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中心血站全自动单人份核酸检测仪招标公告

红十字中心血站全自动单人份核酸检测仪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吉林市红十字中心血站全自动单人份核酸检测仪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吉林市红十字中心血站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1年03月12日10:41
预算金额¥33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浪
项目联系电话0432-63331599
采购单位吉林市红十字中心血站
采购单位地址吉林市松江东路4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柏东赤 0432-62599077
代理机构名称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西路118号北奇科技园1单元1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浪 0432-63331599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吉林市红十字中心血站

项目名称:吉林市红十字中心血站全自动单人份核酸检测仪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吉林市红十字中心血站全自动单人份核酸检测仪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公示

项目编号:20210105Z0003

一、招标条件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吉林市红十字中心血站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吉林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吉林市红十字中心血站全自动单人份核酸检测仪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你公司提交密封报价。

二、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内容:全自动单人份核酸检测仪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2、采购预算:330万元。

3、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以及省、市或行业的标准规范。

4、供货期:合同签订60天内完成供货及验收。

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文件编号:HCGJ-2021-HW002。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下列材料: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7)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有)。 ④、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公开开标后,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仅有一家投标单位参与开标。现采购人急需对本项目进行采购,申请与合格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名称:上海合意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复兴西路37弄2号

六、专业人员具体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一:该项目招投标文件不存在不合理条款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内容,且两次公开招标只有一家参与开标,符合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论证意见二:该项目进行两次公开招标,且招标期间只有一家投标单位,此项目不存在不合理条款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和政府政策规定的内容,符合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论证意见三:该项目招投标文件不存在不合理条款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内容,且两次公开招标期间只有一家投标单位参与开标,符合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七、论证专家: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1

张艳

吉林市人民医院

2

郭路生

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

3

许丽影

吉林市中心医院

7.1公示期为:自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3月19日止。

7.2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监督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采购代理机构及财政监督部门能够在公示期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7.3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7.3条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告同时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lcity.gov.cn(同步推送至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市红十字中心血站

地址:吉林市松江东路41-1号

联系人:柏东赤

联系电话:0432-62599077

采购代理机构: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西路118号北奇科技园1单元13层

联系人:陈浪

联系电话:0432-63331599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论证意见一:该项目招投标文件不存在不合理条款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内容,且两次公开招标只有一家参与开标,符合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论证意见二:该项目进行两次公开招标,且招标期间只有一家投标单位,此项目不存在不合理条款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和政府政策规定的内容,符合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论证意见三:该项目招投标文件不存在不合理条款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内容,且两次公开招标期间只有一家投标单位参与开标,符合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上海合意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复兴西路37弄2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3月12日 至 2021年03月1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吉林市红十字中心血站

地址:吉林市松江东路41-1号

联系方式:柏东赤 0432-62599077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刘泳

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松江中路83号

联系电话:0432-62049198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西路118号北奇科技园1单元13层

联系方式:陈浪 0432-6333159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测仪 核酸 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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