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鹤峰县中央耕地障碍修复利用项目物资采购项目(第2包生物有机肥)竞争性谈
2020年鹤峰县中央耕地障碍修复利用项目物资采购项目(第2包生物有机肥)竞争性谈
【项目概况】
2020年鹤峰县中央耕地障碍修复利用项目物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index.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SGTZB-2021-002
2、采购计划备案号:ZFCGSQ-2021-140-008-1
3、项目名称:2020年鹤峰县中央耕地障碍修复利用项目物资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53.5(万元)
6、最高限价:53.5(万元)
7、采购需求:
第2包采购内容有商品生物有机肥、叶阻隔剂、有机硅功能肥、锌肥等。总建设规模2600亩,实现耕地生产障碍得到治理修复,耕地得到安全可持续利用;项目地点:走马、五里、太平、下坪、中营、容美七个乡镇12个村(详细见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响应物并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3月14日至2021年03月1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index.html)
3、方式:
各投标人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3月1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地址:鹤峰县原老民政局六楼)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3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地址:鹤峰县原老民政局六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2021年03月17日上午12:00 时以前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2、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质疑供应商应在2021年03月17日上午12:00 时前以书面形式将质疑函递交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逾期送达的质疑函以及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恕不接受。
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 同意,并不在中标(成交)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峰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河湖长制办公室)
地址:鹤峰县九峰大道
联系方式:138*****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恩施州广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鹤峰县满山红大道
联系方式:134*****8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大钧
电话:138*****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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