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萝岗区黄陂中学(暂定名)新建工程教育设备招标公告
广州市萝岗区黄陂中学(暂定名)新建工程教育设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2 17:26信息来源:********825825c081b89.html">原文链接地址
广州市萝岗区黄陂中学(暂定名)新建工程教育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66号佳都商务大厦西塔5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440112-2021-00494
项目名称:广州市萝岗区黄陂中学(暂定名)新建工程教育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931,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萝岗区黄陂中学(暂定名)新建工程教育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5,931,2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仪器仪表 | 其他仪器仪表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931,200.00 | 5,931,2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萝岗区黄陂中学(暂定名)新建工程教育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最新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2.①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②若投标人具有分公司的,其所属分公司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其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分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1年03月12日至2021年03月1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66号佳都商务大厦西塔501)
方式:(1)现场领取;(2)邮寄领取(邮箱地址:wajlkfb@163.com)。售后不退。具体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 300元
2021年04月0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66号佳都商务大厦西塔501室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采购项目属性:货物类。
2.采购文件编号:WAJL[2021]第003号
3.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4.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标的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5.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8.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9.监管部门: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采购办。
10.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需携带以下资料:(1)已经填写好的《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2)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身份证原件现场核对当即退回。)(4)若供应商选择邮寄领取,可将上述资料彩色扫描发至我司邮箱,邮件发出后请与我司工作人员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将采用收件方付款形式寄出招标文件,文件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名 称: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广州市科学城综合研发孵化区创意大厦B2附楼2-3楼
联系方式:***-********
地 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摇田河大街79号
联系方式:***-********
名 称: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64、66号西501-1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曾小姐
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12日
标签: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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