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移动(临床)医护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医院移动(临床)医护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南京市江宁区江宁医院委托,竞争性谈判采购移动(临床)医护管理系统,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区江宁医院移动(临床)医护管理系统

二、项目编号:JNZC-*******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南京市江宁医院移动(临床)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下载

五、响应性文件接受信息:

接收开始时间:2013年4 月17 日9:00整(北京时间,下同)

接收截止时间:2013年4月17日9:30整

接收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鼓山路222号

接收人:丁方

六、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2013年月4日17日9:30整

谈判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鼓山路222号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中心联系人:丁 方、谈守贵

联系电话:***-****************(传真)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竹山路364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鼓山路222号

八、其他注意事项

1. 各投标人必须于2013年4月12 日上午10:00到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南京市江宁区竹山路364号)集中,统一报名考察现场及答疑会。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本次谈判只接受参加集中现场考察答疑(以现场签到为准)的供应商投标。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138*****336.

2.届时谈判当天,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参加具体谈判事项。

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三年四月九日


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JNZC-******* 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医院移动(临床)医护管理系统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中心二〇一三年四月 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3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4一、总则4二、响应性文件的编制6三、响应性文件递交7四、谈判7五、无效谈判响应文件8六、成交及合同授予8七、无成交供应商原因8八、质疑和投诉8九、附件9附件一:投标函9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9附件三:商务条款响应表10附件四:技术规格偏离表10附件五:谈判报价汇总表11附件六:谈判分项报价表12附件七:项目实施方案12附件八:项目参与人员基本情况表12附件九:参与项目人员一览表13附件十:质量、服务承诺13附件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14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15一、项目背景15二、项目建设目标15三、项目建设内容15四、项目实施要求17五、项目的工作内容及成果文档17六、验收标准及培训要求:17七、服务地点、时间:17八、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17九、付款进度18第四章评分办法19第五章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1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 容1项目编号JNZC-*******2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医院移动(临床)医护管理系统3集中采购机构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中心4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竹山路364号5谈判文件获取方法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下载6谈判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元整)形式本票、汇票、支票、信汇等,现金和现金支票不予接受。有效期谈判保证金应在谈判有效期满后五(5)天内保持有效7谈判有效期谈判之日起30天8采购中心开户行信息户名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紫金农商银行东山支行账号****************0095149谈判报名时间2013年4 月 12日 上午10:00整前(北京时间,下同)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竹山路364号要求1.携带资格证明材料,以备初审;2.集中勘察现场;3.提交谈判保证金。10响应性文件份数正本份数:壹份;副本份数:贰份11响应性文件递交时间时间2013年4月 17日9:00---9:30整地点南京市江宁医院(江宁区东山街道鼓山路168号)12谈判 信息时间2013年4 月17 日9:30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医院(江宁区东山街道鼓山路168号)13联系 事项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138*****336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丁方、谈守贵联系电话***-********传真025-******** 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 “供应商”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 “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服务。2.3 “采购人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3.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参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4.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软件制造商具有省级及以上信息产业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2)软件产品具备软件著作权证书;(3)投标人所投的软件产品必须有二家以上医院实施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5.谈判供应商的义务及注意事项5.1现场勘察/标前答疑:5.1.1 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会:各投标人必须于2013年4月12 日上午10:00到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南京市江宁区竹山路364号)集中,统一报名考察现场及答疑会。