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自然通风器招标公告

屋顶自然通风器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0033
项目名称: 2013-04-08[集团交易平台](设备类)屋顶自然通风器采购招标
项目类型: 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状态: 正在招标
报名截止时间: 2013-04-17 10:00
报价截止时间: 2013-04-18 10:00
联系人: 集团下属各采购组织
联系电话: 086-***-********
传真:
Email:
项目附件: [屋顶自然通风器]附件下载

物料明细(默认显示前10条,欲知全部内容请注册后登陆系统,从我要报名中查看项目)
物资名称 物资规格 物资数量 计量单位
屋顶自然通风器 05J621-3 26页,5型天窗,代号:TC5B-3530n,喉口宽3.5m 每条33米 材质为详见招标文件 4 台

内蒙古锦联铝材2*200MW电厂屋顶自然通风器招议标书2013年03月 目录设备需求一览表11 总的要求12 工程概况13 标准和规范54 技术规范65 供货范围和交货进度11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127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138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17附件一 分包与外购19技术附录二差异表19技术附录三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它内容20 设备需求一览表屋顶自然通风器设备需求一览表编号名称规格型号要求单位数量备注 屋顶自然通风器05J621-3 26页 5型天窗代号:TC5B-3530n喉口宽3.5m每条33米台4锅炉间 1 总的要求1.1本标书适用于火力发电厂工程的锅炉屋顶自然通风器设备,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2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招标文件和相关的国际、国内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1.3如投标方没有对本招标文件提出书面异议,招标方则可认为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1.4如招标方有除本招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应满足此要求。1.5投标方须执行本招标文件所列要求、标准,本招标文件中未提及的内容均应满足或优于本招标文件所列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有关国际标准。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投标方制造过程中应执行最新版本。1.6投标方对所投设备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招标方的认可。1.7在合同签定后,招标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1.8本标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2 工程概况2.1 设备运行环境2.1.1 气象条件气象参数(1)大气压力:冬季 Pd=922.36hPa 夏季 Px=910.41hPa(2)室外计算干球温度:冬季采暖:twn= -28℃冬季空调:twk= -31 ℃冬季通风:twf= -22℃夏季空调:twg=30.4℃夏季通风:twf=25℃(3)夏季空调室外计算湿球温度tws= 19.4℃(4)冬季空调室外计算相对湿度(最冷月月平均相对湿度)φ= 69 %(5)冬季最多风向及其频率: WNW (6)冬季室外平均风速:3.4 m/s(7)最大冻土深度: 266cm(8) 日平均温度低于5℃的天数194 d2.1.2 电源参数:采购方所提供的电源为三相四线380V,50Hz, 如需其它电压等级的电源,由供货方自行采用变压器解决。2.2 安装运行条件设备安装位置屋顶通风器布置于锅炉顶,设备露天布置,设备控制箱安装在锅炉顶部平台处,原则是便于操作,且可看到屋顶通风器挡风板开/闭情况。3 标准和规范3.1 标准规程、规范和标准3.1.1 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现行使用的有关的国家标准以及部颁标准。卖方最低限度地应符合下列标准的规定,同时应采用最新版本的相应标准,具体如下:GB 50017-2003《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9-2006《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755-2000《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GB 4208-1993《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191-200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91 CORRI 1-200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修改单 1》GB/T 11253-1989《碳素钢结构和低合金钢冷轧薄钢板及钢带》GB/T 