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神湾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外沙村垃圾收集点及道路改造工程(第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山市神湾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外沙村垃圾收集点及道路改造工程(第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外沙村垃圾收集点及道路改造工程(第三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山市东区大鳌溪新村九街8号(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2000-2021-01085

项目名称:外沙村垃圾收集点及道路改造工程(第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27,875.02元

最高限价(如有):中介预算为1,227,875.02元,其中暂列金额为103,278.74元、暂估价为60,000元、税前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48,171.28元。本项目下浮率为15 %,暂列金额、暂估价不参与下浮,即1,064,596.28元×(1-15%)=904,906.84元。投标上限价为904,906.84+163,278.74=1,068,185.58元,其中税前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得低于48,171.28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

外沙村垃圾收集点及道路改造工程(第三次)

外沙村垃圾收集点及道路改造工程(第三次)

1(项)详见采购文件1,227,875.021,068,185.58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1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安全生产许可证为电子证书,投标文件提供含有行政审批部门专用章电子签章及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打印件)。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工作日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如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 供应商必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参与投标成功,且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登记手续购买本磋商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2日至2021年03月1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东区大鳌溪新村九街8号(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 22 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评标室安排)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2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 22 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评标室安排)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3/index.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8/index.html。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预算金额:1,227,875.02元5.最高限价(如有):中介预算为1,227,875.02元,其中暂列金额为103,278.74元、暂估价为60,000元、税前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48,171.28元。本项目下浮率为15 %,暂列金额、暂估价不参与下浮,即1,064,596.28元×(1-15%)=904,906.84元。投标上限价为904,906.84+163,278.74=1,068,185.58元,其中税前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得低于48,171.28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0 个日历天。7.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 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进行网上参与投标。网上投标的具体操作方法:(1) 初 次 参 与 我 市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的 供 应 商 , 在 投 标 前 须 登 录 中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http://ggzyjy.zs.gov.cn/)进行用户注册。(2)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粤商通移动 CA办理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zs.gov.cn/)“服务指南-资料下载”-《粤商通移动数字证书办理指引》。(3)已注册的供应商应当 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企业数字证书(GDCA-KEY)或粤商通移动 CA 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选择相应的采购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咨询电话:****-********。(4)关于使用粤商通移动 CA 进行用户注册或新增绑定的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zs.gov.cn/)“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企业(个人)用户使用手册》。8.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 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20000.00 (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非现金形式),磋商保证金提交时间以保证金转账到账时间或电子保函出具时间为准。(1)银行转账方式: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在相应项目处点击‘管理’>>子账号申请>>现金转账方式(获取子账号)>>选择包组名称(如有)>>选择申请银行>>点击‘申请’>>形成《缴款通知书》”。供应商按照《缴款通知书》上的内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缴纳(供应商申请的收款账号只适用于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缴纳使用)。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用户手册(10.30更新版本或最新版本)”(2)电子保函方式: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在相应项目处点击‘管理>>子账号申请>>电子保函方式(申请电子保函)>>选择拟投标包,点击‘电子保函申请’跳转到电子保函平台>>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磋商保证金提交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系统部分)》”。9. 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签到方式有:①使用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签到(相关人员指纹或身份信息需提前在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办理系统录入。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其居民身份证签发地需为广东省内,具体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开标签到功能的通知,咨询电话:****-************-********)的, 以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电子凭证签到确认响应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②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的,以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确认响应文件递交的有效性;使用粤商通移动CA签到的,以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粤商通移动CA签到确认响应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③如发生签到系统故障或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子签到不成功的情况,以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签署的纸质签到文件确认响应文件递交的有效性。10.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山市政府采购网、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采购代理机构网站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11、购买磋商文件方式: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神湾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中山市神湾镇神湾大道中48号

联系方式:134*****354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大鳌溪新村九街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工

电话:****-********

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1年03月11日

标签: 道路改造 垃圾收集 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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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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