉求、评估与诊断、工作计划、服务记录、结案和未来计划及建议。 二、上门服务 为A、B两类对象提供上门服务,主要包含医疗服务、生活服务和助老服务,A类对象一周上门一次,B类对象一月上门一次,日服务对象不低于三人。 三、庆生祝寿 为A类对象庆生祝寿,购买生日蛋糕,集体庆生。一年一次,时间为八一前后。 四、讲座座谈 为A、B、C三类对象开展座谈讲座,每次不少于1.5小时,有照片、有签到、有材料。周期内不少于三次。 五、市内参观活动 组织A、B、C三类对象开展市内参观活动,至少每20人配置1名随行志愿者。周期内不少于一次,时间在重阳节前后。 六、信访接待 每周二、四上午在镇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信访接待工作,平时在办公场所信访接待。 七、各类主题活动 按季度组织A、B、C三类对象开展各类主题活动,项目周期内开展不少于4次。 |
服务周期 | 2021年6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
受益人群及人数 | A类: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在乡复员老军人;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因公牺牲军人家属及病故军人家属。 B类:军休干部;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人员;参试人员;其他因公牺牲军人家属及病故军人家属。 C类:农村籍退役士兵;现役军人家属及退伍军人等。 三类人员合计1500多人 |
项目实施地点 | 根据项目活动要求自定 |
价格构成 | 生活辅助服务费用、文艺演出及精神慰籍活动费用等 |
申请机构要求 | |
资质要求 (承接组织条件) | 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所申请项目应与其业务范围相关。 |
服务团队要求 | 具有相关生活辅助服务团队,有相关文艺活动经验。 |
其他说明 | |
监管要求 | 项目执行过程中承接单位须接受项目需求方和项目代理方的检查要求,并向项目需求方每月准时递交项目业务活动表和项目完成情况月报表,项目过半后须向项目需求方准时递交项目中期报告。 |
付款条件及方式 | 分段划拨,以具体合同为准。 |
项目需求方信息 | 需求单位:车墩镇社事社区办 联系人:刘斌 联系电话:57602286 |
项目代理方信息 | 需求单位:车墩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联系人:蔡丽佳、高叶红 联系电话:33550190 |
项目编号 | sjcd2021-02-001 |
采购方式 | 三方比价 |
项目名称 | 爱心暑托班 |
项目概述 | |
项目背景及内容 | 响应上海市政府实事工程,解决暑期孩子“看护难”问题,在车墩学校和华阳桥学校举办车墩镇爱心暑托班,提供小学生暑假期间看护服务和课程安排等,开设两期暑托班 |
项目目标 | 引入第三方社会组织参与管理,进一步丰富课程内容和办班质量,将爱心暑托班打造成镇团委品牌实事项目 |
购买资金量 | 120000元 |
服务需求 |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开设两期暑托班,共3班次。每个班次40人左右,为期4周。两期共100-120人次,8周。拟开设暑期作业辅导、文化传承、艺术陶冶、科学普及、拓展活动等课程。各课程不少于5次。帮助小朋友通过百家姓弟子规诗经、唐诗硬笔书法传统故事分享会 ,创意粘土、不织布贴画、油画T恤、手工创意制作、拼豆沪剧赏析 ,应急自护常识交通、食品安全知识问答、垃圾分类小游戏、学习气象小知识 ,参观G60科创走廊展示馆、参观松江非遗传习基地绘本演出等形式丰富暑假生活。由社会组织提供看护服务,为暑托班设置新颖有创意的课程和活动,采购班服、书本等物资,为孩子们提供午餐,安排老师保障暑托班运行安全顺畅。 |
服务周期 | 2021.7-2021.8 |
受益人群及人数 | 车墩学校,华阳桥学校小朋友,100-120人 |
项目实施地点 | 车墩学校 华阳桥学校 |
价格构成 | 教学活动费用、老师和志愿者补贴、教学物资、午餐费等相关必须费用 |
申请机构要求 | |
资质要求 (承接组织条件) | 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所申请项目应与其业务范围相关。 |
服务团队要求 | 有承接过暑托班项目的团队 |
其他说明 | |
监管要求 | 项目执行过程中承接单位须接受项目需求方和项目代理方的检查要求,并向项目需求方每月准时递交项目业务活动表和项目完成情况月报表,项目过半后须向项目需求方准时递交项目中期报告。 |
付款条件及方式 | 财政资金划账 |
项目需求方信息 | 需求单位:车墩镇团委 联系人:窦天健 联系电话:18217310132 |
项目代理方信息 | 需求单位:车墩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联系人:蔡丽佳、高叶红 联系电话:33550190 |
项目编号 | sjcd2021-02-002 |
采购方式 | 直接委托 |
项目名称 | “百年风华正青春 建功奋斗新时代”车墩镇纪念五四运动102周年主题活动 |
项目概述 | |
项目背景及内容 | 为纪念五四青年节102周年,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引领广大青年参与发展、展现风采。 |
项目目标 | 展示车墩镇青年风采,激励广大青年立足岗位、倡导文明,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现代化新车墩奉献聪明才智。 |
购买资金量 | 49000元 |