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本次谈判只接受参加集中现场考察答疑(以现场签到为准)的供应商投标。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138*****336.5.1.2投标人应于开评标当天就本项目规划方案编制准备一个简短的现场演示讲解(建设框架,内容,根据业务需求的demo演示等)(时间:不超过20分钟,自带笔记本电脑)。5.2 义务5.2.1谈判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本谈判文件,完全明了本项目之名称、用途、数量、质量和提供服务时间,完全明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5.2.2谈判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应对谈判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5.2.3谈判供应商应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性文件送达谈判地点。5.2.4谈判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谈判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谈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谈判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5.2.5谈判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中心。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5.3 注意事项5.3.1本项目采购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5.3.2验收标准5.3.2.1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标准和技术要求,未明确部分按照国家最新的相关标准;5.3.2.2投标人随响应性文件提供的货物制造国制造及验收的官方标准或货物验收大纲,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将作为对货物的验收依据之一;5.3.2.3供应商在澄清响应文件时作出的承诺,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将作为对货物的验收依据之一;5.3.2.4项目完毕后,由采购单位组织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5.3.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谈判文件都作出实质性响应,相应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包括作无效投标处理。5.3.4任何投标人中标,须保证所供货物能通过当地有关职能部门验收,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项。5.3.5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5.3.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6.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三天前按谈判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将及时予以答复;在谈判文件公布期间,采购中心可主动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谈判文件实质性变动的除外。6.2谈判文件公布期间如有实质性变动的,采购中心将在原谈判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自变更之日起公布期限顺延,相关供应商应请及时关注。如果潜在供应商因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相应信息,供应商将承担被拒绝参加谈判或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风险。7.谈判保证金7.1 谈判供应商应提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谈判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中心在因谈判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谈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7.2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以本票、汇票、支票、信汇等形式提交,现金及现金支票不予接受。7.3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谈判有效期满后5天后予以退付,不计利息。未成交的供应商应主动与采购中心联系办理谈判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未联系办理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4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于合同期满且合同期内各项服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10个工作日后予以退付,不计利息。7.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成交供应商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3)经查实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的等。8.谈判有效期8.1谈判有效期为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之日后30天,谈判保证金将在投标有效期满后5天内予以退付,不计利息。8.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于原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可向谈判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中心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性文件,谈判保证金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9.谈判费用9.1谈判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9.2本次采购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供应商予以关注。二、响应性文件的编制10.响应性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10.1谈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性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以及谈判供应商与采购中心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性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谈判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0.2谈判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3谈判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报价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报价单位为“元”。