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贷催收外包业务采购公告

惠民贷催收外包业务采购公告

金采联合(北京)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民贷催收外包业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民贷催收外包业务采购

招标编号:FUTC-2021-B003

招标人编号:CGXM********120046

二、项目内容

根据业务需要,需采购不超过16家外包服务商,为我行提供外包催收服务。实际分配业务时,将依据各外包公司历史催收指标达成情况、催收人力配置数量、业务覆盖度、催收质效、合规管理能力等进行考量,再最终决定是否分配,以及分配具体业务量。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律师事务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代理催收、应收账款通知服务、承接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等同含义。(此规定仅适用于法人单位,律师事务所不适用)。

3.投标人的实缴(收)资本(律师事务所的设立资产)≥人民币5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验资报告》或实缴注册资本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并加盖公章),且不得连续三年亏损。

5.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招标报名截止日前,累计从事催收业务3年以上(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须至少包含提供合同各方信息、委托内容、委托期间、合同有效期及签署页)。

6.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招标报名截止日前,具有1年以上的商业银行(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总行或总行信用卡中心催收业务代理经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须至少包含提供合同各方信息、委托内容、委托期间、合同有效期及签署页)。

7.投标人在招标报名截止时间与商业银行(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总行或总行信用卡中心保持催收业务正常合作状态(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须至少包含提供合同各方信息、委托内容、委托期间、合同有效期及签署页,且合同未到期)。

8.投标人须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且办公场所的产权性质为非住宅(提供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

9.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如为委托第三方缴纳社保的需提供委托合同)。

10.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活动中企业或律所未出现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并提供以下投标人的相关打印页面及书面承诺函:

a)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有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截图;

b)提供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截图;

11.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提供承诺函)。

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合作单位信息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禁用\退库投标人名单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提供承诺函)。

13.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14.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5.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

16.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19.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说明:投标人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响应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相关承诺函可集中单列。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报名时间:自2021年3月11日起至2021年3月18日止,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 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及报名地点:上海市浦东大道1089号中信五牛城B座9H室;

3)现场报名需提交(1)有效营业执照和以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列其他所有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线上报名:将购买招标文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一次性盖章扫描后以邮件形式发送至********45@qq.com邮箱,并进行电话确认(报名联系人:虞荣洁,联系电话:135*****489)。(适用于外省、市投标单位)

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现金或电汇形式,********45@qq.com%22" rel="" nofollow>电汇时需注明项目编号、用途并将汇款凭证扫描后发送至邮箱********45@qq.com。)

注:

1)对于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不对其发售招标文件;对于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我们不承诺其满足了投标人资格要求,最终评判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为准。

2)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在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bocom-gys.bankcomm.com)完成注册,详情请登录门户网站查阅《供应商门户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反馈注册结果(智采平台网站中通过注册审批的截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4月7日上午09:30分。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大道1089号中信五牛城C座三楼会议室。

3.现场递交文件需由投标人派授权代理人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及变更公告(如有)将在《采购与招标网》及《金采网》同时发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导致对投标有所影响的,责任自负。

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11楼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金采联合(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1089号中信五牛城B座9H室

联系人:张晓雯、陈陕

联系电话:137*****813187*****042

电子邮件:********98@qq.com、cs861106@163.com

银行开户名:金采联合(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庄胜广场支行

账号:335 059 935 101

2021-03-11 13:27:00

标签: 外包 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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