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1年度北湖公园、南塔公园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郴州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1年度北湖公园、南塔公园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郴州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1年度北湖公园、南塔公园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3月11日
广东合正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郴州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的委托,对郴州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1年度北湖公园、南塔公园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CS01HZZ)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并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郴州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1年度北湖公园、南塔公园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CS01HZZ
三、采购内容概况:
序号 | 名称 | 简要服务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元) |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元) |
01 | 郴州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1年度北湖公园、南塔公园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1项 | 1,990,000.00 | ¥14,700.00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据(相关凭据指:专用收据或缴纳清单)。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参与磋商。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1年03月11日起至2021年03月18日止,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广东合正采购招标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郴江街道郴江路与郴州大道交汇处湘南石博园一期第1栋11A21室 )
3、磋商文件售价:400.00元/套,售后不退。
4、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材料要求:
①、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提交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六、确定邀请供应商
磋商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七、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3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广东合正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郴江街道郴江路与郴州大道交汇处湘南石博园一期第1栋11A21室 )。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不按要求提交电子文件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九、疑问及质疑
1、潜在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委托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委托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郴州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民权路五岭公园管理所内
联系人:李洁玉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合正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郴江街道郴江路与郴州大道交汇处湘南石博园一期第1栋11A21室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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