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姑苏)分局关于美丽姑苏规划发展及传导机制研究磋商采购公告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姑苏)分局关于美丽姑苏规划发展及传导机制研究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美丽姑苏规划发展及传导机制研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3月2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JSHR2021-GS-C-007
《二》项目名称:美丽姑苏规划发展及传导机制研究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预算:伍拾万圆整(¥500,000.00元整)
《五》采购需求:
(一)研究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提出的“让生态环境越来越好,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贡献”、对苏州提出的“率先、排头、先行”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的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美丽苏州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姑苏区委二届十三次全会相关部署要求,姑苏区委将美丽苏州建设与新时代姑苏高质量发展、打造历史文化名城“硬核”的目标任务全面融合,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重点打造“最江南”的魅力古城,其中重点明确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并明确提出了具体要求:
(1)持续推动古城区域城市设计、分区规划暨城市更新规划、首批古城历史地段保护与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推动《传统民居保护修缮技术导则》等成果出台试行,逐步建立具有姑苏特色的古城保护规划体系。
(2)动态更新古城保护与管理大数据系统,充分发挥大数据和电子政务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定期开展研究与数据深度挖掘。
(3)组织编制历史地段保护规划、园林保护规划、水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等一批专项规划。
(4)围绕古城保护实际需要和客观条件,加强对现有规划要求的落实,在更新单元的规模与构成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切实发挥规划的指导、推动作用。
(5)加强对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管控,打造古今辉映的美丽历史文化名城。
本研究将紧密围绕新时代特征,着力探讨“具有姑苏特色的古城保护规划体系”,立足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提出开展“美丽姑苏规划发展与规划传导机制”的研究,为打造历史文化名城“硬核”提供规划支撑和技术服务。
(二)研究内容:
1、规划传导与实施管控机制研究
立足姑苏区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之核的区情,针对国土空间规划“五级三类”体系,重点探索刚性约束和弹性引导相结合的各层次、类别规划的传导和实施管控机制。
2、姑苏特色的规划体系重构研究
围绕区级层面资源与规划管理领域,聚焦名城保护与城市更新,以现有姑苏规划体系为分析基础,探讨姑苏特色的新型规划体系,明确与之适应的规划类型、层级和内容深度要求。
3、姑苏规划工作机制研究
面对“硬核姑苏”和“美丽姑苏”发展建设新要求,研究姑苏规划编制与管理工作机制,引领美丽姑苏建设。
(三)规划成果要求:
1、研究成果内容须符合任务书的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
2、研究成果包括纸质文件及相应的计算机文件。
3、纸质文件包括研究报告、必要的图纸、附件及提案,内容必须清晰完整。研究单位应提供成果6套,规格为A3。提案是在研究报告的基础上,提炼编制10页左右的文稿,提交姑苏区区委区政府。
4、计算机文件要求:
全部成果均应制作计算机文件,图形文件采用AutoCAD R14的DWG格式文件,文本文件采用Microsoft word6.0以上的格式文件。提交以上计算机文件光盘1套。
《六》合同履行期限:
2021.03—2021.04基础资料搜集。结合规划管理体制机制和既有规划体系分析,进行国土空间规划内在引导和实施管控机理的基础研究,姑苏区规划建设现状和管理效能基础研究。
2021.04—2021.05初步研究成果。应对美丽姑苏建设要求,初步提出姑苏规划体系构成,形成规划内容层次的讨论方案。
2021.05—2021.07中期研究成果。修改完善规划体系,落实规划传导体系和实施管控,提出姑苏规划工作机制方案,进行中期成果汇报。
2021.07—2021.09最终研究成果。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最终研究成果,并完成专家论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1、CA办理
(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4)注册咨询电话:****-********,CA办理咨询电话:****-********。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新)”—“供应商”。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并加盖印章,并扫描上传报名确认单。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供应商报名成功的日期即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如对本项目提出质疑必须同时提供网上报名确认单,否则视为不具备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3月18日,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4、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1)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3、********5、********6;咨询电话:139*****964。
(2)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信息管理部:****-********。
(二)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报名供应商确认报名后需自行从报名系统里面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
(三)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2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五、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时间
1、时间:2021年3月2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磋商现场解密,并预留足够时间排队等待。代理机构对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进行CA解密,接收供应商CA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苏州市姑苏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4、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姑苏)分局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竹辉路158号
联系人:张静
联系方式:151*****4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金枫路216号东创科技园D幢6楼
联系人:韩珍、沈国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珍、沈国
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1日
标签: 规划 姑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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