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产品创新基地及西片区机楼总平面实施性规划及一期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电子商务产品创新基地及西片区机楼总平面实施性规划及一期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23-1375N*******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电子商务产品创新基地及西片区机楼总平面实施性规划及一期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项目已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以中移有限计批[2010]347号文件、湘发改招[2010]899号文件、湘发改招[2013]472号文件、湖南移动计划〔2013〕218号文件、湖南移动计划〔2010〕517号文件、湖南移动计建[2007]733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和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规划和设计方案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电子商务产品创新基地及西片区机楼总平面实施性规划及一期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项目
2.2建设地点:长沙市高新区东方红路以东,谷苑路以南,东丰路以西,丰一路以北。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净用地面积共约142亩,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40000 平方米。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场地沿东西向进行分割,分为南、北各一块,其中电子商务产品创新基地(权属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净用地面积约80亩,一期建筑面积约28500平方米;西片区机楼(权属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净用地面积约62亩,一期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一期工程总投资约2.05亿元。
2.4设计周期:40个日历日,中标后规划及方案修改每轮不多于7日历日,规划及方案确定后初步设计30个日历日,初步设计会审通过后,全套施工图60个日历日。
2.5设计深度要求:规划设计的深度应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按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2006年)要求执行;一期方案编制深度按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要求执行。
2.6招标范围:完成电子商务产品创新基地及西片区机楼的总平面实施性规划及一期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由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继续完善规划及方案,并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同时提供相应的设计及服务。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7项目概况: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是两个独立的经济体,两个单位工程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统一进行项目建设管理,因此,本次招标为两个法人联合招标,共同招一个中标人,但中标后由中标人分别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和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其中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占总价的37%;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占总价的63%),分别向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和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交设计成果资料及提供后续的设计及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项目总设计师必须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与本工程设计类似的项目(指:投标人2010年4月至今10万平方米及以上建筑群的规划及方案设计项目);
3.5施工图设计的主要设计人员(指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概预算专业的设计人员)必须有10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并具备类似设计业绩;
3.6项目总设计师及施工图设计的主要设计人员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3年1月至2013年3月的社保证明(全民所有制单位、事业单位等还未办理社保的单位应提供上级主管单位的证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3.8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仪式时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总设计师本人到场。
4、评标办法
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市[2008]63号文《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进行。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记名投票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万元),投标人只能采用转账方式从基本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3年5月20日09:00时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
6.1合格投标人请于2013年 4 月 9 日至2013年 4 月 19 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在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东风路123号)5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6.2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会,各投标人请将所有疑问整理成电子文档,于2013年4月22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疑问的电子文档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招标代理机构将答疑文件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购买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7、规划及方案设计补偿
7.1补偿标准:未中标单位排名第一的投标人补偿人民币8万元;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补偿人民币6万元;排名第三的投标人补偿人民币4万元;其余未中标单位不予补偿。补偿费税金自理。
7.2补偿方式:
(1)如果评标结果为招标文件第二章总则第26.4条的第(一)种情况,则未中标人在评标结果出来之后按7.1的补偿标准补偿;
(2)如果评标结果为招标文件第二章总则第26.4条的第(二)种情况,未入围排名第一的投标人在第一轮评标后按7.1的标准进行补偿;入围后第二轮的未中标人按第二次修改方案的评审排名进行补偿,即只补偿一次。
(3)如中标人不签合同,则不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补偿。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3 年 5月 20 日 09 时00分,地点为湖南三湘招投标交易中心(长沙市东风路123号六楼开标大厅)。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仪式时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总设计师本人到场。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计管理处。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
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唐健 联 系 人:黄继红 李芳容
地 址:长沙市车站北路479号 地 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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