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公告

重庆钢铁(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公告

重庆钢铁(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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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名称重庆钢铁(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202103000422转让底价4291.61(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03-12信息披露结束日期2021-04-09
标的所在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香港特别行政区标的所属行业批发业

转让方承诺标的企业简况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转让方简况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贵所《产权交易项目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所对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
6、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在产权转让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就产权转让公告内容、优先权行权期限、行权方式及后果等通知相关权利人;
7、我方对填写的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予以确认,请按此送达交易相关通知和函件;
8、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贵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http://www.cquae.com/News2017?id=204,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产权转让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重庆钢铁(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香港特别行政区
法定代表人周志宇
成立时间1996-10-25
注册资本100万元 港币
实收资本100万元 港币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639310200010201HK
所属行业批发业
经营范围铁矿贸易,销售进口矿石、钢材等
职工人数9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的是否已按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要求,履行股东同意手续:

是其他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1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0 (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62890.14万元4602.8万元2379.82万元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159642.15万元156698.98万元2943.17万元
审计机构重庆华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21-01-3124951.27万元218.58万元109.52万元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月报159542.23万元156489.53万元3052.7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重庆恒申达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2021-03-03
评估基准日2020-10-31
基准日审计机构重庆普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1、标的企业认缴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港币,折合人民币107万元。
2、提请意向投资方注意,标的企业2020年度审计报告及2021年1月企业财务报表均以万元港币为单位;本项目评估值及转让底价均以万元人民币为单位。
3、提请意向投资方注意,本项目标的企业章程原版为英文版,亦提供中文翻译版,信息以英文原版为准。
4、据资产评估报告载:(1)本次评估以评估基准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港币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确定评估值,评估基准日汇率为HKD:CNY0.86722。(2)因重庆钢铁(中国宝武集团)矿石统一采购部署,2020年8月起重钢股份公司矿石采购全部通过重庆钢铁(中国宝武集团)原料公司统一开证执行,故重钢股份公司与重钢香港公司(即标的企业)后续贸易量将减少,为支持重钢香港公司转型和过渡,双方建议重新签订框架协议,明确合作期限为2020年10月3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约定总量800万吨以内,但截止2021年3月9日,该框架协议仍未签订。 因重钢股份公司将于2023年开始实施采购一体化战略,以及重钢香港公司不具备与海外矿山公司签约的资质等因素,重钢香港公司将失去所有的主营进口海外铁矿石业务,本次评估收益法预测重钢香港公司进口铁矿石业务截止至2022年12月,收益法预测期限截止到2023年6月,提请投资人注意2022年12月后进口铁矿石业务对重钢香港公司价值产生的影响。
5、备查资料:(1)资产评估报告;(2)2020年度审计报告;(3)2021年1月财务报表;(4)专项财务审计报告;(6)职工安置方案。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4291.61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重钢香港公司位于深圳罗湖区凤凰路华丽东村3栋301室和深圳罗湖区凤凰路华丽东村3栋802室两套房屋于评估基准日后成交,本次评估以两套房屋的转让成交价扣除房地产交易土地增值税税费后的价值作为评估值。土地增值税为评估人员预估,两套房产预估应交土地增值税共计391.9040万元(详细计算请见资产评估报告),最终应以实际缴纳为准。
本项目成交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以实际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为基础进行二次结算,结算公式:差额=实际缴纳的土地增值税-391.9040万元。
①差额<0,受让方需将差额以货币形式在规定时间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逾期未支付的,按照每天万分之五加收罚息。规定时间为完税时间(以税票时间为准)或合同签订时间孰晚。
②差额≥0,差额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再另行补差。
2、股权变更后,标的企业名称将不再使用“重庆钢铁”字号。
3、截至2020年10月31日,标的企业在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共有99031.68万元的借款还未偿还;截至2020年10月31日,标的企业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28860.18万元(其中包括欠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6024.46万元),主要系应付铁矿石贸易采购货款。详情请见专项财务审计报告。股权转让后,重钢香港所负债务、或有债务继续由重钢香港承担,重钢香港所享有的债权、或有债权继续由重钢香港享有。受让方应继续督促重钢香港履行偿还义务。
4、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汇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5、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间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6、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
7、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8、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若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9、评估基准日(2020年10月31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损益由受让方享受或承担,且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10、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11、股权变更登记涉税问题,按香港的相关法律执行。
12、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00 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电汇、转账、网上支付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重庆市大渡口区大堰三村1栋1号
法定代表人刘大卫
注册资本165070.654356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202803370T
经营规模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

国资监管机构省级(直辖市)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决议类型批复
内部审议情况董事会决议

五:挂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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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重交所网站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重庆联交所集团
交易机构联系人陆盼盼联系电话023-63153657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受托机构联系人
受托机构联系电话
备注
收费标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股权交易 钢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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