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河道管理保护中心宁阳县洸河流域月牙河生态修复和湿地水质净化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河道管理保护中心宁阳县洸河流域月牙河生态修复和湿地水质净化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河道管理保护中心宁阳县洸河流域月牙河生态修复和湿地水质净化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信息来源:泰安公共资源
公告发布时间:2021-03-12 18:34:12原文链接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河道管理保护中心

宁阳县洸河流域月牙河生态修复和湿地水质净化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河道管理保护中心宁阳县洸河流域月牙河生态修复和湿地水质净化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阳县河道管理保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阳县洸河流域月牙河生态修复和湿地水质净化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河道管理保护中心宁阳县洸河流域月牙河生态修复和湿地水质净化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2项目编号:SDTANY2021-0015-00

2.3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建设人工湿地对月牙河河水进行净化治理,同时对月牙河进行清淤疏浚,使月牙河水能够得以改善。

月牙河河道清淤及土方调整、生态坝建设工程、河道走廊人工湿地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等,占地约100 亩,其中河道清淤约30000m3、土方调整约10000m3、新建溢流堰 1座以及各种构筑物。

2.4建设地点:位于宁阳县堽城镇大安社区至宁阳县北外环月牙河大桥。

2.5项目总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估算624.00万元。

2.6计划工期:项目计划建设期为12个月,2021年12月30日前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方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7质量要求: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山东省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出水口水质有明显改善和提升,最终到达国家排放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该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本项目保修期规定为 2 年)具体招标内容包括:

设计内容(所有设计内容在报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表流人工湿地、潜流人工湿地工艺设计、多级河道走廊人工湿地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土建(土方调整、河道清淤、河道挡墙、土石方工程、表流湿地、微地形调整、回填等);

2、设备部分(包括15亩潜流湿地管道,阀门、提升泵、电源等);

3、绿化绿植部分(包括河道水生植物、潜流湿地水生植物);

4、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于设计范围。

施工内容:

1、土建(土方调整、河道清淤、河道挡墙、土石方工程、表流湿地、微地形调整、回填等);

2、设备部分(包括15亩潜流湿地管道,阀门、提升泵、电源等)等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内容;

3、绿化绿植部分(包括河道水生植物、潜流湿地水生植物)。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现阶段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含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且须符合《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

3.3.2设计单位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3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4联合体各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且联合体协议中须承诺:联合体成员各方根据协议内容共同为本项目负责,各成员之间产生的任何纠纷和招标人无关。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3.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为省外建筑企业的,须执行鲁建规范[2016]1号文,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信息并验证通过。

3.6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投标报名时所使用的的项目负责人等材料一经提交,未经招标监督、监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更换。参加投标和承接工程任务的注册建造师必须与投标报名时一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自2021年03月15日8时00分起至2021年03月19日17时30分止。

4.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报名,线上开评标,实行资格后审。

4.3报名地点:凡有意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人须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注册”栏目进行免费注册。完成系统注册并自动审核通过的投标人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4.4招标文件领取: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对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取消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即可参与投标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通过系统“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不通过系统下载领取招标文件的无法参与投标活动。

如在默认“未领取”招标文件列表页面找不到投标项目,请点击“全部”查找投标的标段;如果在“全部”列表还未发现投标的标段招标文件领取,请咨询项目代理公司,让其在平台完善招标文件备案审核。

4.5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时选择“用户名登录”,已办理的投标人须选择“证书Key登录”;已完成会员注册的投标人或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在网员信息填写时如果没有勾选“投标人”,须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分中心现场添加“投标人”后才能进行下载采购文件(已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须现场携带CA证书才能添加)。

4.6公开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进行公告,并发送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务必每日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同时登录发布公开招标公告的网站查阅接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查阅接收澄清修改,造成的投标偏差自行负责。

五、公告期限:2021年03月15日至2021年03月19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4月07日08时30分起至09时00分止(北京时间)

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第二开标室

3.地址: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4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第二开标室

3.地址: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严格执行“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现场交易服务指南”继续加强开评标现场管理。招标人会同招标代理机构继续做好开评标现场管理工作。继续执行登记问询制度,逐一准确登记参与开评标活动人员的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个人体温。投标人代表每家限定1人,必须佩戴口罩;拒绝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到场法人或授权代表应出示电子健康通行码及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参加开标会议人员需持最近72小时核酸检测结果并按有关防疫规定落实隔离措施后方可参加开标会。

2.疫情处置工作存在动态化,请相关当事人严格遵守居住地、旅居地、本项目所在地疫情相关的要求。政策要求不一致的,以时间为逆顺序的新规为准。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我县(市、省)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相关规定与要求。

3.递交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为暂定,疫情如出现非预期变化或有相关部门下发相关文件要求暂停开标的,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告、书面通知、电子邮件、预留电话等方式通知投标人延期的,投标人应无条件认同,不得提出异议。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阳县河道管理保护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阳县长寿路265号

地 址:宁阳县城东街201号

邮编:271400

邮编: 271400

联系人:颜主任

联系人:刘成

电话:****-*******

电话:0538--*******

邮 箱:nyhdjwj@163.com

邮 箱:wanhe5056@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设计施工 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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