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关区2021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一期春植施工工程单位选择
南关区2021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一期春植施工工程单位选择
南关区2021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一期春植施工工程单位选择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关区2021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一期春植施工工程单位选择,已由长南发改【2020】6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申请专项债券和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共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2招标内容:南关区2021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一期春植施工工程;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最高投标限价:199.4597万元;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内容,投标人须具备自有园林绿化施工及养护机械设备且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景观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其他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提供岗位证;技术员:1人,提供岗位证;测量员:1人,提供岗位证;安全员:1人,提供岗位证;材料员:1人,提供岗位证;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当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应在接到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6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9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交纳社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3月12日8时30分至2021年3月18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177*****35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4月7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0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依据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长春市监察委员会办公厅发布的长城乡联字[2020]11号文件的规定,采用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
8.1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前3名投标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
8.2 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及确定排名顺序。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南关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南关区谊民路399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长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2518号交通大厦22楼
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131*****807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2041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400
招标
|
吉林长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