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指挥中心值班值守工作是示范区的一个重要窗口,是做好域内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应对突发事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减少事故危害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人民群众经济等损失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规范示范区应急指挥中心值班值守工作,提高事故信息报送质量和处置情况效率,根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内容。
一、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的相关要求
应急指挥中心要实施24小时在岗值班值守制度、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值守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一)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应急值班值守工作,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具有最大限度减小事故危害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
2.熟悉应急值守业务,团结互助,沉着冷静,恪尽职守。
3.不擅离职守,确保24小时在岗在位接报处置情况,并保持值班室各类设施设备有效使用。
4.交接班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在值班室当面交接班点情况,并查点物品,办理好交接班手续。值班员在接班人员未到岗之前不得提前离开岗位。
5.保持值班室整洁,物品摆放有序,仪表整洁,不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项,做到文明值班。
6.遇到影响值班的突发情况时,要及时报告,按领导要求抓好落实,以最快速度解决问题。
(二)应急值班值守人员工作职责
1.24小时不间断应急值班值守,负责接听电话、接收传真、接待来访,并作好登记,收集、整理有关资料。
2.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要求,及时了解、核实事故相关情况,半小时内电话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按要求草拟事故信息简报,经带班局领导同意后,在2小时内形成纸质版材料报告,同时做好各项后续处置工作。
3.接到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文件、传真、电话和领导批示指示等,及时报告带班(值班)领导,按照领导要求逐级做好上传下达等工作。
4.对需要处置的其它重大事项,按照带班(值班)领导要求,及时协调有关方面,妥善做好应急救援等处置工作。
5.做好值班记录,衔接好交接班时间,向接班人员移交值班记录,并交代后续待办事项。
6.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事故信息报送的基本办法
应急值班值守人员要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具有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危害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责任感、使命感,要熟悉应急值守业务,团结互助,沉着冷静,恪尽职守。
(一)事故信息的研判
接线员要有能力判别属于什么类型事故。比如属于安全生产事故,要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判别事故等级;特殊敏感时期的事故信息判别属生产安全事故的可越级上报;对一时难以把握的事故信息及时请示带班(值班)领导。
(二)接到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处置要求
1.报告带班(值班)领导。第一时间报告带班(值班)领导;同时,根据事故性质报告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
2.调度事故情况。及时与事故发生地的应急部门、相关部门和单位联系,了解核实相关情况并做好记录。
3.撰写事故信息简报。按照带班(值班)领导指示和事故报告要求,撰写事故信息简报,报带班(值班)领导同意后,在接报事故2小时之内上报。
4.落实领导要求。按照带班(值班)领导要求,完成相关事宜。
5.交接待办事宜。向接班人员交代后续待办事项。
(三)接到预警、预报信息的处置要求
接报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预警、预报信息:
1.分析信息内容。重大情况报告带班(值班)领导并提出处置建议,一般情况由值守人员提出针对性要求。
2.及时转达信息。将收到预警、预报信息和提出的针对性要求,转发给涉及预警、预报区域内有关部门和企业。
3.交接待办事宜。向接班人员交代后续待办事项。
(四)接到其它相关情况的处置要求
1.遇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急件、政务信息、印章使用等其它相关情况时,要及时报告带班(值班)领导,并通知相关业务部门,按带班(值班)领导要求妥善处理。
2.遇涉及其它部门工作的文件、信息时,要及时转达,必要时做好记录登记工作。
3.接到各类举报、投诉、查询电话,应认真记录,热情解答,并根据情况交由相关处室处理。
三、关于应急值守工作的管理
当前,随着示范区的不断发展,应急值守工作已成为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体现执行力和公信力、树立良好形象的最直接反映,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必须加强管理力度,提升执行能力。
(一)应急值班值守安排报表
形成应急值班值守人员安排的报表制度。以月(节日)为单位,在每月28日(每节放假前两天)前,各单位负责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的部门,要对下月(节日)带班(值班)领导和应急值班值守人员进行安排制表,并下发本单位各部门和相关人员。
(二)工作要求
定期培训考试应急值守工作要求、相关人员工作职责、事故接报处置流程、事故报告主要内容、应急值班联系电话等,组织相关值守人员去其他指挥中心进行学习培训,提高事故信息报送质量和处置效率。
(三)节日期间等特殊时段的管理
1.要高度重视国务院规定的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期间和其它特殊时段的值班值守工作。
2.要提前做好特殊时段的值班值守安排,并及时上报值班情况。
3.值班值守期间一旦接报事故要立即处置,值班值守人员需要赶赴现场处置的,要及时调整人员坚守值班值守岗位,做好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
4.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的时间,按时报送节日期间和特殊时段的事故统计数据及相关材料。
(四)按时上报各类信息
1.事故信息和其它重要信息的报送,要严格按相关法规规定的内容,基本要素要全面、准确。暂时难以报送或者事故情况有变化,要及时了解并续报。
2.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在2小时内按属地管理的原则逐级上报(事故发生单位向安监部门报告的同时,要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等现象。
3.在书面报告的同时,要同步发送电子邮件(示范区值班室邮箱、安委办邮箱、政府办邮箱、应急办邮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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