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重点农水工程湖父镇青口水库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2013年度重点农水工程湖父镇青口水库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2013年度重点农水工程湖父镇青口水库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XSS********301
1、招标条件
宜兴市湖父镇人民政府的宜兴市2013年度重点农水工程湖父镇青口水库加固工程,已由宜兴市财政局及宜兴市水利农机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现已落实。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 /
2.2结构类型: /
2.3招标范围:包括该图纸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现有浆砌块石护坡修整、溢洪道表面增加钢筋砼护坦、原块石挡土墙侧面钢筋混凝土加固、格梗、砖砌花台、涵洞两侧锥探灌浆、多头小直径水泥搅拌桩垂直防渗墙、坝脚导渗沟、坡面及护坝地排水沟、坝顶路面、护坡草皮绿化、现场土墩挖运等(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
2.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 合格
2.6计划开竣工日期:2013年4月26日计划开工至2013年5月31日计划竣工,共36天
2.7工程地点: 宜兴市湖父镇
2.8合同估算价:约6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3.2投标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每位投标人可对上述 1 个标段投标。
4、资格审查条件
4.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执行,其中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投标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8)投标项目负责人不在承接工程限制期内;
(9)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开标时须提交的原件:①企业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宜兴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押证证明)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④安全生产许可证⑤《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⑥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开标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其中交费证明必须注明个人代码和身份证号码,以便核查,否则该证明不予认可)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⑧授权委托书⑨投标保证金票据。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法:请注意宜兴市招投标网“招标文件发放公告”。
7、网上答疑: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如有疑问可以通过点击该工程招标公告后在“疑问留言”区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解答并形成补遗文件在宜兴市招投标网“答疑公示”区公示。施工企业可以通过阅读宜兴市招投标网“投标人须知专栏”,以了解宜兴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的一般规则。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8.2投标项目负责人变更工作单位不满三个月的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8.3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投标项目负责人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8.4报名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有同时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如有隐瞒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8.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投标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可以没收其投标担保。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8.6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8.7对于投标人的不良投标行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宜政发(2008)243号文件《宜兴市招投标市场准入管理暂行办法》作出相应处罚。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3年4月9 日至 2013年4月15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评标办法详见本公告附件。
招标人:宜兴市湖父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宜兴市湖父镇 代理机构地址:宜兴市环科园新城路927号
邮政编码: 214200 邮政编码: 214200
联 系 人: 肖友欣 联 系 人:孙欢
联系电话: 135*****662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






















附件:
宜兴市2013年度重点农水工程湖父镇青口水库加固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一、本工程采用单因素评标办法。
二、评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三、评标委员会应独立评审,不得采取相互协商、暗示、询问他人等方式影响其他评委评分。
四、无效投标文件一律不予以评审。
五、单因素评标法对技术标部分只作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分值为100分。
六、对商务标的评分有最低价法、次低价法和平均价法三种办法。具体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其中的一种办法。
七、商务标评审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在清标过程中要重点比对不同商务标二级子目等内容,如发现存在不该出现雷同情况、改变工程量清单等情况被判定为废标的,不作详细评审。
(二)除因投标报价高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或各工程分部分项费用高于公布的最高限值或措施费低于最低限值等被废标的外,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以判定投标人的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三)对经初评确认的有效投标报价按随机抽取确定的评分办法细评。
八、对投标报价进行初步评审,以判定投标人的报价是否低于成本,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指标予以确定:
当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低于基准价时,应视为低于成本价,不得推荐为中标侯选人。
基准价=所有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40%+审定标底*60%*k%。
其中:k值在开标时从76、78、80中随机抽取确定。
九、对经初步评审确认的有效投标文件,按随机抽取确定的一种办法进行详细评审。
1、平均价法
⑴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N%。其中:N的取值范围为97、98、99,在开标会现场当众随机抽取。
⑵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比基准价每上浮或下浮1%均扣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分值保留二位小数)。
⑶计算错误1分(本项目为扣分项目)
投标文件出现需评标委员会修正的计算错误,每条扣0.2分,最多扣1分。
2、最低价法
⑴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报价得满分。其余报价与之相比每上浮1%扣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分值保留二位小数)。
⑵计算错误1分(本项目为扣分项目):
投标文件出现需评标委员会修正的计算错误,每条扣0.2分,最多扣1分。
3、次低价法
⑴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次低价得满分。其余报价与之相比每上浮或下浮1%均扣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分值保留二位小数)。
⑵计算错误1分(本项目为扣分项目)
投标文件出现需评标委员会修正的计算错误,每条扣0.2分,最多扣1分。
十、按照得分高低确定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如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合格中标候选人(次低价法除外,次低价法出现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报价次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则抽签确定中标人。
十一、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十二、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规研究解决。
十三、本办法由宜兴市招投标监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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