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管理用房及院区环境更新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生活管理用房及院区环境更新改造工程已由天津市水务局以津水管[2013]2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天津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法人为天津市海河管理处,项目代建机构为天津市海河二道闸管理所,招标人为天津市海河二道闸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原浴室由热水炉和太阳能提供热水,太阳能热水器经多年运行,热水器上下集管与排管连接处锈蚀、老化,多出漏水;淋浴设施陈旧,供水管路腐蚀严重,散热器锈蚀、散热效果差。大会议室室内设施陈旧,地面砖多处破裂。
海河二道闸管理所办公楼及附属用房建成于1985年,经过20多年运用,存在以下问题:办公楼内多间办公室门表面漆脱落;小会议室铝合金门损坏严重;采暖管道老化,经常破裂漏水;中控室地面砖多处破裂,且被液压油浸润变色,门窗陈旧;闸区警卫室门窗陈旧,密封性差;测流房外墙面多处破损;修理车间、仓库门窗破损,无法使用;门卫室墙面污损;外墙贴砖脱落,装饰铝塑板开裂。
院区现状景观设施陈旧,园路破损严重,部分绿化植物长势不佳,两处小土山景观效果欠佳,围墙部分区域粉化严重。因此,实施生活管理用房及院区环境更新改造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5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生活管理用房及院区环境更新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生活管理用房及院区环境更新改造工程施工,合同编号:SHGLYFSG/HT-2013-01,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浴室及锅炉房改造工程、大会议室多功能改造、管理用房局部整修工程及园区环境更新改造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08~2012)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年4月16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上述(1)中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
***-********进行咨询。
4.2 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3年4月17日~2013年4月23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5月7日14时,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3年4月24日9时在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东泥沽村东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海河二道闸管理所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东泥沽村东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网 址:http://www.tjpuze.com.cn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韩树磊
电 话:
***-********转8048
传 真:
***-********发布日期:2013年4月10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戴智
电话: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组、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监察局派驻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张佩生、杜青、刘学红
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