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县政府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务用车有关服务定点采购需求论证的公示

普格县政府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务用车有关服务定点采购需求论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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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格县政府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务用车 有关服务定点采购需求论证的公示

系统发布时间:2021-03-12 08:54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文件规定,普格县政府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拟采购公务用车有关服务(包括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和保养、定点加油、轮胎等),经组织5人专家组进行采购需求论证通过,现特向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公众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普格县政府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普格县政府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务用车有关服务定点采购。

三、采购预算:*******.00元。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验收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组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21年03月15日至2021年03月17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
采购人:普格县政府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普格县普基镇政文西路23号

联系人:尔补先生

联系电话:183*****91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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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论证 公务用车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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