10.4 谈判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谈判代表签字。10.5 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谈判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0.6 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11.响应性文件的组成11.1 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11.2谈判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12.响应性文件的商务部分: 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 投标函、资格声明、投标保证金;(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3)*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缴纳社保金证明(有效期内并年检合格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上年末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损益表);(6)项目参与人员的学历、职称等能力证书复印件(7)项目参与人员依法缴纳税收、社保金证明(至少近三个月);(8)*《商务条款响应表》;(9)*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1)经营业绩及奖惩情况;(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13.响应性文件的技术部分13.1. 技术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投标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项目设计方案和技术架构(2)*项目实施方案和质量保证;(3)*项目组织和人员安排;(4)*项目测试方案和培训计划;(5)*项目服务承诺和运维方案;(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资料等14.响应性文件的价格部分14.1 价格部分是对投标货物价格构成的说明。14.2 报价应包含参与服务的人员费用、以及为了完成服务所需要的设备、公务费用等验收合格之前所有含税费用。14.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14.4经谈判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报价的话,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14.5报价表必须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如有优惠条款,请单独列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货物或服务整体功能。14.6 政府采购提倡公平竞争,反对盲目压价参与谈判,任何盲目压价和低于成本报价将会被拒绝。三、响应性文件递交15.响应性文件应于规定时间内递交至采购中心指定的地点。16. 响应性文件应装订成册,密封封装,封面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等。响应性文件需提供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且须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1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响应文件将拒收:(1)未按竞争性谈判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谈判保证金的;(2)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18. 诚实信用18.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8.2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四、谈判19.采购中心将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谈判。20.谈判小组(3人以上、含3人)将由采购中心依法组织相关专家评委及采购人代表组成。21.谈判程序21.1响应性文件初审21.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性文件中资格证明、谈判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谈判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21.1.2符合性检查。依据谈判文件规定,从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供应商响应性文件与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内容、服务质量;或者在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谈判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谈判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性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如果响应性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谈判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21.2谈判和澄清。在谈判澄清环节,对响应性文件中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3二次报价,一般不超过三轮。21.4比较与评价。采用最低价成交。最低价成交是指在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方法,即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最终有效报价的谈判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21.5成交标准21.5.1最低价评标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综合评分最高档次中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的标准是,谈判小组对价格以外的其他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与得分最高供应商相差12%以内,视同质量服务相等,在这个档次内,最低报价供应商成交。对属于国家认定的节能、环保不高于一般产品当次最低报价的3%、3%的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参加谈判报价的,评审时给予8%的价格扣除(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评委级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审定)。