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外加剂集采 招标公告
2021年外加剂集采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招标人所属商砼公司2021年度外加剂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供货能力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1 招标概述
标的明细表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单位 |
10.08.002 | 高性能减水剂(聚羧酸) | 吨 |
10.08.004 | 防冻剂(聚羧酸) | 吨 |
10.08.010 | 抗硫防腐阻锈剂 | 吨 |
10.08.006 | 膨胀剂 | 吨 |
10.08.008 | BM纤维抗裂防水剂 | 吨 |
10.08.024 | 透水混凝土增强剂 | 吨 |
说明:具体结算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1.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范围为:2021年3月至2023年3月期间,招标人所属商砼公司所需的商砼外加剂供应,投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将商砼外加剂运至指定地点交货。具体交货地如下:
1.2.1兰州祁连山水泥商砼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环形东路78号;
1.2.2兰州祁连山汉邦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来紫堡乡方家泉村上红沟;
1.2.3兰州中川祁连山商砼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中川机场庙沟;
1.2.4兰州祁连山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果园镇青岗村8号;
1.2.5定西祁连山水泥商砼有限公司 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南川经济开发区新大路;
1.2.6湟中祁连山商砼公司 青海省湟中县上新庄镇;
1.2.7平安祁连山商砼有限公司 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县平安镇东营村;
1.2.8甘谷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 甘肃省甘谷县六峰工业园区;
1.2.9武威祁连山商砼有限公司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武威工业园区经一路5号。
1.3 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符合下列资质条件供应商均可报名参加:
1.3.1投标人应为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开具普通发票),专业生产研究商砼外加剂的企业,不接受贸易供方投标;
1.3.2投标人具有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相关生产或经营资格;
1.3.3投标人须通过相关的质量体系认证、防冻剂须具有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1.3.4投标方所投货物应有最近期的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合格的产品质检报告书;
1.3.5投标人近三年来在招标人系统内或甘青区域内同行业拥有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及发票扫描件);
1.3.6投标人应在招标人系统内无不良供货记录或不合格评价;
1.3.7投标人应拥有良好的资源渠道优势及资金实力,无不良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天眼查查询结果为准)。
1.4 招标要求
1.4.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按项目购买标书并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在祁连山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
1.4.2投标人须按GB 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国家行业标准和本公司的技术指标要求进行报价,具体技术质量标准要求如下:
1.4.2.1高性能减水剂(聚羧酸)技术要求:
序号 | 项目 | 指标 | 备注 | |
1 | 混凝土性能指标 | 初始坍落度控制值(mm) | ≥220 | 160Kg/m3总用水量 |
2 | 坍落度经时损失(mm/2h) | 0-20 | ||
3 | 减 水 率(%) | ≥27.0 | ||
4 | 含气量(%) | ≤6.0 | ||
5 | 泌水率比(%) | ≤60 | ||
6 | 凝结时间差(min) | >+90 | 初凝 | |
≤120 | 终凝 | |||
7 | 抗压强度比(%) | ≥150 | 7d | |
≥140 | 28d | |||
8 | 收缩率比(%) | ≤110 | ||
9 | 匀质性指标 | 甲醛含量(按折固含量计)/(mg/kg) | ≤300 | |
10 | 氯离子含量(按折固含量计)/% | ≤0.1 | ||
11 | 含固量(质量分数)/% | ≥13 | ||
注: 1、产品质量应符合JG/T223标准型要求,同时满足本公司实际生产使用要求。 ★ 2、掺量≤2.0%(胶材总量)。 ★ 3、每月结算时供应总量按本公司胶凝材料消耗总量考核,如因减水率不足、清罐等原因造成亏损时将从供应总量中扣除。 ★ 4、销方所供货物经收货人检验,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购方有权拒绝收货,经调整使用的扣罚本次供应量的50%货款,购方直接从欠款扣除。 ★ 5、由于供方所供外加剂不合格造成我方及我方所供项目单位经济损失的,由供方全额负责赔偿。 |
1.4.2.2防冻剂(聚羧酸) 技术要求:
序号 | 项目 | 指标 | 备注 | |
