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执法记录仪招标公告

公安局执法记录仪招标公告

胶南市公安局执法记录仪项目采购公告

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胶南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其胶南市公安局执法记录仪项目及其相关服务以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
一、项目说明
1. 项目名称:胶南市公安局执法记录仪项目
2. 项目编号:JN2013CJ1008
二、采购内容
胶南市公安局执法记录仪160部。
三、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上述产品及相应服务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 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 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须取得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自2013年4月9日从www.jnxzxk.gov.cn“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政府采购”栏中下载。
五、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答疑
1.供应商若对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请在2013年4月11日16:00前将电子版(doc、txt)通过邮箱匿名发送邮件至jiaonancaigou@163.com,疑问文件中标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不允许出现供应商名称。
2.采购人对供应商的答疑文件以及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修改,于2013年4月16日16:00前发布在www.jnxzxk.gov.cn“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政府采购”。答疑文件一经发布,采购人即认为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已经收到该答疑文件。供应商应按时自行查看答疑文件,否则责任自负。
3.采购人视采购具体情况,若变更开标时间,将在www.jnxzxk.gov.cn“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政府采购”栏发布变更公告,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及时查看,否则责任自负。
七、投标保证金
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4000元。
青岛市辖区内供应商:
携带本单位转账支票开标现场交纳。
转账支票收款人:胶南市行政许可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用 途:投标保证金
青岛市辖区外供应商:
携带本单位汇票开标现场交纳。
开户行:青岛银行胶南支行
户 名:胶南市行政许可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 号:***************
用 途:投标保证金
2.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报价文件。
3.供应商成交后须持该项目成交通知书原件、经备案的合同副本原件、采购人盖章的书面退款意见、盖单位公章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在该复印件上注明项目名称、金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到中心办理退保证金手续。
八、报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4月18日9:30。
2.开标地点:山东省胶南市北京路10号阳光大厦5楼开标室。
3.请供应商于2013年4月18日9:00—9:30在开标地点递交报价文件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其他材料,逾期递交或者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九、胶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胶南市北京路10号阳光大厦4楼,邮政编码:266400
电话:****-************-********
传真:****-********,E-mail:jiaonancaigou@163.com
十一、监督电话
黄岛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监督办公室:****-********
黄岛区监察局电子监察室:****-********



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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