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家坝金鼎楼局部及交警办公室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金家坝金鼎楼局部及交警办公室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竞争性发包公告
编号: FH*******-JW11
1、招标单位: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镇金家坝办事处
2、工程名称:金家坝金鼎楼局部及交警办公室装饰工程 投资估算:约67万元
3、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
4、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质量要求:合格
5、发包方式:简易招标 定标方法:合理价中标法
6、资格预审合格必要条件:
(1)对投标单位要求: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符合苏建招[2006]372号文第十四条之规定;
(2)对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要求:房建二级建造师或以上,或小型项目管理师;
(3)申请人必须列入2012年度吴江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建筑装饰)预选承包商名录(Ⅱ)组及以上或者2012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建筑装饰)预选承包商名录(Ⅱ)组及以上;
(4)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5)报名时报名单位需以汇票形式递交保证金,详询联系人;开户行名称及帐号: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芦墟支行****************237568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基本建设资金
7、报名应提交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法人章):
邀请函、报名申请书、资格预审申请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一级、二级用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三级用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复印件,且原件于资格预审时核查。
其他:
(1)报名材料必须密封,在封袋上面应写明报名单位名称、所报的工程项目名称编号和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在封袋口骑缝处盖法人章。
(2)吴江市外企业: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近3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携原件于资格预审时核查。
(3)吴江市企业:须提供法人代表、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4)报名材料密封袋在报名时间内投入2#报名箱。
8、报名时间:2013年4月10日至2013年4月12日15时止。
9、报名地点:汾湖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承发包办公室)。
10、资格预审时间: 2013年4月12日15时 00分 。
11、资格预审地点:汾湖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承发包办公室)。
12、确定入围投标人的方式方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报名申请人如超过9家,将抽签确定9家入围单位。
13、特别提醒:在资格审查及相关活动进行时,出现主要人员或资料在电话无法通知或通知后10分钟内(含10分钟)不能到达现场,按弃权处理。开标会(初定2013年 4月17日13时30分开标,具体以发包文件为准)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授权委托书)和项目经理(建造师)携带其身份证明准时出席,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招标单位(章): 联系人:胡小松 联系电话:0512-********
201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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