五、无效谈判响应文件2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1)未按竞争性谈判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谈判保证金的;(2)未通过采购人资格审查的;(3)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5)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若发现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说明解释,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包括发票、购销合同等);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否决其成谈判资格。(6)报价文件中甲、乙供材(如有的话)的品牌规格未按谈判文件要求详细列出。(7)谈判后工程量清单数量、暂定价、规费税金、设计费有不合理变更。六、成交及合同授予23.按照竞争性谈判最低价成交法,由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由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同时,采购单位保留将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的权力,如经实地考察发现供应商有虚假响应情形,采购中心将取消其成交资格。24.采购中心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25.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日内提交叁仟元的评审费,并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壹万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于本项目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付。26.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27.当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出现放弃成交、不能履行合同情况时,经采购中心审查同意后,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次类推。七、无成交供应商原因2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无成交供应商:(1)所有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被谈判小组认定为无效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八、质疑和投诉29.质疑29.1谈判供应商对谈判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中心提出询问,采购中心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9.2谈判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29.3采购中心在收到谈判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谈判供应商和其他有关谈判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0.投诉质疑谈判供应商对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投诉。九、附件附件一:投标函投标函致: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JNZC-*******号谈判文件规定,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 (谈判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性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谈判需求的谈判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谈判日期起遵循本谈判文件,并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如果在谈判后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性文件,我们的谈判保证金贵方不予退还。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7.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货物的启动、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8.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9.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供应商名称(盖章):地 址:联系电话:传 真: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联系电话:日期: 年月日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中心: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谈判供应商注册地址)的(谈判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JNZC-2013号,项目名称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三:商务条款响应表商务条款响应表项目编号:JNZC-*******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区江宁医院移动(临床)医护管理系统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资格声明4营业执照5税务登记证6组织代码证7投标保证金8上年底资产负债表91011…………(行数不够,自行添加)注:请投标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果一字不漏照抄招标文件要求,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附件四:技术规格偏离表技术规格偏离表(由投标人据实提交)项目编号:JNZC-*******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江宁医院移动(临床)医护管理系统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实际响应符合/正偏离/负偏离备注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 日注:1.按照技术要求详细填列。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3.请如实填写偏离表,如果虚假响应,将被暂停进入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活动。4.投标人可根据各个需求表的内容填报技术规格响应表,但技术规格响应表的内容必须对其相对应的服务需求的内容全部响应,否则,该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5.