2518-2004《连续热镀锌钢板及钢带》GB/T 699-1999 《优质碳素结构钢》GB/T 19867.1-2005《电弧焊焊接工艺规程》GB/T 13384-1992《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 1032-2005《三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GB/T 6388-1986《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T 13306-1991 《标牌》06K105《屋顶自然通风器选用与安装》JB5171-85 《小功率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3.1.2上述标准和规定仅提出了基本的技术要求。如果卖方提出了更经济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等,同时又能使卖方提供的设备达到本技术标书之要求,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卖方可以不全部使用上述标准和规定。3.1.3卖方应在开始投料制造之前,应向买方提供一份执行GB/T19000或ISO9000系列标准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文件及准备正式使用的有关规范与标准的目录清单。3.1.4对于采用引进技术产品的设备,在采用上述标准的同时,还采用国外有关标准,但不得低于相应的中国国家标准。3.2投标方执行招标文件所列标准。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并及时通告招标方。3.3从订货之日至投标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投标方遵守这些要求。且不论招标方知道与否,投标方有责任及时书面通知招标方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的变化。4 技术规范4.1 设备名称及数量4.1.1设备名称:屋顶通风器4.2 设备用途 通风.4.2.1 设备用途:作为锅炉房通风系统中的排风设备,排除厂房内的热空气。4.3 主要技术参数 型号性能流线型喉口宽度mm3500长度m/组33 数量组4流量系数?0.84喉口有效通风面积m2/组80.85最大空气压力损失Pa50通风系统设计排风温度℃45通风系统设计进排风温差℃10阀板的正常位置开启每一个操作装置控制的阀板数量只10能够承受的最大风荷载Pa1200屋顶通风器开关方式电动配套电机参数控制形式设一集中壁挂式电控柜电动机型号Y7124电机功率kW0.37操作装置电源V/Hz380V/50Hz操作装置最小转距kN?m0.3是否需要设保护围栏否是否需要设防鸟网否4.4 设备性能要求4.4.1 屋顶通风器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应保证在本工程的使用条件下能够长期安全、可靠、连续地运行。4.4.2屋顶通风器的结构布局合理,空气流动畅通,无明显的通风死角区域,流动阻力较小;挡风板布局合理,具有良好的避风作用,能够有效地防止室外空气倒灌;并且必须具有可靠的防止雨、雪渗透措施,确保屋顶通风器在任何天气条件下不向室内渗透雨、雪及融雪水,影响屋顶通风器的正常使用。4.4.4屋顶通风器本体要求牢固、安全、可靠,能够承受安庆地区的风载、雪载的负荷影响,并且不影响屋顶通风器的正常使用,同时满足当地抗震的有关规定。4.4.5雪荷载值和风荷载值的选择,应按照GB50009-2006《建筑结构荷载规范》中雪荷载、风荷载的有关规定执行。4.4.6屋顶通风器的阀板应具有良好的密闭性,漏风量小,在冬季阀板处于全关闭状态时,漏风量不大于夏季全开状态的0.5% ,以确保室内冬季保暖的质量,节约能源。4.4.7喉口处阀板采用带保温双层压型钢板制作。保温厚度应确保在当地气象条件下冬季阀板内表面不会结露。4.4.8屋顶通风器采用电动开关机构对阀板进行开、关操作。4.4.9采用电动开关机构时,应具备手摇开、关阀板的可能性。电动开、关机构应运行灵活、安装方便,便于维修。4.4.10电动装置的设计转矩至少必须为在最大设计条件下的规定漏风量打开、或者关闭阀板所需要转矩的1.5倍,以其中最大值为准。4.5设备制造要求4.5.1屋顶通风器的主要连接均应采用热镀锌螺栓连接;在装配安装时,所有紧固零件必须旋紧,不允许有松动现象。4.5.2屋顶通风器所有杆件均需经过热镀锌处理,镀层厚度70μm。4.5.3用型钢和板材制成的机件,必须平直,由于切割而产生的毛刺应予以清除,形成的锐角予以倒钝,确保安装后的表面无锐角存在。4.5.4铸件表面的粘砂应清除洁净;铸件上不应有降低其强度或者影响成品外观的缺陷,如气孔、砂眼、裂纹、夹渣等。4.5.5产品未加工表面,涂一道防锈漆,再喷刷一道面漆;产品已加工表面应涂防锈油漆。4.5.6电动减速机、控制操作箱以及其它所有的五金配件等,均应由专业工厂生产制造。4.5.7表面涂层的色标需按照买方要求确定。4.6设备材料要求4.6.1 通风器骨架:采用镀锌方管,厚度3.0 mm,截面50x50mm。4.6.2挡雨板:采用宝钢彩板,压型型号840,钢板厚度不小于0.6 mm。4.6.3阀板:内外表面采用厚度0.6mm的宝钢彩板,中间夹层为50mm厚聚氨酯保温材料。4.6.4电动开关机构:采用优质碳素钢,表面防腐处理。4.6.5排水槽:采用宝钢0.6mm彩板折制。4.6.6泛水板:采用宝钢0.6mm彩板折制。4.6.7外围护板:采用宝钢彩板,压型型号840,钢板厚度不小于0.6 mm。4.7仪表和控制要求4.7.1 一般要求4.7.1.1 锅炉房屋顶通风器应设置电气控制柜。电气控制柜内的元器件应满足电厂电气专业的统一配置要求,便于日后的运行维护。4.7.1.2控制柜包括控制器,显示器及用于通风器运行的测量、控制装置,保护性能监测的其它部件及连接电缆导线。