1 | 混凝土 性能指标 | 初始坍落度控制值(mm) | ≥220 | 160Kg/m3总用水量 |
2 | 坍落度经时损失(mm/2h) | 0-20 | ||
3 | 减 水 率(%) | ≥27.0 | ||
4 | 含气量(%) | 2.5-6.0 | ||
5 | 泌水率比(%) | ≤60 | ||
6 | 凝结时间差(min) | >+90 | 初凝 | |
≤120 | 终凝 | |||
7 | 抗压强度比(%) | ≥12 | R-7 | |
≥120 | R28 | |||
≥110 | R-7+28 | |||
8 | 收缩率比(%) | ≤100 | 28d | |
9 | 50次冻融强度损失率比(%) | ≤90 | ||
10 | 对钢筋锈蚀作用 | 无锈蚀 | ||
11 | 匀质性 指标 | 甲醛含量(按折固含量计)/(mg/kg) | ≤300 | |
12 | 氯离子含量(按折固含量计)/(%) | ≤0.1 | ||
13 | 含固量(质量分数)/(%) | ≥13 | ||
注: 1、产品质量应符合JG/T223防冻型要求以及JCT377有关要求,同时满足本公司实际生产使用要求。 ★ 2、掺量≤3.5%(胶材总量)。 ★ 3、每月结算时供应总量按本公司胶凝材料消耗总量考核,如因减水率不足、清罐等原因造成亏损时将从供应总量中扣除。 ★ 4、销方所供货物经收货人检验,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购方有权拒绝收货,经调整使用的扣罚本次供应量的50%货款,购方直接从欠款扣除。 ★ 5、由于供方所供外加剂不合格造成我方及我方所供项目单位经济损失的,由供方全额负责赔偿。 |
1.4.2.3抗硫防腐阻锈剂技术要求
序号 | 项 目 | 指 标 | 备 注 | ||
1 | 化学成份 | 氧化镁(%) | ≤5.0 | ||
Cl离子(%) | ≤0.05 | ||||
2 | 物理性能 | 比表面积(㎡/kg) | ≥300 | ||
凝结时间 | 初凝(min) | ≥45 | |||
终凝(h) | ≤10 | ||||
抗压强度比(%) | 7天 | ≥90 | |||
28天 | ≥100 | ||||
膨胀率(%) | 1天 | ≥0.05 | |||
28天 | ≤0.60 | ||||
3 | 抗侵蚀性 | 抗侵蚀系数(K) | ≥0.85 | ||
膨胀系数 (E) | ≤1.50 | ||||
注:1、产品应符合JC/T1011标准要求。 ★2、抗硫防腐阻锈剂掺量不得超过水泥用量的5%。 ★3、要求抵抗硫酸盐类侵蚀的浓度为5000mg/L以上。 4、当用户有其它特殊要求时,其技术要求由双方协商确定。 ★5、销方所供货物经收货人检验,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购房有权拒绝收货,经调整使用的扣罚本次供应量的50%货款,购方直接从欠款扣除。 ★6、由于供方所供外加剂不合格造成我方及我方所供项目单位经济损失的,由供方全额负责赔偿。 |
1.4.2.4膨胀剂技术要求
序号 | 项目 | 指标 | 备注 | |
1 | 细度(m2/kg) | 比表面积 | ≥200 | |
2 | 凝结时间 | 初凝(min) | ≥45 | |
终凝(min) | ≤600 | |||
3 | 限制膨胀率(%) | 水中7d | ≥0.025 | |
空气中21d | ≥-0.020 | |||
4 | 抗压强度(Mpa) | 7d | ≥20.0 | |
28d | ≥40.0 | |||
注:1、产品应符合GB/T23439标准要求。 ★2、膨胀剂掺量不得超过水泥用量的6%。 3、当用户有其它特殊要求时,膨胀剂技术要求由双方根据要求协商确定。 ★4、销方所供货物经收货人检验,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购方有权拒绝收货,经调整使用的扣罚本次供应量的50%货款,购方直接从欠款扣除。 ★ 5、由于供方所供外加剂不合格造成我方及我方所供项目单位经济损失的,由供方全额负责赔偿。 |
1.4.2.5 BM纤维抗裂防水剂技术要求
序号 | 项目 | 指标 | 备注 | |
1 | 细度(1.18mm筛筛余,%) | ≤0.5 | ||
2 | 凝结时间(min) | 初凝 | ≥45 | |
3 | 终凝 | ≤600 | ||
4 | 限制膨胀率(%) | 水中7d | ≤0.035 | |
5 | 空气中21d | ≥-0.015 | ||
6 | 抗压强度(Mpa) | 7d | ≥22.5 | |
7 | 28d | ≥42.5 | ||
注:1、产品应符合GB23439标准要求 | ||||
★2、掺量不得超过水泥总量的6%。 | ||||
3、当用户有其它特殊要求时,技术要求由双方根据要求协商确定。 | ||||
★4、销方所供货物经收货人检验,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购方有权拒绝收货,经调整使用的扣罚本次供应量的50%货款,购方直接从欠款扣除。 | ||||
★5、由于供方所供外加剂不合格造成我方及我方所供项目单位经济损失的,由供方全额负责赔偿。 |
1.4.2.6透水混凝土增强剂技术要求
序号 | 项目 | 指标 | 备注 | |
1 | 指标 | 细度(0.15mm筛余)% | ≤5.0 | |
2 | 含水率(%) | ≤2.0 | ||
3 | 总碱量(%) | ≤3.0 | ||
4 | 需水量比 (%) | ≤95.0 | ||
5 | 可施工时间 (h) | ≥1.5 | ||
6 | 7d抗压强度比 (%) | ≥120 | ||
7 | 28d抗压强度比 (%) | ≥110 | ||
8 | 抗冻性 | 25次冻融循环后抗压强度损失率% | ≤20 | |
25次冻融循环后质量损失率% | ≤5 | |||
注:1、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同时满足本公司实际生产使用要求。 ★2、掺量≤8kg/m3。 ★3、销方所供货物经收货人检验,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购方有权拒绝收货,经调整使用的扣罚本次供应量的50%货款,购方直接从欠款扣除。 ★4、由于供方所供外加剂不合格造成我方及我方所供项目单位经济损失的,由供方全额负责赔偿。 |
1.4.3投标人中标后如无法按上述质量指标供货,将被视为无履约保供能力,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1.4.4中标单位在供货过程中,执行如下验收规则:
a首批货物进厂后“先卸车后化验”,如质量合格则下一批次继续执行“先卸车后化验”,以此类推。