服务需求 |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本次活动是为纪念五四青年节102周年,镇团委将通过合唱、情景剧、诗朗诵等节目表现车墩青年良好的精神面貌,展示车墩镇青年风采,激励广大青年立足岗位、倡导文明。社会组织为本次活动提供硬件支持包括电子屏、音响、小蜜蜂、活动现场布置、背景制作、道具设计及安装等。 |
服务周期 | 2021.4-2021.5 |
受益人群及人数 | 车墩镇青年,100人 |
项目实施地点 | 车墩镇 |
价格构成 | 硬件支持、后勤保障等。 |
申请机构要求 | |
资质要求 (承接组织条件) | 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所申请项目应与其业务范围相关。 |
服务团队要求 | 有承接过高质量主题集会的团队 |
其他说明 | |
监管要求 | 项目执行过程中承接单位须接受项目需求方和项目代理方的检查要求,并向项目需求方每月准时递交项目业务活动表和项目完成情况月报表,项目过半后须向项目需求方准时递交项目中期报告。 |
付款条件及方式 | 财政资金划账 |
项目需求方信息 | 需求单位:车墩镇团委 联系人:窦天健 联系电话:18217310132 |
项目代理方信息 | 需求单位:车墩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联系人:蔡丽佳、高叶红 联系电话:33550190 |
项目编号 | sjcd2021-03-001 |
采购方式 | 直接委托 |
项目名称 | 知心大姐工作室法律援助 |
项目概述 | |
项目背景及内容 | 近年来,车墩辖区内开展了大面积动拆迁工作,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等家庭矛盾问题比较突出,妇女在家庭中的权益保护还面临着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2020年镇妇联“知心大姐工作室” 共接待来信来访25例,接待、调处率分别为100%、98%,涉及房屋宅基地纠纷、赡养纠纷、继承纠纷、婚姻纠纷、赔偿纠纷等,面向妇女群众开展法治宣传和咨询服务,参与群众近2000人次。镇“知心大姐工作室”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作用,积极参与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为妇女提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信访维权、法律、心理、健康、家教等各项咨询服务,有效地促进了家庭的平安幸福。 |
项目目标 | 配合镇妇联“知心大姐工作室”,常年面向全镇妇女儿童及家庭,调解家庭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开设妇女维权咨询、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覆盖人数为全镇妇女儿童家庭,服务频次为全天候。 |
购买资金量 | 22500元 |
服务需求 |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服务地点:车墩镇影视路28弄1号110室(车墩镇知心大姐工作室) 服务时间:每周二、周四 9:00-11:00 13:00-16:00 服务内容: 1.人民调解:依照法律、政策及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车墩镇辖区内发生的家庭纠纷等进行必要的调查,在当事人自主自愿的情况下,主持调解,制作调解协议书并回访; 2.法律咨询:就车墩镇辖区妇女儿童维权咨询,作出解释、说明,为当事人提供建议和解决方案; 3.法治宣传:根据车墩镇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引导妇女群众学法守法用法; 4.在完成基本内容的要求上,根据自身资源、能力、需求等因素,叠加相关服务内容、服务数量等。 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进一步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满足妇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为车墩辖区内家庭提供及时、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
服务周期 | 2021年4月—2021年12月,共计9个月 |
受益人群及人数 | 法律援助需求者,预计受益人数2000人 |
项目实施地点 | 车墩镇“知心大姐工作室” |
价格构成 | 项目费用包括:驻站人员费用、讲课费、资料费、误餐费、交通费、手机通讯费等共计22500元。 |
申请机构要求 | |
资质要求 (承接组织条件) | 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所申请项目应与其业务范围相关。 |
服务团队要求 | 1. 配备一名服务站工作人员,具有10年以上调解经验,并持有法律工作者证,熟悉车墩镇情况优先; 2. 配备一名财务记账人员,具有1年以上民非企业工作经验; 3.配备一名出纳,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
其他说明 | |
监管要求 | 项目执行过程中承接单位须接受项目需求方和项目代理方的检查要求,并向项目需求方每月准时递交项目业务活动表和项目完成情况月报表,项目过半后须向项目需求方准时递交项目中期报告。 |
付款条件及方式 | 本项目经费采取分段划拨方式,本项目经费总额22500元,预先划拨70%的款项,根据项目评估结果支付尾款。 |
项目需求方信息 | 需求单位:车墩镇妇联 联系人:王卫华 联系电话:57600526 |