注:请投标供应商根据投标货物实际情况填写,如果投标实际响应与供应商提供的证明资料有实质性偏离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附件五:谈判报价汇总表谈判报价汇总表项目编号:JNZC-*******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医院移动(临床)医护管理系统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人民币元整 备注形 式:投标总报价大写:人民币履约一年期内小写:人民币 交货时间标书份数正本: 份副本:份其它免费维护期、有偿维护期年维护费收取金额或比例投标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 日说明:1、谈判总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需货物的调研、开发(或外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第三方接口费用等验收合格之前所有含税费用。2、采购中心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附件六:谈判分项报价表 谈判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JNZC-*******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医院移动(临床)医护管理系统序号子项目数量单价合计总价:投标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 日说明:1.投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罗列构成南京市江宁医院移动(临床)医护管理系统项目相关的子项目,并将相关报价罗列于上述“投标分项报价表”中;行数不够,自行添加。2. 投标报价应包括本项目系统开发、项目现场技术支持等验收合格之前产生所有含税成本费用,以及投标人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3.采购中心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附件七: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投标人自拟)附件八:项目参与人员基本情况表项目参与人员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JNZC-*******姓名性别出生时间学历职称执业资格曾经从事项目服务工作和业绩简介说明:每人一张表格供应商名称(盖章):附件九:参与项目人员一览表参与项目人员一览表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医院移动(临床)医护管理系统项目编号:JNZC-*******序号姓名性别执业资格类别证书号技术职称备注供应商名称:(章)备注栏,可填写该人员擅长的工程种类附件十:质量、服务承诺质量、服务承诺我公司就“项目编号为“JNZC-*******”的南京市江宁医院移动(临床)医护管理系统采购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如下:(投标人自拟)附件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一、项目背景南京市江宁医院创建于1935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爱婴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江宁医院,江宁区红十字医院,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医保定点医院,东南大学、江苏大学、第二军医大学教学医院。“十一五”以来,医院进入了现代化建设阶段。确立了“质量立院、科技强院、服务兴院”的办院方针,明确了医院未来的发展目标是“建成三级医院、基本现代化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全面加强内涵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使诊疗品质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技术优势加快形成。江宁医院开设病床800张,分设22个标准病区(含ICU病房)。年门急诊工作量近100万人次以上,收治住院病人3万人次以上。随着医疗体制改革和医院信息化的不断深入,医院信息化也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随着“数字化医院”建设的已趋完善,医院的信息系统也经历以管理为中心的HIS系统到面向临床的CIS系统的转变,目前已建设有住院医生工作站(含电子病历)、护士工作站、影像系统、检验系统等,随着信息系统应用的深入医院也不断的涌现出一些新的需求,如:信息采集点没有延伸到病房;现有的系统无法满足医生、护士移动办公的需要等。医院无线网络已经建设并覆盖,如何利用无线网络资源,实现移动化、电子标签化、共享化,是本次项目的建设主要目标。本项目宗旨是通过移动临床医护管理系统的充分应用,实现将“面向病人”的服务提到了一个更高的高度,做到切实为病人服务,提高医疗质量和标准化流程控制。最终实现1、移动化:将诊疗信息实时采集并进行处理,并快捷高效的管理;2、电子标签化:通过条码,RFID的标签技术,减少错误,提高效率;3、共享化:业务数据的交换和业务流程的共享。二、项目建设目标1.电子病历移动化将电子病历从桌面应用推向移动应用,使得医护人员的工作方式得到革命性改变,医护人员能随时随地访问电子病历获得完整的诊疗信息,并及时记录和修改病人的相关资料;2.保障医疗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移动临床医护管理系统将每条医嘱与医嘱的实际执行人形成了一对一的对应关系,记录了医嘱的执行时间、用药的途径;对病情观察的时间、观察数据即时进行了录入。它不但规范了护士的行为,同时为护理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数据资料。3.减少医疗差错和事故,提高患者临床护理的安全性利用条码和RFID技术,标志和识别药品、生化标本、设备、医护工作人员以及病人身份等信息,通过运用终端进行条码扫描,快速进行信息对应关系的确认,有效杜绝人工差错。4.提升护理管理的水平移动临床医护管理系统将使护理管理更加严谨规范,由定性管理向定量管理转变,由目标管理向过程管理转变,由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以数据资料为依据,实行对个人、科室、全院护理工作绩效考评,合理调配人力资源。5.实时监控护理质量移动临床医护管理系统将解决实时采集病人医嘱信息,落实医嘱实际执行情况,明确执行项目的实际执行时间和执行人,真正做到了护理质量实时监控。6.实现“以病人为中心”的医院管理理念通过移动临床终端的使用,可以实现实时获取和处理病人的诊疗信息,确保了患者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恰当的诊疗。三、项目建设内容1、移动医生工作站项目模块功能需求备注移动医生工作站病人信息查阅查阅病人基本信息照相功能临床路径查阅查阅临床路径病人的诊疗情况查阅标准路径表变异情况智能比对电子医嘱查阅查阅病人电子医嘱的执行生效情况按时间轴顺序查看医嘱信息电子医嘱下达床旁快捷下达药品、检查、检验医嘱成套医嘱下达个性化常用项目维护智能统计常用项目电子病历查阅查阅病人的各种病历文书按书签定位查阅病历文书体温单查阅查阅病人体温单信息检验报告查阅查阅病人检验报告信息检查报告查阅查阅病人检查报告信息查房助手基础版以文字,录音方式辅助查房以照片,录像方式辅助查房站点管理基础版终端运行情况监控站点限制无限制(全院区应用)2、移动护士工作站项目模块功能需求备注移动护士工作站病人信息查询病人基本信息查阅病区信息查询查询病区公告,记事提醒等信息病人费用查询查询病人日费用清单电子医嘱查询按医嘱本方式查询医嘱病区配液管理在病区完成一并给药类医嘱的配液登记电子医嘱执行执行医嘱,皮试提醒完成病房巡查过程中的医嘱状态调整生命体征采集发体温计及生命体征采集收体温计及生命体征采集自动生成体温单曲线护理文书管理病情观察所见记录草稿本将草稿转抄为正式护理记录单条形码扫描支持蓝牙扫描枪输液管理病人输液状态管理输液进度实时调整呼叫管理按个体、治疗组、病区呼叫办公护士文字转语音呼叫多种响应方式应答站点管理基础版终端运行情况监控终端自动升级站点限制无限制(全院区应用)四、项目实施要求(1)项目组织及人员: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本系统建设要求组织一支由项目经理带领的不少于2人组成的经验丰富、开发能力强的项目团队(项目经理须具有行业丰富经验与相关技术职称),需提供项相应资质证明文件。