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播电视台合作开展春季武汉文旅宣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公告

湖北广播电视台合作开展春季武汉文旅宣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公告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细则

(试行)》的通知,现就与湖北广播电视台合作开展春季武汉文旅宣传项目进行政府购买服务。

一、项目名称

与湖北广播电视台合作开展春季武汉文旅宣传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宣传时间

2021年3-5月(具体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宣传内容及要求

1、专题新闻摄制。围绕“建党百年 风华正茂”主题光影秀、春季重点文化和旅游活动进行深度报道,摄制不少于5期专题报道(每期时长2分钟,总时长不少于15分钟),并在湖北广播电视台相关栏目播出。

2、新媒体产品制作。制作不少于5条新媒体传播产品,采取短视频、图文等形式,在长江云、湖北新闻融媒体(抖音号、头条号、微信号等),以及其他省级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推广。其中,新媒体短视频产品包括30s、15s两个版本,播出次数不少于20次。

3、央级媒体宣传素材摄制与推送。以春季文旅活动为载体,围绕旅游新业态发展、夜间文旅消费、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等重点,摄制不少于10条央级媒体宣传素材(高清)并在相关渠道推送。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25万元以内。

四、付款方式

根据合同约定支付。

五、参与资格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机构。

(三)供应商应为湖北广播电视台的经营部门、二级机构,或具有湖北广播电视台代理权的企业主体或机构。

六、参与时间、要求及办法

供应商自即日起可参与报名,报名时按相关要求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授权文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文件复印件、宣传方案与报价清单等,所提交材料需加盖公章后密封。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3日9:30。请有意参加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单位积极报名。

七、供应商确定办法

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供应商。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名第一的为中选供应商,排名第二名的为备选供应商。如出现报价一致的情况,按增值服务金额数量、供应商服务能力及以往服务经验择优确定。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超宇

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武汉市沿江大道129号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3月11日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宣传 文旅 春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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