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大化2021年3月10日椰壳粉末活性炭询比价采购采购公告
中原大化2021年3月10日椰壳粉末活性炭询比价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标段编号:HNEC-ZYDH210052001H001
信息提供日期:2021-03-11
中原大化2021年3月10日椰壳粉末活性炭询比价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濮阳市。
1.采购条件
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椰壳粉末活性炭采购项目,已经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2.项目概况及范围
2.1项目概况:三聚氰胺事业部一分厂使用
2.2采购范围:椰壳粉末活性炭(详见采购明细)
三聚氰胺事业部椰壳粉末活性炭技术要求 | |||||
序号 | 技术项目 | 单位 | 范围 | ||
1 | 总表面积/Total surface | m2/g | 1100-1300 | ||
2 | 表观密度/apparent density | Kg/m3 | 480 | ||
3 | 真实密度/real density | Kg/m3 | 2300 | ||
4 | 气孔容积 | cc/g | 1.04 | ||
5 | 100℃时比热 | Kcal/Kg℃ | 0.25 | ||
6 | 碘指数/Iodine number | mg/g | 1100(最小) | ||
7 | Molasses数 | 300(最小) | |||
9 | 水分/Moisture | % | ≦2%(wt) | ||
10 | 颗粒尺寸/Wet screen analysis | 325目% | 65-85 | ||
11 | 袋重 | Kg | 25 |
3.报名要求
3.1本次询比价采购在中原云商电子投标平台(http://bid.zyepp.com/)上进行,有兴趣的供应商可以登陆查看。登录后,供应商可在中原云商电子投标平台网上购买询比价文件进行响应和参与询比价活动。首次参与中原云商电子投标平台购标者,请打开中原云商(www.bid.zyepp.com)首页右侧点击“供应商登陆”,在页面中找到注册按钮,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注册通过后方可参加询比价活动。有报名意向的供应商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项目采购公告及附件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可与采购方业务人员或技术人员进行沟通。
3.2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3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所有物料(详见物料清单),且近三年类似业绩不少于3个(以合同及相应验收合格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
3.4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信用等,有充足的资金保证,能接受各种面额和期限的承兑汇票。
3.5响应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3.5.1响应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的;
3.5.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响应的;
3.5.3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3.5.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5.5在响应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的;
3.5.6在响应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响应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的。
3.5.7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若该网站查不到该响应人信息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注:报名成功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3月24日17时00分。
4.2 递交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随报价以附件的形式上传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网上开标
6.技术要求:
6.1质量标准:出卖人保证所供椰壳粉末活性炭完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标准和本次采购规定的质量、规格型号和性能的要求;出卖人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6.2……
7.主要商务条款
7.1付款方式:
经验收合格,出卖人按全部价款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人收到发票并财务记账后付款。
7.2交货期:2021年3月31日。
7.3交货地点:
濮阳市人民路西段采购人厂区
7.4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方式:出卖人负责汽车运输,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
7.5检验在采购人厂区进行,包括外观、数量、规格型号验收和内在质量验收两个方面,两个方面,任何一个方面验收不合格均为交付不合格。除技术协议另有约定外,验收应在收到货物7日内进行,内在质量验收以买受人检验结果为准。
检验不合格的,买受人或使用人有权拒收货物、技术资料,出卖人应在接到买受人或使用人通知后 3 天内到现场免费补齐短缺、不符合(或)损坏的部分。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额外的运输费用等由出卖人自行承担。如在买受人或使用人通知的期限内,出卖人未能进行修理、更换或补足,则出卖人应承担商务条款约定的关于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7.6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量保证期限为 一年,质保期从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该期间内,出卖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和故障负责,费用由出卖人负责;质保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必须在买受人发出通知后48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派人到现场免费维修或调换,并在7日内或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出卖人没有弥补缺陷的,买受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由出卖人承担。维修或调换部分的质保期重新计算。
7.7按合同约定交货期,每迟延交货一天,按总货款的1%支付违约金;未事先征得买受人同意擅自更改合同列明的货物的,合同中写明价格的,按更换部分价值的5倍支付违约金,没有写明价格的,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因此给买受人以及产品使用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出卖人另需赔偿全部损失;产品的性能考核不能达到技术协议所要求的指标的,出卖人应免费予以矫正,并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正常使用寿命低于承诺期限的,每减少一年,需按照总货款的1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质保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没有按规定时间弥补缺陷的,应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另需赔偿实际损失。损失赔偿额包括合同履行后产品使用人可以获得的利益、律师费、诉讼差旅费等。该费用直接从本合同款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从其他未付款中扣除,仍不足扣除的,买受人仍可向出卖人主张剩余部分。使用人亦可代表买受人向出卖人行使追索权。
7.8所签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采购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8.其他说明
8.1该标段不分拆中标,如不同意,应予写明,否则,一律视为同意。
8.2如有任何偏离,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如实说明;未提出任何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存在实质性偏离的,视为不响应采购要求。核价方法为在质量、服务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供应商,追求性价比最优。
8.3响应服务费0元、响应保证金1000元,电汇凭证需注明参与项目的项目编号、名称、交款用途。
8.4响应保证金的形式(任选其一):
8.4.1电汇:须在响应截止日期前缴纳,从贵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现钞,付款用途请注明招标编号及标段名称,例如:HNEC-ZYZB-20191024-01H 焦作开元化工碱蒸发装置出租保证金。响应人必须提供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及响应保证金缴费单。
8.4.2响应保证金承诺函、欠款转响应保证金承诺函。
8.4.3响应保证金保函:保函担保单位需为市级以上银行或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担保有限公司。
需要河南能源担保公司出具《响应保函》的,保函业务办理程序请搜索关注“河南能源担保公司”微信公众号了解,联系电话:0371-87771718。
8.5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之日起30天。
8.6成交单位缴纳成交服务费,未按规定缴纳的,没收响应保证金,取消成交资格。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 | 收取标准 |
十万元及以上三十万元以下 | 500元 |
三十万元及以上六十万元以下 | 1000元 |
六十万元及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 2000元 |
8.7 响应人应按下列帐户缴纳响应服务费、响应保证金、成交服务费
户 名: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濮阳市工业区支行
账 号:41001512810050201724
8.8 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9接中标通知后5日内完成合同的签订,否则视为放弃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列入黑名单。
9.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监督组
监督电话:0393-8956219/8958564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濮阳市人民路西段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49731559
欠款转响应保证金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鉴于 (响应人名称)(以下称“响应人”)于 年 月 日参加的(项目名称)的投标,你方账面上欠有响应人款项,现把其中的 元直接转作本项目响应保证金。响应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承诺保证:若响应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响应人与采购人、其他响应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询比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询比价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同意你方将该响应保证金直接从欠款中相应扣除。
响应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响应保证金保函
(采购人名称):
鉴于(响应人名称)(以下称“响应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采购的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响应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响应人与采购人、其他响应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询比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询比价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 7 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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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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