项目经理应至少带队参与过2次类似项目并成功运行。投标单位应提供本参加次项目团队所有人员的信息情况表(包含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学历、相关资格认证)原件备查。确保在系统调研、分析设计、开发测试和培训实施等各个阶段项目团队的稳定性,未经项目采购单位同意团队所有人员均不得随意变更。(2)系统文档:系统开发应严格遵照软件工程规范进行,提供有关开发文档,包括系统分析设计说明书、测试报告、用户手册、系统维护手册以及采购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文档等。五、项目的工作内容及成果文档1、总体架构规划成果文档;2、数据库的设计以及数据实体模型、相互关系和数据字典的描述;3、系统的拓扑结构以及相关设备的配置;4、系统的体系架构及描述;5、提供的其它技术手册(中文),包括:?需求分析报告(含软件功能需求与数据要求);?系统概要设计说明书;?数据库安装手册;?程序安装维护手册;?软件使用操作手册;?系统详细设计方案及系统测试设计方案;?数据库设计方案;?软件功能技术手册;?软件培训资料;?软件体系架构手册;?系统的测试分析报告;?用户手册;ISO标准的其他与本系统开发相关的各类文档。六、验收标准及培训要求:由采购人验收,依据为国家有关规定、谈判文件、成交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应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各相关人员熟练使用信息系统七、服务地点、时间: 整个项目自合同生效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每周与甲方需进行项目进程沟通会,需要甲方提供帮助与协调的事宜,须随时与甲方提出,以便甲方及时处置。若具体工程进度发生变化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由甲乙双方沟通调整。八、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 1、系统维护要求具有专业的本地售后服务团队提供不少于二年(含)7×24免费售后现场技术服务,包括免费升级、故障排除、性能调优、技术咨询等,并负责处理、协调与各系统软件、硬件等供应商的关系。质保期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2、产品升级服务软件应用支持及升级服务包括主要版本的故障排除、版本维护、故障修复、补丁和主要版本升级、规则库、引擎、控制台的技术支持等。3、服务响应及维护(1)要求对项目提供7x24小时的实时技术支持响应服务。要求在24小时响应时间内提供软件保修、维护等技术服务。在出现系统故障的30分钟内给予问题的解答,如需现场解决,在故障发生的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问题排查并着手给予解决。定期向招标人报告系统实际运行情况。遇有重大活动需要确保系统正常运作的,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当在活动期间提供人员现场保障。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应满足采购单位提出的合理要求。(2)中标供应商应对系统进行定期的维护,若发生数据丢失等情况,要主动协助招标人进行问题排查,若属投标人软件本身原因所造成的,应及时调试并有效解决问题,否则要承担相应责任。(3)驻场维护人员至少1人。(4)满足项目实施、运作中甲方提出的合理化要求。项目验收确认后,甲方在实际使用过程当中有新的合理的建议与应用需求,乙方应积极对成型软件进行调整,以保证后期软件系统的性能提升。九、付款进度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总额的50%;在中标人完成了《项目建设内容》表中的功能实施部署后一个月内,须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支付项目总额的40%,正常运行一年后支付项目总额的10%。 第四章评分办法对通过初评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详细的评估计算,谈判小组对不同供应商的服务差异进行评审,即对服务承诺、方案设计、业绩、实力及信誉、节能环保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打分。依据综合评分分值,提出最终有效报价的谈判供应商的得分与得分最高者相差8%(含)之内的,将被划分为符合采购需求,服务和质量相等的同一档次;与最高档次每相差8%(含)以上的,即视为另一档次,以此类推。本次采购确定综合评分最高档次中最低最终有效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人或成交候选人。一、技术设计方案35分1技术方案25分(1)技术设计方案与招标要求的吻合程度、技术性能指标满足程度、方案的架构合理性(5分)。根据方案、软件功能展示,技术性能指标满足程度高,架构合理的4-5分,基本满足的2-3分,有明显缺失的0-1分。(2)方案的先进性、经济性、可扩展性、安全性(5分)。技术方案先进、相关配套无线终端经济、可扩展性强、安全性好的4-5分,其他0-3分。(3)与医院现用的HIS等系统间实现无缝对接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可实施性(10分)。与HIS等系统接口方案的完整、合理、实施简单的6-7分,接口方案完整、合理,但维护复杂的4-5分,其他0-3分。(4)操作界面简洁大方,操作方便(3)分。操作界面简洁,操作方便的3分,操作界面复杂或操作不方便的0-2分。2实施方案5分(1)项目组织方法和实施进度计划的可行性与合理性(5分)。项目组织方法和实施进度计划合理性、可行性高的4-5分,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0-3分。3项目管理7分(1)项目参与人员除2人必须满足外,每增加1人具有行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最多4分(4分)若其中1人可以满足后期能常驻医院进行运维服务的(1分)(2)项目经理带队承担过类似项目实施,并且成功运行的,项目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的(3分)二、服务承诺9分(1)提供本地化服务,有每周5天*8小时驻场维护服务的3分,仅远程或问题时响应服务得1分其他得0分。(2)免费及有偿维护期内提供软件系统最新版本升级的得3分,其他0分。(3)软件最低免费质保期二年不得分,每增加1年免费质保加1分,最高3分。三、功能指标40分(1)系统的逻辑结构满足三层架构,在应用服务器可实现业务逻辑实现、数据解析、负载均衡、系统安全认证与审计、与HIS数据库服务器之间的充分数据交换得4分,其他根据实现程度得0-3分。(2)界面友善,具有良好的平台扩展性和终端移植性,满足用户可以根据需求自定义展现格式得3分,其他根据实现程度得0-3分。(3)移动医生站可满足通过病人床头卡定位病人,并能通过扫描腕带快速定位;能自动区分病人状态,实现在院病人基本信息汇总与出院病人使用病案首页,方便医生查阅;能支持拍摄病人照片,并在床头卡中显示得5分,其他根据实现程度得0-3分。(4)移动医生站可以查阅临床路径,能实现临床路径病人医嘱在床旁下达与调整得5分,不能实现的得0分。(5)移动医生站可满足医嘱下达支持个人套餐方式、医嘱下达方式满足简码以及选择方式录入得5分,其他方式视优劣得0-4分。(6)电子病历显示美观,满足病程记录的连续查阅功能得4分,不满足的得0分。(7)满足lis、pasc报告异常值的标定,实现对报告的图文混排功能得4分,不满足的得0分。(8)移动护士终端界面表现丰富,数据充分,支持不需要触摸笔就能完成床头护理录入得3分,其他方式视优劣得0-2分。(9)移动护士满足呼叫管理,消息群发,单一响应,便于工作护理工作任务安排得4分,不满足的得0分。(10)移动应用终端设备,支持目前主流的IOS及安卓系统得3分,其他方式得0分。四、资质信用与商务6分(1)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2分),二级资质(1分);三级资质(0.5分),(2)同类项目2分:近2年实施同类项目并成功运行的100万元以上(2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及验收报告)(3)信用等级2分:具备AAA的2分,具备AA级的1分。