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给水泵(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锅炉给水泵(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龙泉生物质发电工程
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1-143
龙泉生物质发电工程 经浙江省发改委浙发改能源[2011]1168核准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75T/H次高温高压生物质直燃锅炉、15MW高温高压纯冷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各2台、总投资约为3.3785亿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龙泉市查田镇,计划于2014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龙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浙能龙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锅炉给水泵(重新招标)
1、标段内容:锅炉给水泵及附属设备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2、资格条件: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2)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5)投标人应具备单机容量15MW及以上发电机组给水泵至少2台的国内运行业绩 (要求运行2年及以上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6)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但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5月6日9点30分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二楼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二、皮带机
1、标段内容:共设置3条皮带机B=1200mm,V=1.25m/s,Q=240m3/h;电动犁式双侧卸料器6台;永磁除铁器2台;电子皮带秤2台;5个下料口各设置一对拨料器,拨料器长度6m。;
2、资格条件: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2)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5)投标人应具备与本次招标设备同类型(带宽≥1.2米,带速≥1.25米/秒)皮带机至少10台的国内运行业绩 (要求运行2年及以上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6)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但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5月6日9时30分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二楼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三、化水成套
1、标段内容:化水成套及附属设备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招标设备数量详见第四卷技术规范;
2、资格条件: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2)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5)投标人应具备与本次招标设备同类型水处理设备至少5套的国内运行业绩 (要求运行2年及以上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6)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但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5月6日9时30分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二楼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四、主变压器
1、标段内容:主变压器及附属设备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招标设备数量详见第四卷技术规范。;
2、资格条件: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2)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5)投标人应具备发电厂或输变电工程40MVA及以上和电压等级110KV及以上分裂变压器至少5台的国内运行业绩 (要求运行2年及以上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6)投标人提供与招标设备同类型的设备型式试验报告;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但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8)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5月9日9时30分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二楼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五、气动输送系统
1、标段内容:气力输送系统及附属设备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招标设备数量详见第四卷技术规范。;
2、资格条件: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2)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5)投标人具有至少4套2年以上单机容量为15MW及以上发电工程的飞灰输送系统运行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但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8)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5月9日9时30分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二楼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3年04月11日至2013年04月17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登记请直接点击“交易档案登记系统”,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申请室2号位
招标人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华浙广场华浙大厦6楼B座
联 系 人:施剑鸿
联系电话:****-********、****-********
浙江浙能龙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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