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补点租赁项目三标段主体建设部分招标公告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补点租赁项目三标段主体建设部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补点租赁项目三标段主体建设部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拉萨市柳梧新区浙商国际步行街二楼2-2-3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3月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藏财采[2020]0800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补点租赁项目三标段主体建设部分
最高限价:3882.3541万元
采购需求:系统集成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以招标文件和合同签订要求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且有与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其中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未满三年的无需提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和投标人纳税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8.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政策;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3月10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5: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拉萨市柳梧新区浙商国际步行街二楼2-2-3号
方式(报名时携下列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和复印件至代理机构):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并具有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人需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2019年度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和社保凭证(2019年成立企业从成立当月开始提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
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3月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拉萨市柳梧新区浙商国际步行街二楼2-2-3号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招标公告发布与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1、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70天内完成软硬件交货及安装调试。
2、项目地点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及七地市。
3、质量与验收标准
3.1招标文件中的货物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的技术要求制造。货到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对货物进行验收。如对货物质量有争议,采购人可委托国家认定的相关部门对货物进行质量检验,以质检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并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
3.2货物制造完毕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能发货,并提供货物合格证书。
3.3货物包装按照国标、部标以及有关标准执行。
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林廓东路2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浙商国际步行街二楼2-2-3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喜润
电 话:17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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