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卫生局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花都区卫生局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24-1301D15N0445

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局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项目分类:医疗卫生

公布日期:2013-4-7项目负责人:曹敏 ***-********-***

项目内容:
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局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招 标 公 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局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设备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
标书电子版下载 ),公示期间为2013年4月7日至2013年4月11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标编号:0724-1301D15N0445
2. 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局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3. 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102.0747万元
4. 采购品目:A1006
5. 招标设备名称及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1 诊断床 8张
2 床罩、枕头套、枕芯 16套
3 体温计 50支
4 观片灯 6个
5 体重身高计 4台
6 眼底镜 2个
7 脉枕 4个
8 针灸器具 2套
9 针灸挂图 2套
10 清创缝合包 4套
11 颈托 4套
12 夹板 2套
13 开口器 2个
14 电动吸引器 2台
15 简易常用手术设备 1套
16 换药器材 1套
17 氧气瓶 3个
18 △心电监护除颤仪 1台
19 成人及儿童呼吸面罩 3个
20 呼吸球囊 2个
21 喉镜 1套
22 耳鼻镜 1套
23 治疗推车 8台
24 手推式抢救车及抢救设备 2套
25 运送病人平车 2台
26 担架及担架车 2台
27 治疗床 2张
28 △心电图机 1台
29 △B超 1台
30 显微镜 2台
31 离心机 1台
32 △全自动尿液分析仪 1台
33 快速血糖仪 3个
34 电热恒温水温箱 1台
35 △高压灭菌器 1个
36 可调式输液椅 3张
37 △ 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 1台
38 观察床及配套设施 1套
39 雾化吸入器 2台
40 降温器材(冰袋) 5个
41 保暖器材 2台
42 电感应洗手、干手设施 10套
43 角度尺 1支
44 秒表 1台
45 握力计 1个
46 理疗床 3张
47 多峰宽带能量(纳米)治疗仪 1台
48 中频治疗仪 1台
49 直流电和直流电药物导入治疗仪 1台
50 按摩床 2张
51 电针仪(针灸用) 3台
52 红外线治疗仪(TDP) 4台
53 不锈钢单面中药调剂柜 1个
54 不锈钢立式中药柜 2个
55 不锈钢立式中药柜 1个
56 不锈钢单面西药调剂柜 2个
57 不锈钢单面西药调剂柜 1个
58 不锈钢七层药品架 2个
59 不锈钢六层无门药柜 1个
60 戥秤 3个
61 药物天平 1个
62 风冷冷柜 2个
63 妇科检查床 1张
64 妇科检查用踏板 1个
65 △ 多普勒胎心监护仪 2台
66 体重计 1台
67 鹅颈灯 1台
68 有关生殖健康知识挂图 2套
69 产后及新生儿访视箱 2套
70 儿童磅秤 1套
71 卧式(立)身长计 1台
72 皮尺 4条
73 △ 听力筛查仪 1台
74 儿童型灯光视力表 1个
75 健康教育模具 1套
76 治疗床(接种) 2张
77 火罐(康复) 4套
78 输液器材 3套
79 输液架 1个
80 听诊器(妇幼) 17条
81 出诊服务箱 6个
82 氧气袋 8个
83 儿童血压计 1个
84 血压计 10个
85 轮椅 4个
86 治疗车 2台
87 紫外线灯/移动 2个
88 紫外线灯/固定 15个
89 电冰箱(辅助检查) 1台
90 电冰箱(护理) 1台
91 电冰箱(免疫接种) 1台
92 不锈钢器械柜 2个
93 不锈钢壁柜 1个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
7.招标标的类型:货物类
8.合格的投标人:
①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②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司企业法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
③投标人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④具有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该要求适用于招标设备中标注“△”的设备);
⑤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商或代理经销商对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证明文件(该要求适用于招标设备中标注“△”的设备)。
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9.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有兴趣的投标人代表请携带以下资料: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3) 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附参考模板 )(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
于2013年4月7日至2013年4月26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00至16:30(北京时间)到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文件(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原件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购标室
电话:86 20 ********
传真:86 20 ********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号:***************
国内邮购标书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如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请注明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10.所有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6,010.00元,保证金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关于保证金的相关要求)。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3年4月27日当天上午投标截止时间09:30:00(北京时间)之前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下列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招投标中心1号会议室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11.开标时间:2013年4月27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招投标中心1号会议室
13.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4.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按照所登记的内容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15.本招标公告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在广州进行仲裁。
16.有关此次招标公告之事宜, 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电 话: (8620) 87768198-840/851/187
传 真: (8620) ********
网 址:www.gmgitc.com
联 系 人:曹敏、陈田、舒云康
17.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账户
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
18.投标保证金账户: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
19.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局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聚贤街5号
电话:(8620)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四月七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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