五、现场演示10分演示流畅、逻辑清晰,demo演示清晰,对未来应用展示的直观性,对项目建设规划的完整性,与项目需求的匹配性,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现场演示、讲解情况进行评比打分,最高得10分。 第五章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合同(供参考) 项目编号 : JNZC-201300项目名称 : 南京市江宁区江宁医院移动(临床)医护管理系统采购单位 :南京市江宁区医院成交单位 :签订日期 : 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政府采购项目名称: 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编号:) 项目公开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定义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本合同有关词语应按如下定义解释: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切文件。2、甲方系指购买本合同下接受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3、乙方系指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4、“服务”系指如分析、设计、开发、咨询、实施、教育、培训、试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和项目管理等技术文件中所描述的活动。服务亦包括招标文件中特别描述的其它形式的服务。5、合同总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包含软件设计、开发(含接口)费用,安装调试、集成费用,培训费用,服务费,管理费用以及相关知识产权和所需缴纳的任何税费等所有的费用。第二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下列文件是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1)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中心JNZC-201300号采购文件;(2)乙方递交的投标文件;(3)乙方所作的相关书面澄清;(4)中标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第三条合同清单和合同总价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完成本项目:项目内容:2、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大写)。第四条权利保证及保密1、在本合同生效日前业已存在的版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应属于本合同生效前既拥有该等权利的一方。2、任何一方均不可凭借本合同取得另一方此前所已经拥有且根据本合同不应被合理的推论为其已经同意转移的的版权、专利、商业秘密、商标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所有权。3、成果归属清晰原则:全部及或任何部分的相关知识产权,包括相关权益,均归甲方所有。乙方有不可争议的义务确保甲方依据本次采购所获得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任何瑕疵并且可以不受限制地行使相关权利,包括各项延伸权利。若因此发生任何争议均应当由乙方独自承担全部及/或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应当承担其自身及采购中心为排除任何争议及/或瑕疵所应当或所需要支付的一切相关及/或由此引起的费用。4、保护知识产权原则:乙方应当保证其有关参与本次采购相关的活动包括履行本次采购的任何行为,以及本次采购活动结束之后的任何涉及到本次采购的行为,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因此发生任何争议、侵权,均应当由乙方独自承担全部及/或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应当承担其自身及采购中心为排除任何争议及/或赔偿侵权所应当或所需要支付的一切相关及/或由此引起的费用。 5、甲方将拥有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从事的所有工作(包括各类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及其他可交付物)中所包含的或与之相关的全部版权、专利、商业秘密、商标和其他知识产权以及所有权和其他权益。6、与本网站集群整合外包服务中相关的且由此项目开发而新产生的商业秘密信息、技术资料和技术诀窍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本条所约定的相关所有权和使用权或泄露秘密信息、技术资料或技术诀窍。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另一方的损失。本合同另有规定或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第五条乙方义务1、保证具有并保持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所必须具备的资质和资源。2、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应设立项目实施小组,并应及时向甲方报送项目实施小组组织框图及委派的项目经理及其项目实施小组人员名单、项目管理计划,完成合同约定的项目管理工作。3、在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领域,以与其水平相适应的最优的知识和能力履行本合同;保证其人员应用其全部技能、克勤克勉执行合同,且其人员具有有效履行其被授予职责的能力。4、乙方将对其参与合同的所有人员业务范围内的工作全面负责。5、乙方人员在本合同项目中,对项目质量与进度进行控制工作,办理合同规定的各项手续。工作人员在办理各种手续时,不得扣压和延误。对项目质量问题处理,如果甲方有明确处理意见,乙方人员应立即办理手续。6、按合同规定的范围、进度和标准履行合同。帮助甲方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协助甲方与项目有关的外部协调。7、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8、乙方必须指定授权代表和专人负责与甲方进行联络和协调,如更换代表或变更授权时,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9、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并在其指导下,按期制定各子项目的建设计划,并有义务配合甲方和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实施管理和关系协调。10、满足项目实施、运作中甲方提出的合理化要求。11、项目验收过程中,甲方有一票否决权。项目验收确认后,甲方在实际使用过程当中有新的需求,乙方也应无条件、及时对成型软件进行调试,确保软件平台的正常运转。1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软件产品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中标人须保证所提供产品具有合法的版权或使用权,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如在本项目范围内使用过程中出现版权或使用权纠纷,应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承担责任。