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仓上镇天宝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景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白河县仓上镇天宝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景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2 09:58信息来源:********4/********4001/********/bbbb2a1c-0d5a-4ad0-a409-8e8b86253e09.html">原文链接地址
白河县仓上镇天宝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景区建设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白河县城关镇下卡子(陕西钜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楼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3-23 09: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XD-2021-AFD003
2、项目名称:白河县仓上镇天宝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景区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5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500,000.00元
5、采购需求: 白河县仓上镇天宝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景区建设项目,1项, 采购预算: 500,000.00元, 项目概况: 白河县仓上镇天宝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景区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用于白河县仓上镇天宝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景区建设项目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3-29 00:00:00 至 2021-05-27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具备承揽本项目采购内容的能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②供应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③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④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3-18 17:00:00 止
地点:白河县城关镇下卡子(陕西钜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楼101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须知:1、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请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以内携带介绍信、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报名成功网页截图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完成缴费流程,否则报名无效,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 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95、********00。 6、请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3-23 09:00:00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中共白河县委宣传部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地址:白河县人民路50号县委大院
联系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6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钜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白河县城关镇下卡子(陕西钜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楼101室
陕西钜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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