4.7.1.3电控柜应采用上进上出的接线方式,并应设接地端子。盘体形式为壁挂式。4.7.1.4卖方应提供足够的满足整个系统集中控制要求的接口信号,包括但不限于电动执行机构运行状态、报警等。4.7.1.5买方仅为卖方提供380/220VAC三相四线制电源,卖方所需其它等级电源由卖方自行解决。4.7.2 控制要求4.7.2.1 卖方应提供用于屋顶通风器的控制柜,实现对屋顶通风器阀板的远距离控制。控制柜布置在锅炉房运转层值班运行人员便于操作的地方。电控柜应确保安全、可靠,并需设必要的备用装置。4.7.2.2 通风器设置一台电控柜,电控柜应能对所控制的电动阀板进行成组控制。4.7.2.3卖方应详细列出通风器控制系统的配置清单,包括所有电气、控制元件的名称、规格、型号、产地和数量。4.7.2.4 屋顶通风器的电控柜的面板上应有电源通断转换开关,开启、关闭、停止三个电按钮和指示灯,开启阀板时,按动“开启”电钮,电机正转阀板开启;关闭阀板时,按动“关闭”电钮,电机反转阀板关闭;按动“停止”电钮,电机停止运行。4.7.2.5 屋顶通风器应有阀板开启的行程(开启位置)指示和控制装置,其开启位置应能在就地控制柜上显示。4.8 其他要求4.8.1如果设备是散件运输到现场,卖方需在现场组装完毕后交付给买方。4.8.2设备吊装和就位过程中,卖方需给予施工方配合和指导。4.8.3设备的启动调试由卖方负责。4.8.4在焊接部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采取手工清理或机械清理的方法进行清理。4.8.5所有锐边及构件都应加工圆滑以防止造成人员伤害。4.8.6所有碳钢机械加工表面在装运和储放期应采取可靠的防氧化措施。4.9试验、监造和验收4.9.1设备应进行工厂试验和现场试验,以证实材料、工艺及性能满足所采用的标准及本技术协议的要求。卖方严格按照所采用的标准、规范制定出完整的检验、试验和验收试验的项目、步骤及验收准则。4.9.2检验、试验工作在工厂进行,验收工作在设备使用现场进行,买方代表有权观察任何项目的检验、试验过程,但买方的观察并不意味着卖方可解除或减轻自身的责任。验收试验在卖方代表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卖方应按其所列试验项目及程序提供必要的试验手段(包括仪器、仪表及其连接和校验等)。4.9.3卖方对其提供的设备都应进行检验或试验,检验或试验应由买方认可。卖方应在计划开始前一个星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派出专家参加任何一个或全部的试验过程。4.9.4各检验、试验阶段完成后,卖方应向买方提交检验或试验报告。卖方和买方均在验收试验报告上签字,但买方的签字并不意味着卖方可解除或减轻自身的责任。4.10性能保证值卖方应有措施确保产品和服务工作符合本技术条件和第3节设备性能的要求,其中还应包括分包合同产品和服务工作。设备设计使用寿命不低于20年。5 供货范围和交货进度5.1供货范围5.1.1设备本体1) 通风器骨架2) 挡雨板3) 阀板4) 排水沟5) 泛水板6) 外围护板(金属压型板)7) 其它5.1.2附件1) 开关机构(电动)2) 传动机构3) 其它5.1.3电气设备或控制设备(适用于采用电动开关机构的屋顶通风器)1) 电动减速机2) 电气控制操作盘3) 其它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6.1 一般要求6.1.1卖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进口部件的外文图纸及文件应由卖方免费翻译成中文。6.1.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6.1.3卖方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6.1.4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资料配合阶段、产品出厂、运行维护等三个方面。投标人须满足以上三个方面的具体要求。6.1.5卖方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6.1.5.1技术文件图纸和设备目录总清单6.1.5.2卖方和买方经过协商确定提供的图纸资料6.1.5.3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6.1.5.4供买方进行屋面开孔、预留基础等土建施工设计所需的图纸资料6.1.5.5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的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6.1.5.6设备起停、运行维护说明书及有关图纸6.1.5.7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6.1.5.8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6.1.5.9卖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6.1.5.10备品备件总清单、加工图及工艺要求6.1.6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卖方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卖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6.1.7卖方在提供投标书、有关技术资料和图纸时必须同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件。