熔石英抛光斑试验片(第二次)招标公告

熔石英抛光斑试验片(第二次)招标公告

熔石英抛光斑试验片(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熔石英抛光斑试验片(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4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KY********B001

2.项目名称:熔石英抛光斑试验片(第二次)

3.预算金额:120万元

4.最高限价:120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拟采购熔石英抛光斑试验片的来料加工、技术指标检测、包装、运输、配合采购人验收等工作。本项目采购的熔石英抛光斑试验片,材料为熔石英,外形尺寸430mm×430mm×(36,98)mm,数量5件,并提供同批材料的φ25mm×1mm(精抛光)、50mm×50mm×20mm(精抛光)小样品用于测试。交付地点:成都市银河路596号。其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交付元件,合同签订生效后4个月内完成验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3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记录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在禁止期内不得参加本次釆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312日至2021318(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二楼

3.方式:

3.1现场获取:投标人委托经办人持下列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请投标人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并填写此表);

(2)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自然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3)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参与的无需盖章);

(4)标书款转款凭证;

(5)投标人开票基本信息和发票邮寄地址(电子档)。

以上资料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

3.2远程获取:

投标人将下列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并通过电话提醒采购代理机构查看邮箱。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请供应商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并填写此表);

(2)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自然人获取招标文件无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3)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自然人参与的无需盖章);

(4)标书款转款凭证;

(5)供应商开票基本信息和发票邮寄地址(电子档)。

以上资料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供应商提供采购文件。

注:未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4.售价:人民币300元。

获取文件的费用直接汇款到以下账户:

户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

银行账号:****************159

注:此账号只针对本次项目,请在汇款备注中注明缴费单位名称(单位对公账户转款的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429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1639号环球中心W1区W9层1425号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优先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购买环境标志产品政策、强制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策。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3.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4.本公告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激光聚变研究中心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64号

联系方式:戴曾海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

西南总部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环球中心W1区W9层1425号

绵阳分处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

联系方式: 谢坤(报名咨询)189*****705、朱儒刚(文件咨询)189*****7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坤(报名咨询)、朱儒刚(文件咨询)

电话:189*****705189*****712

邮箱:xiekun@xhtc.com.cn

朱敏 签于 2021/03/11 18:25:50

标签: 试验 抛光 石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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