13、乙方须对由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数据信息实行严格的保密,并保证不伤害采购人及关联人的利益,须与采购人签订有关保密协议。第六条甲方义务1、负责项目实施各部门关系的协调,为项目管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2、在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3、甲方必须指定授权代表和专人负责与乙方的联络和协调,如更换代表或变更授权时,必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4、将授予乙方的权力,以及乙方专案实施小组及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项目有关各方。5、为乙方提供如下协助:(1)为乙方人员提供必要的与项目有关的准入许可,以便其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2)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名单。第七条评估与验收 甲方组织对项目评估验收。如通过验收将出具验收报告。如未获通过,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第八条人员变更1、甲方不允许乙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更换项目经理,如果乙方由于无法控制的原因,必须变更项目经理时,乙方应提供一名具有同等或更高资历的人员替换该职位。2、甲方不允许乙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更换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如果乙方由于无法控制的原因,必须变更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时,乙方应提供一名具有同等或更高资历的人员替换该职位。3、如果甲方发现乙方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存在以下问题,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更换该人员。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必须及时更换该人员。此外,新更换人员的资历应预先受到甲方认可。(1)该人员被发现犯有严重的错误或被指控有犯罪行为;(2)有充分资料显示该人员能力与表现无法胜任承担的工作任务。4、所有人员的变更均不影响合同的价格及合同工期。第九条培训甲方应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培训。第十条 付款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项目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总额的50%;在中标人完成了《项目建设内容》表中的功能实施部署后一个月内,须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支付项目总额的40%,正常运行一年后支付项目总额的10%。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拒付合同款项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每逾期1天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0.5%的滞纳金,但滞纳金总额累计不得超过欠款总额的5%;一旦滞纳金总额累计达到欠款总额的5%,乙方有权解除合同。3、乙方无法完成项目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乙方逾期完成项目的,每逾期1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付合同总额0.5%的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逾期交付合同总额的5%;一旦滞纳金总额累计达到逾期交付合同总额的5%,甲方有权解除合同。5、乙方完成的项目不符合要求的,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1)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符合要求的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逾期未完成或完成的项目仍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修正有缺陷的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并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同时承担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3)按合同规定同种货币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同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手续费及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6、乙方未按规定和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7、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影响其合同项下的义务(合同解除的除外)。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及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等及时通知另一方。同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义务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因未尽本义务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其承担。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第十三条 合同的补充1、在本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要追加与本合同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百分之十。2、补充合同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报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备案,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本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合同,除非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3)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4)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除上述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方式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以简体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各执贰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开户银行:帐号:日期: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