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口五林烟站维修及库房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以中烟黑办【2012】3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牡丹江烟叶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林口县。
2.2建设规模:改造一座540平方米库房、维修办公室与库房门窗、屋顶;
2.3资金来源:自筹。
2.4计划工期:92日历天, 2013年5月1日—2013年7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4.投标报名及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7日至 2013年 4月11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时,下午14时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及盖章复印件,到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1号602室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4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49号负一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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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黑龙江省烟草公司牡丹江烟叶公司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爱民区西地明街425号 地 址:哈尔滨市长江路51号602室
联 系 人:王剑飞 联 系 人:王纲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哈尔滨长江路支行
联系人:张美晶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1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