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偃师市X029府金线(缑氏-后周)改建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偃师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地方自筹,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工程概况:偃师市X029府金线(缑氏-后周)改建工程,位于缑氏镇和大口乡,起点在X004顾刘线与X029府金线交叉口处,向西经郑窑、夫子庙、韩村、温村、大口、吕桥,至于后周,路线长11.927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路面宽度9米,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估算投资3800万元。
建设地点:位于缑氏镇和大口乡,起点在X004顾刘线与X029府金线交叉口处,向西经郑窑、夫子庙、韩村、温村、大口、吕桥,至于后周。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三个标段,一标k0+000-k7+500路基工程,二标k7+500-k11+932路基工程,三标k0+000-k11+932沥青路面工程。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两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2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申请人应在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考核证等证件和近五年的业绩证明材料到偃师市交通运输局登记。
3.3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出示以下材料;(1)签署《洛阳市工程廉政建设承诺书》;(2)必须由公司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记录的证明(式样依据检察机关出具证明为准);(3)企业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者为有效申请人。
3.5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河南省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为D级的企业的申请。
3.6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7 每个申请人只能对本项目的其中两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3年4月10日至2013年4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偃师市交通运输局出具的证明(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中州大道与民航路交叉口西南角企业壹号70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为1000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 年4月25日下午3时00分,申请人应于2013年4月25日下午2时00分至3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偃师市交通运输局七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资审保证金
申请人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应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资审保证金,资审保证金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交付。
递交资审保证金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郑东新区内环路支行
单位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分公司
帐 号:
****************57
注:银行凭单须注明申请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到账后,持银行凭单到招标代理公司换取收据。
招 标 人:偃师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偃师市华夏路35号
联 系 人:武先生
电 话:
152*****605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郑州市中州大道与民航路交叉口西南角企业壹号702
联 系 人:路女士
电 话:
****-********电 子 邮 件:huachunz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