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税务局回龙山分局外墙、宿舍翻新及文化长廊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团风县税务局回龙山分局外墙、宿舍翻新及文化长廊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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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

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团风县税务局的委托,就团风县税务局回龙山分局外墙、宿舍翻新及文化长廊建设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DX-2021-0311

项目名称:团风县税务局回龙山分局外墙、宿舍翻新及文化长廊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321456.69元

项目内容:团风县税务局回龙山分局外墙、宿舍翻新及文化长廊建设项目施工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的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如含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②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合格有效;

③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④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1年 3 12日至2021年 3 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网》(网址:www.hbdaxu.com)、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www.hbncp.com.cn)网站

3、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网注册,注册流程详见《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网》(网址:www.hbdaxu.com)网上操作指南,注册完成审核通过后领取企业编号密码。已审核备案通过的有效期供应商无需注册或企业编号密码登录进行报名;同时应在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登录网站进行报名。两个网站应同时报名,否则将无法上传磋商响应文件。

4、售价:0(元)

四、磋商及响应文件递交:

1、开始时间:2021年3月17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3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上传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1年3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2020年3月19日09:00至09:30时之间进入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协商由成交供应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公告及其它信息均在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网、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团风县税务局

地 址:团风县团风镇湖滨路

联系方式:139*****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十二楼

联 系 人:卢友桥

联系方式:186*****7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康先生

电  话:139*****678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本文件仅适用团风县税务局回龙山分局外墙、宿舍翻新及文化长廊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团风县税务局。

2.2 “监管部门”是指:团风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

2.3 “综合监管部门”是指: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4 “代理机构”是指: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5 “磋商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6 “工程”是指:供应商须承担的本项目范围内以及其它类似附加服务的义务。

2.7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2.8“磋商方式”是指:网络远程视频磋商

3. 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见第一章磋商邀请函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

4. 磋商费用

4.1供应商自行承担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4.2 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

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依据有关规定缴纳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

4.3代理服务费

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协商由成交供应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二、磋商文件

5. 磋商文件的构成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5.1磋商邀请函

5.2供应商须知

5.3磋商步骤及方法

5.4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5.5合同书格式

5.6竞争性磋商的响应文件格式

6.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至少5日前,应在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网及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发出,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6.2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提出疑问的供应商,均应在2021 3 16以前登录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网及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提出。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所要求澄清或疑问的内容均在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网及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3磋商修改文件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已经下载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6.4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澄清(答疑)纪要、磋商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书内容均以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网及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出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6.5供应商如对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仍有疑问,应在磋商中向磋商小组提交书面文件,要求磋商小组予以解答。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供应商误读、误解修改文件而导致的不利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6.6供应商应自行现场踏勘、调查,因未现场踏勘、调查或踏勘调查评估不准而引起的失误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7.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7.1磋商响应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来编制,并从磋商响应文件中将“报价一览表”另行组成报价文件。

将磋商响应文件及单独的报价文件分别转换为两个电子版(PDF格式)文件,按磋商文件中描述的云签章要求,在平台上盖云签章后依次上传。

7.2响应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

7.3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7.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7.5如因磋商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7.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参加磋商会议人员名单(必填)

7.6.1磋商书;(附件一)

7.6.2磋商报价表;(附件二)

7.6.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应包含报价汇总表、主要材料用量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等。2、未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或填写工程及费用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与采购人提供的不一致的,将被视为标的存在重大负偏离,其磋商按无效处理。)(附件三)

7.6.4技术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工程概况;主要施工方法;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文明施工组织措施;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等)

7.6.5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彩色扫描件)

7.6.6企业实力证明材料(如近三年)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等证明文件);

7.6.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在进行视频磋商时,如磋商的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时,需在视频中清晰展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四)

7.6.8近期(2020年6月至今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6.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附件五)

7.6.10中小企业声明;(附件六)

7.6.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七)

7.6.12监狱企业声明函(附件八)

7.6.1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6.14在“信用中国”网站(

7.6.15 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无法提供经审计财务状况报告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7.6.16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表; (附件九)(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

(1)项目负责人的学历、所获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及项目管理经验等情况。

(2)项目组成员的学历、专业、职称、主要业绩及成果等情况。

7.6.17企业近三年(2018年2月至今)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格式自拟)

7.6.18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附件十)

7.6.19服务承诺;

7.6.20提供的切实可行的售后服务和优惠承诺;

7.6.2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十一)

7.6.2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附件十二)

7.6.24供应商(供应商)事前信用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附件十三)

7.6.25承诺书(附件十四)

8. 计量单位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从磋商之日起共60个日历日。供应商自述的磋商有效期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将被拒绝磋商。

五、磋商报价要求

10.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

10.1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10.2总报价应包括工程款、保险费、税收、售后服务以及其他全部费用。

10.3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会将对其作无效磋商处理。

六、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11.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11.1最终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式份,分一份正本和份副本,并提供响应文件电子版一份(U盘介质)给代理公司。每份文件要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11.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封面上应写明:

11.2.1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

11.2.2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

11.2.3磋商工程、服务名称;

11.2.4磋磋商供应商名称。

12.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2.1本项目采用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方式,供应商应在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ncp.com.cn)注册,并获取云签章。

供应商应在本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平台,上传后文件会自动加密。

供应商按照本文件中要求的格式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将响应文件及报价文件分别转换为两个电子版(PDF 格式)文件,登陆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g.hbncp.com.cn/)进行签署云签章并依次上传。

供应商需在采购文件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前,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将视为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12.2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平台将在递交截止时间到达后,关闭递交文件的入口,届时将无法递交文件。

13、磋商响应文件的拒收

13.1未按本须知12.1、12.2规定的。

14、磋商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

14.1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以撤回并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期之前将修改的磋商响应文件在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重新递交。在磋商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14.2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磋商文件中确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14.3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长廊 文化 翻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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