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沐林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绿化用苗木、管线、仿真雕塑、景观石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项目简介 内蒙古沐林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绿化用苗木、管线、仿真雕塑、景观石采购已由《内蒙古高速善美生态开发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2021年5号会议纪要》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内蒙古沐林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 内蒙古沐林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拟计划进行绿化用苗木、管线、仿真雕塑、景观石采购。 2.2 供货期 供货期: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日期及时供货。 2.3 标段划分及采购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标段划分及采购范围如下: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采购地点 | 采购内容 | CG-1 | 一标段 | 国道110线呼市至毕克齐段(一间房互通、乌素图收费站、乌素图养护工区) | 苗木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 CG-2 | 二标段 | 国道110线呼市至毕克齐段(一间房互通、乌素图收费站、乌素图养护工区) | 苗木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 CG-3 | 三标段 | 凉城、丰镇、集宁、卓资山、呼和浩特等地高等级公路附近 | 苗木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 CG-4 | 四标段 | G1611经棚至乌兰布统段 | 苗木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 CG-5 | 五标段 | 国道110线呼市至毕克齐段(一间房互通、乌素图收费站、乌素图养护工区) | 管线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 CG-6 | 六标段 | 国道110线呼市至毕克齐段(一间房互通) | 仿真雕塑、景观石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
注:1、投标报价为供货到地价(含税金),供货全部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根据招标人需求安排供货,最终结算以各单项品种投标单价乘以实际验收合格工程量计算支付金额。如某品种因设计方案调整去除,则该品种采购取消或调整。合同期限内,招标人不再需要中标人供货的,招标人将退还中标人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双方对此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3、合同期内设定供货质量评价机制,对供货质量评价合格的成交人入围采购人供货商家备选库。 2.4质量要求 (1)苗木质量要求:所供苗木须为内蒙古、山西、陕西、宁夏、辽宁、吉林,以上六个区域内。出具苗木检验证、苗木检疫证等;根径部必须完好无损;没有机械损伤,无病虫害,色泽正常;具有完整健壮的顶芽;带土球的要求土球大小规格(土球直径为胸径的8倍)及包装完整(无散装土球);根系发达而完整,有较多的侧根和须根,根系无劈裂;针叶树种上车前必须缠冠;落叶树种上车前用草绳缠杆;针叶树树型完好,形态优美,无枯枝断枝、无偏冠;落叶树要求挺拔,无变型枝干、无枯枝断枝,分支点统一;花灌木分枝均匀;地被完好壮实。苗木为圃地栽植苗,所有苗木品相良好。 (2)管线质量要求:供应商如果是生产商提供有效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管材),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生产商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管材)。 合同期内设定供货质量评价机制,对供货质量评价合格的成交人入围采购人供货商家备选库。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资格: CG-1、2、3、4标段: ① 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苗木供货商需具备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③有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的转账凭证或缴纳证明,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④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业绩。 CG-5、6标段: ① 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有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的转账凭证或缴纳证明,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③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业绩。 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价,否则,相关竞价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竞价。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竞价。 3.6供应商最多可对本项目6个标段进行竞价,且允许成交2个标段。 4. 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法”,评审办法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5. 报名方式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本次采购采用实行电子在线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3 月11日至2021年3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在线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支付采购文件费,将采购文件费支付凭证上传后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 5.2获取采购文件流程 5.2.1登陆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至【主体免费注册】注册公司账号、【个人免费注册】注册法人账号及个人账号)→最新采购招标公告→本项目招标公告→【我要报名】 →编辑报名文件: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检查确认报名→等待审核→审核通过且招标文件发出后→投标人登录个人账号在单位空间急办事项中接收并上传标书费支付凭证→待审核通过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供应商需要上传以下报名资料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经办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3)能体现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联系方式彩色扫描件。 5.2.2 报名/投标详细操作流程请查阅平台【帮助在线】→【投标人操作手册】 5.2.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采购文件费应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供应商在汇入采购文件费时,请在“银行汇款凭证”用途、摘要处填写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标段编号。购买采购文件账号: 收款单位: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呼和浩特新城区支行 账 号:1500 1706 6320 5250 1485 行 号:1051 9107 1081 5.3办理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信息库入库及企业(CA)数字证书: 首先请用户先注册并完善好公司账号、法人账号及个人账号的相关基本信息资料并申请验证后,由授权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到现场办理信息库入库审核及(CA)数字证书或联系平台邮寄至办理地址由工作人员办理后寄回: 营业执照(原件或扫描件); 开户许可证(原件或扫描件); 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加盖公章); 印章采集页(登陆单位账号→管理→本单位资料→数字(CA)认证→印章采集页模板); 办理CA授权委托书(登陆单位账号→管理→本单位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 平台使用诚信承诺书(登陆单位账号→管理→本单位资料→诚信承诺书); 注:必需授权委托人本人办理此相关事宜(如遇不符将不予办理) 办理CA详细资料请查阅平台【帮助在线】→【CA数字认证】 办理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信息库入库及企业(CA)数字证书的具体规定,按照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规定为准! 平台联系电话:156*****230、156*****230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158号内蒙古招标投标协会(商品交易中心对面),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 6.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采购预备会。 6.2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各供应商单位账号完成提交。 6.3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3月22日上午10:00 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1年3月22日上午10:30 6.4 解密方式 远程解密:供应商于2021年3月10:30日上午10:00-10:30在使用装有CA驱动的电脑进入《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远程开标解密,(供应商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并安装IE11浏览器,如有任何问题请及过联系平台工作人员)。 6.5 逾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解密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6 是否要求供应商递交响应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一标段人民币9000元;二标段人民币4000元;三标段人民币7000元;四标段人民币3000元;五标段人民币1000元;六标段人民币3000元。 响应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转账支票或银行保函 响应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下午15时00分。 由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以采购人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响应保证金无效。禁止供应商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响应保证金,供应商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的响应保证金,视为无效的响应保证金。并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标段号。 递交响应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呼和浩特新城区支行 账 号:1500 1706 6320 5250 1485 行 号:1051 9107 1081 6.7 供应商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 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内蒙古高速善美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C座 电 话:****-*******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沐林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C座 电 话:****-******* 联 系 人:张先生、余先生
采购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157*****519 传 真:****-******* 联 系 人:吴先生 网 站:www.nm-highwa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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