项目代理方信息 | 代理单位:车墩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联系人:蔡丽佳、高叶红 联系电话:33550190 |
项目编号 | sjcd2021-04-001 |
采购方式 | 三方比价 |
项目名称 | 车墩镇法律服务 |
项目概述 | |
项目背景及内容 | 车墩镇涉及房屋宅基地、赡养、继承、婚姻、赔偿、劳动、合同等法律咨询及纠纷调处,呈现人数逐渐增多、案情逐渐复杂的趋势,可见群众对于法律服务的需求以及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能力要求都在日益提高,故通过购买专业服务,能够更好地给群众提供多元化的法律服务,助政府处理多类型的涉法矛盾。 |
项目目标 | 针对涉法问题,作出解释及说明,为来访人提供建议和解决方案;通过调停疏导,帮助当事人交换意见,提出解决意见,促成当事人化解矛盾;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 |
购买资金量 | 175000元 |
服务需求 |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本项目主要包含三项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治宣传。 (一)人民调解 基本内容:对矛盾纠纷进行必要的调查,查明纠纷事实经过,由承接方主持调解、记录过程、制作调解协议书并进行回访,检查当事人履行协议情况。对于没有达成协议的调解,承接方应告知当事人进入其他程序进行解决。 服务要求:服务周期内调解数量不少于170件 1、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2、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3、参与并指导村(居)调委会调处民间纠纷; 4、根据司法所的指派参与调处法院、公安、信访部门等委托移送的案件。 (二)法律咨询 基本内容:根据来访人咨询的法律问题,做到一听、二问、三答,答复来访人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并登记好接待的书面记录。 服务要求:服务周期内接待法律咨询数量不少于350件 1、来访群众咨询有关法律问题时,做到耐心周到、解释全面,不准冷落、刁难、训斥和歧视; 2、来访群众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做到耐心听取,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3、来访群众出言不逊或有其他不文明举止时,做好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和解释工作; 4、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司法所报告。 (三)法治宣传 基本内容:根据车墩镇实际情况,组织自身资源优势,策划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服务要求:1、服务周期内制作200本左右案例汇编(2021、2022两个年度各100本),平均发放至各村(居),挑选本镇上年度经典调解案件,突出释法明理、调解方法等内容,编写要符合逻辑层次、格式文字等要求,有其注重保护当事人隐私。 2、服务周期内开展法治宣传不少于10次,活动形式包括居(村)干部提高调解能力讲座、弱势群体维权讲座、国家宪法日、禁毒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要节点普法宣传等。 (四)其他 在完成基本内容的基础上,由承接方根据自身优势、能力、需求等因素,叠加相关服务内容、服务数量等。 |
服务周期 | 2021.4.1--2022.12.31,共计21个月 |
受益人群及人数 | 法律服务需求者,预计受益人数1100人 |
项目实施地点 | 车墩镇综治中心、车墩派出所公调对接室、华源居委会、祥东居委会四个服务站点 |
价格构成 | 包括项目执行人员费用、资料费用、讲课费、志愿者服务费等业务活动费用及项目管理费 |
申请机构要求 | |
资质要求 (承接组织条件) | 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所申请项目应与其业务范围相关。 |
服务团队要求 | 1、配备专业工作人员,具有10年以上调解经验或者派出所工作经验,持有法律工作者证、熟悉车墩镇情况优先; 2、配备项目对接人员,跟踪项目进度、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检查执行效果、达成项目目标; 3、配备财务人员,具有1年以上民非组织工作经验; |
其他说明 | |
监管要求 | 项目执行过程中承接单位须接受项目需求方和项目代理方的检查要求,并向项目需求方每月准时递交项目业务活动表和项目完成情况月报表,项目过半后须向项目需求方准时递交项目中期报告。 |
付款条件及方式 | 签订合同并收到发票后支付总金额40%款项,项目中期(2022年2月左右)支付总金额30%款项,最后根据项目评估结果及收到发票后支付尾款。 |
项目需求方信息 | 需求单位:车墩司法所 联系人:顾军 联系电话:57605139 |
项目代理方信息 | 代理单位:车墩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联系人:蔡丽佳、高叶红 联系电话:33550190 |
标签: 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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