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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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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t\t本招标项目福州永宏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一期)(施工)\t\t\t\t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t\t\t\t以闽发改备[2020]A080265号\t\t\t\t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首邑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t\t\t\t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t\t\t\t招标人为福州市首邑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t\t\t\t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t\t\t\t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t\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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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t\t\t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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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工程建设规模:
2.2.项目总投资约7849万元,其中一期约1200万元。沥青砼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699.5平方米,钢结构一层,高23.95米,最大单跨跨度31.3米;沥青储罐仓库建筑面积:939.4平方米,钢结构一层,高12.20米,最大单跨跨度21.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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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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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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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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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范围和内容:\t\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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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招标范围为福州永宏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一期)施工,内容包括沥青混凝土生产车间、沥青储罐车间、配电房、地下消防水池和水泵房、消控室、部分道路、临时料场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施工图纸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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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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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跨跨度在39~27米的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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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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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单跨跨度≥3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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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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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t\t\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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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工期要求:总工期:\t\t\t120,\t\t\t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t\t\t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沥青搅拌设备基础需在30日完成;
\t\t\t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t\t\t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t\t\t\t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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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t\t\t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t\t\t
3.3. 本招标项目\t\t\t不接受联合体投标。\t\t\t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t\t\t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t\t\t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t\t\t
\t\t\t\t\t\t\t\t\t
3.4. 本招标项目\t\t\t应用\t\t\t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t\t\t房屋建筑类。\t\t\t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t\t\t/\t\t\t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t\t\t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t\t\t
\t\t\t\t\t\t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t\t\t“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t\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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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t\t\t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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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其他资格要求:3.7.(1)、投标人不得采用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如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 投标人因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的要求,投标人不存在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的情形,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4)、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取消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与本款不一致的以本款为准。(5)、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出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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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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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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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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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2-19 09:00:00\t\t\t至 2021-02-24 17:00:00\t\t\t 通过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mh.fuebid.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t\t\t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t\t\t
\t\t\t
5. 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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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t\t\t\t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t\t\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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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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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03-15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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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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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含银行电子保函);④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
\t\t\t\t\t\t\t\t\t\t\t\t\t\t\t\t\t\t\t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t\t\t\t\t\t\t\t\t\t\t\t\t\t\t\t\t\t\t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03-15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t\t\t\t\t\t\t\t\t\t\t\t\t\t\t\t\t\t\t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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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布公告的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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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t\t\t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mh.fuebid.com/)
上发布。\t\t\t\t\t\t\t\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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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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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福州市首邑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t\t\t
\t\t\t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1号,\t\t\t邮编:35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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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t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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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t联系人: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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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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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t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2号楼7层,\t\t\t邮编:3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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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t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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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t联系人:何工、邝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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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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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ttp://mh.fuebi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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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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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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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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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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