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景区彩石溪管理区珍稀林木培育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泰山景区彩石溪管理区珍稀林木培育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泰山景区彩石溪管理区珍稀林木培育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桃花峪管理区 | ||
行政区域 | 泰安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3月12日16:1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3月26日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最高限价 | 无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桃花峪管理区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泰安市光大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泰山景区彩石溪管理区珍稀林木培育项目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3.3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 23.000000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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