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电厂一期(2*150MW)机组脱硝技改工程招标公告

阜康电厂一期(2*150MW)机组脱硝技改工程招标公告

  • ********7">新疆阜康电厂一期(2×150MW)机组脱硝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5">招标公告

    1、神华国能(神东电力)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新疆阜康电厂一期(2×150MW)机组脱硝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工程名称:新疆阜康电厂一期(2×150MW)机组脱硝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编号:SGEG-2013-D2-SC-0162

    GXTC-*******

    工程概况:新疆阜康发电有限公司二期两台150MW燃煤供热发电机组,于2008/年建成投产,配套上海锅炉厂四角切圆燃烧锅炉。锅炉设计燃用烟煤,本次改造增加脱硝装置。

    招标范围:二期两台机组脱硝改造工程,包括催化剂、反应器、烟道及空气预热器低温段管箱改造部分等设备(包括氨区),机组脱硝系统正常运行所必需具备的工艺系统设计、设备选择、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及安装、土建建(构)筑物等的设计、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验收、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

    工 期:新疆阜康发电有限公司公司#1、#2机组脱硝改造工程的设备交付进度与工程进度应满足机组整体检修计划。#1、#2机组计划于2013年9月、10月停机或#2机组2014年4月停机,具体时间以集团公司批复为准,项目预计2013年5月10日开工,2013年10月1日设备试运行。

    2.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 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4)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或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7)投标人具有至少4台300MW及以上机组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总承包(EPC)脱硝装置成功运行一年及以上的业绩(包括合同封面页和签字页等。

    (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4月8日起至2012年4月12日止,每天上午 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4.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21层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业务十部

    购买标书联系人:范大伟、张海飞、焦红艳、杨雪光

    联系电话:***-********-***、774、498、463

    传 真:***-****************

    (1)如需现场购买,请购买标书人员持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指定的时间内到上述地点购买。

    (2)如果需通过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如上地址和帐户汇款(购招标文件款300元人民币),并将加盖公章后的标书购买登记表(如下)及汇款底单(标明GXTC-*******)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该传真并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如发送传真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取得联系。

    项目编号

    SGEG- GXTC-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

    联系人

    传真

    邮政编码

    E-mail

    法人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人(签字)

    年 月 日

    5. 投标截止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3年5月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交到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21号北京广安宾馆一楼多功能厅。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13年5月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贰拾万元整人民币,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

    l 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GXTC-*******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l 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

    8.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传真并电子邮件的形式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21层

    邮 编:100044

    开 户 银 行 :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帐 号:****************119

    联系人:范大伟、张海飞、焦红艳、杨雪光

    联系电话:***-********-***、774、498、463

    传 真:***-****************

    电 子 信 箱 :gxzb11@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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