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基础局潭览河水系修复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基础局潭览河水系修复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开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05-21011
一、公开询比价条件
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海口市江东新区潭览河水系修复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材料采购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公开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江东新区潭览河水系修复工程主要建设范围为潭览河干流及其支流陶沙沟(又名陶沙溪),潭览河干流全长7.07km,本项目潭览河建设河长5.39km,起自溪宜村经后良村、潭榄村、穿江东大道的潭览二桥、止于外坪闸,整治后河流岸间宽度50~150m;支流淘沙沟全长2.1km,起于外坪闸,止于淘沙村西南侧村道路涵处,陶沙沟上游与拟建潭崛溪连通河衔接,整治后河流岸间宽度30~130m。该项目为河道清淤清障及两岸防护治理工程。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河道长7.16km,新建生态护岸13.596km。其中潭览河清淤疏浚河长5.39km;新建生态护岸10.032km,其中左岸新建生态护岸4.727km,右岸新建生态护岸5.305km;沿线布置生产用桥6 宗,排水涵12 宗;布置景观节点1 处。陶沙沟清淤疏浚河长1.77km,新建生态护岸3.564km,其中左岸新建生态护岸1.651km,右岸新建生态护岸1.913km,排水涵2 宗。
2、采购范围:用于海口市江东新区潭览河水系修复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
3、交货时间:根据采购人需求分批次交货。
4、交货地点:海口市江东新区潭览河水系修复工程施工现场。
5、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3 | 880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3 | 5270 | |
3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5470 |
6、质量要求:本次公开询比价采购的商品混凝土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应符合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的要求,水泥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或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7、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第一次报价即为最终价格。合同单价为综合性单价,包括:材料费、税金、利润、保险费、运输费、过路过桥费、管理费、安全措施费、出厂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及其他运抵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
(2)如因市场原材料价格发生变化引起商品混凝土的价格产生波动,报价人需提前1天以调价函(调价通知)等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若混凝土单价调整浮度在原价格±5%之内由报价方承担价格不予调整,若混凝土单价调整浮度超过原价格±5%,经采购人确认后对超出±5%的部分进行价格补差。
(3)报价人需提供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固定税率13%。
8、供货要求:
(1)报价人按采购人实际施工计划进行配送。本文件中采购数量不作为最终供货量和结算量,供货及结算数量按双方现场实际验收为准。如商品混凝土实际供货数量与本次公开询比价采购数量发生偏差时,报价人应予充分理解,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采购人提前24小时将需求计划以书面或短信的形式通知报价人,报价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及时将商品混凝土送至交货地点,以满足采购人施工需求,若因报价人配送滞后给采购人带来的经济损失由报价人承担。
9、验收方式及要求
(1)报价人必须保证供应的商品混凝土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采购人按国家标准进行验收,随货同行并交于采购人的送料单、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其他证明文件作为验收环节的一部分,无相应资料则视为不合格,采购方可拒绝验收。报价人在为采购人供货期间,须积极配合采购人工作人员开展相关验收工作。
(2)商品混凝土到场后需在施工现场过磅,以采购人现场地磅实际过磅重量为准,须经三方(报价人、采购人、使用人)签字确认。
(3)进场混凝土需检验坍落度(标准为160mm±20mm,以现场要料通知为准),每一现浇批次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1次;同一单位工程每一验收项目中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1次。坍落度检测不合格,将对被检测砼作退场处理,由此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报价人承担。
(4)进场混凝土需进行抗压试块留置,留置试块养护28d后,送试验室检测,若试块抗压强度检测不合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价人承担。
(5)出现质量、数量异议时将混凝土存样送双方共同认可的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级监督检验机构进行裁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0、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每月25日办理当月结算。
(2)本项目不设定金或预付款。
(3)付款方式:先货后款,支付必须按照“先开票、后付款”原则,采购人在货到且收到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次月10日前完成支付当期货款的80%(20%作为质量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根据自身资金情况可采用电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
(4)质量履约保证金返还:若供货质量无异议,工程(分部工程)完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无息返还。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持有建筑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必须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最大直线距离原则上不得超过30公里。
3、报价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垫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报价人已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注册,并成为中国电建/中国水电基础局合格供应商。
6、本次公开询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报价人不得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8、被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四、公开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1年3月31日16:3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公开询比价文件,集采平台的注册和使用均免费。
2、有意参加报价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
2.1、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公开询比价项目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2、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3、公开询比价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零元整(¥零元)。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31日16:30(北京时间),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2、报价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公开询比价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购买公开询比价文件的报价人。
3、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无审查费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价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六、成交原则:
经评审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86号
邮 编:301700
联系人:许工
电 话:152*****029
电子邮箱:
八、监督机构
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
举报电话:***-********;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
(电子签章)
2021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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