6.1.8卖方保证技术文件和图纸清楚无误封装良好,并按系统分类,分期、分批提供给买方。6.1.9卖方应随最后一批资料提供一套包含整套图纸、图表资料和说明的总清单。6.2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6.2.1卖方在资料配合阶段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卖方在技术协议签字生效后2周内,应向设计院提供下列设计文件及有关数据文件2份、电子文件1份,包括但不限于:6.2.1.1技术资料、PLC相关资料、图纸和供货清单6.2.1.2产品主要技术参数5.2.1.3卖方应提供产品结构示意图、外形图,设备主要部件的零件名称、材料名称及标准代号。6.2.1.4产品主要部件配置清单6.2.1.5安装、维护、运行、使用说明书6.2.1.6基础布置图和地脚详图,基础支撑螺孔定位及尺寸6.2.1.7基础荷载和负荷分配图6.2.1.8控制操作(盘)柜外形图及尺寸、电气线路图及端子排布置图6.2.1.9控制操作(盘)与本体间电缆清册6.2.1.10组件、现场装配图、装配步骤详细说明6.2.2卖方在产品出厂时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卖方在产品出厂时,应向买方提供以下技术文件12份、电子U盘文件1份,包括但不限于:6.2.2.1质量证明文件6.2.2.2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供货清单6.2.2.3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6.2.2.4 散件清单及装箱清单6.2.2.5产品结构示意图、外形图6.2.2.6产品主要构件的材料6.2.2.7材料及零部件配置清单6.2.2.8安装、维护、运行、使用说明书6.2.2.9设备总图、组件现场装配图及装配步骤详细说明6.2.2.10基础布置图和地脚详图,基础支撑螺孔定位及尺寸6.2.2.11基础荷载和负荷分配图6.2.2.12控制操作(盘)柜外形图及尺寸、电气线路图及端子排布置图6.2.2.13控制操作(盘)与本体间电缆清册6.2.2.14本标书要求的数据6.2.3 买方提供的技术文件买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在技术谈判时,供、需双方根据设计条件共同商定。6.2.4 卖方提供技术文件数量及时间上述所列项目的初步资料,在签订技术协议后 7天内提供买方,正式资料在签订合同后 15 天内提供给买方。文件提供的份数为一式12 份,其中提供设计院2份,买方10份,同时提供给设计院和买方电子U盘版文件各一份。卖方应按规定的时间和文件份数提供。6.3设备技术数据表卖方提供的数据与资料应表明其所供的设备的保证性能、预期性能、连接特性、结构特点。这些资料的准确性以及它与买方规定的所有性能要求的适合性均由卖方负责。7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7.1概述7.1.1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和外购设备)进行监造和检验,确保卖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屋顶通风器采购技术规范规定的要求。7.1.2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按买方的要求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和检验标准。这些标准应符合屋顶通风器采购技术规范的规定。7.2工厂检验7.2.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卖方需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7.2.2检查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和出厂试验。7.2.3卖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技术规范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卖方要采取措施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买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卖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买方。7.2.4 工厂检查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设备总价中。7.3设备监造 7.3.1监造依据根据本合同和原电力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以及国家有关规定。7.3.2监造方式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卖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格上履行签字手续。卖方复印3份,卖方将复印件交买方监造代表1份。 R点:卖方只需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W点:买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现场见证。 H点:卖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买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停工待检。