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环境卫生清扫保洁项目招标公告
[社会代理]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环境卫生清扫保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环境卫生清扫保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朝阳区清华路君子大厦 304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4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编号: JLRKZB21-01
1.2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环境卫生清扫保洁项目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采购预算:*******元/年
1.5采购需求:
1.5.1服务内容:永春镇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服务
1.5.2服务地点:长春市永春镇内
1.5.3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1.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2 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2.1.3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3.2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 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19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长春市朝阳区清华路君子大厦 304室
3.3方式: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3.4售价:1000元
四. 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007室开标室三;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开启
5.1时间:2021年4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007室开标室三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长乐公路十公里处
联系方式:张春明 159*****0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瑞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君子大厦304室
联系方式:赵丹 182*****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丹
电 话:182*****611
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 | 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
采购人地址 | 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长乐公路十公里处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瑞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朝阳区君子大厦304室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环境卫生清扫保洁项目 | ||
预算金额(万元) | 598.3454 | 最高限价(万元) | 598.3454 |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1.5.1服务内容:永春镇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服务1.5.2服务地点:长春市永春镇内1.5.3服务标准:优质服务1.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2.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3.2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1-03-15 09: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007室开标室三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现场获取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1000 |
公告期限 | 5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04-07 10:00 | 开标时间 | 2021-04-07 10:00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007室开标室三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赵丹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招标
|
吉林瑞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