b首批货物进厂后化验结果不合格,招标人下属商砼公司书面致函要求整改,中标单位下一批次货物进厂执行“先化验后卸车”,质量合格予以卸车,质量不合格全部退回;连续3次化验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c在中标周期内出现6次(含)以上所供货物质量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5 付款方式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要求,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本次招标按照商砼行业惯例设定中小企业款项支付规则:
1.5.1本次招标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商业承兑、实物抵抹账、货币资金等方式进行结算,具体结算方式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确定;
1.5.2投标单位为中小企业的,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要求,在自愿接受招标规则特别是付款方式的前提下参与投标,并在投标文件中书面进行承诺。
1.6 招标安排
1.6.1招标组织人
招标人下属的招标中心为本次招标的组织人,负责具体招标组织事宜;
1.6.2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网上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人在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qlseps.com)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售卖标书、网上开标、评标。
1.6.3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登陆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填报资料,上传资质文件,完成注册并通过入网审核。投标人应在2021年3月10日—23日期间(节假日除外),以电汇形式向招标人指定账户缴纳500元的标书费。投标人缴纳标书费后须将电汇凭证以传真方式告知招标人,招标人确认收到标书费后向投标人授予下载标书权限,标书售后不退。
1.6.4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要求并确定参与投标后,应在2021年3月23日17时前,以对公转账形式向招标人指定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0,000元/项目,招标人确认收到投标保证金后开通网上投标权限;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本项目中标公告发出后30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持续供应3个月且履约良好的情况下,经中标人书面申请并经招标人所属商砼公司同意后,可予以全额退还(不计息),但其履约承诺及责任保持不变。中标单位中标后若出现弃标、不能按期交货、供货质量严重偏差等不合格履约表现,其履约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
1.6.5 缴纳标书费与保证金的账户:
单位名称: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五泉支行
银行帐号:2703 0022 0920 0017 379
1.6.6时间安排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3月23日12:00
(2)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3月24日10:00(逾期系统将自动拒绝受理)
(3)开标时间:2021年3月24日10:00
1.7 评标方法
1.7.1本次招标采用价格决标法。
若投标人报价出现如下情形时,经招标人项目组集体协商,并征得纪检专家同意后可列为“无效报价”并不予采纳:
a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却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
b投标人的最低报价严重背离招标单位或项目组成员一致认同的市场供给规律或市场行情价格;
c投标人为恶意中标入围或降低产品(服务)质量所报的最低价;
d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我公司实质性要求,或附加我公司在招标文件中未列明的其它条件的;
e投标人在公司系统内曾低价中标却未履约的,或最低价投标人在公司系统内日常履约表现与保供能力较差的;
f原生产制造厂家参与投标,但最低价投标人为贸易供方,且其最低报价低于较原生产厂家报价的;
g经项目组集体协商并征得纪检监督专家同意,存在最低价不成立的其它原因。
1.7.2本次招标开标后根据各投标人报价情况,确定参加预拌试验投标人范围,由招标人提供实际使用的预拌材料进行预拌试验,预拌试验合格的投标人方可入围拟中标单位。
1.8 拟中标单位数量
1.8.1本次招标按招标人所属商砼公司各选择1-2家中标单位。
1.8.2若中标单位结构不合理存在质量或保供风险时,经专家组集体协商,并征得纪检专家同意后,可选择1家备选单位。备选单位不分配中标份额,只有在中标单位无法履约保供且被取消中标资格及份额后,方可以备选价格入围并按相应的份额供应。
1.9 其他要求
1.9.1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标不安排集中现场答疑,原则上不接受投标人现场咨询;
1.9.2为提高工作效率,投标人如若中标,签订合同前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办理合同专用电子签章。
1.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力行新村3号祁连山大厦一楼
联 系 人:白芳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qlssneps@126.com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中心
2021-03-11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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