买方接到见证通知后,及时派代表到卖方检验或试验的现场参加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如果买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W点可自动转为R点,但H点如果没有买方书面通知同意转为R点,卖方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应与买方商定更改见证时间。如果更改后,买方仍不能按时参加,则H点自动转为R点。7.3.3 监造内容具体内容和监造方式由卖方填写,买方确定。监 造 项 目 表序号项目内容工作内容监造方式备注HWR1通风器本体部件制作及检验aa全部2电气设备质量检验a全部3整机组装机组运行性能测试aa抽样注: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数量—检验数量7.3.4对卖方配合监造的要求7.3.4.1卖方有配合买方监造的义务,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7.3.4.2卖方应给买方监造代表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7.3.4.3卖方应在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前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时间通知买方监造代表。7.3.4.4买方监造代表有权查(借)阅与合同监造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如买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卖方应提供方便。7.3.4.5卖方应在见证后将有关检查、试验记录和报告资料提供给买方监造代表。7.4性能验收试验7.4.1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本协议书的要求。7.4.2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买方现场。7.4.3性能试验的时间:试验一般在168小时试运之后半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买方商卖方确定;单台设备的试验供需双方协商确定。7.4.4性能验收试验由有资质的第三方主持,供、需双方参加。试验大纲由买方提供,与卖方讨论后确定。如试验在现场进行,卖方要按本附件6.7款要求进行配合;如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物力等由卖方提供。7.4.5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7.4.5.1材料试验材料应根据标准进行试验,并提供非破坏性试验资料。7.4.5.2 工厂试验1)为了证实符合本标书,卖方应对设备的装配和工厂试验负全部责任,并应提供表示所有这种试验结果的合格报告。2)卖方应负责妥善地保护设备,以防止在试验中损坏,并应修理或更换由试验直接或间接引起损坏的一切东西。7.4.5.3现场试验1)气流组织试验,对流量系数进行测定。2)各种风向及降雨强度条件下,漏雨量测定。3)抗风强度试验。4)阀板电动执行机构纽矩试验。5)如果性能不满足,经调整和消缺再重做试验,重做试验全部费用及劳动力应由卖方负责。7.4.6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进行7.4.7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卖方提供,参加方配合。卖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7.4.8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本产品供货全部为散件到现场组装,因此5 性能验收试验所发生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总价内。7.4.9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测试单位编写。报告结论供需双方均应承认,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商。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并签字盖章。8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在买、卖双方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可进一步安排技术讨论和资料交换设计联络间、内容、地点和参加人员。附件一 分包与外购投标方要按下列表格填写分包情况,每项设备的候选分包商一般不少于3家,并报各分包商的简要资质和业绩情况。序号设备名称型 号数量分包商名称设备产地分包商国家备 注技术附录二差异表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要单独列表,将技术部分的差异表列入本卷之中。序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号条目简要内容条目简要内容技术附录三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它内容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