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锡山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胜利新村135-201室房产)
无锡锡山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胜利新村135-201室房产)
项目名称 | 无锡锡山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胜利新村135-201室房产) | |||||||
项目编号 | WXCQZ21010 | |||||||
转让行为 | 无锡市锡山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于2019年3月4日批准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3/15 | 挂牌终止日期: | 2021/3/26 | ||||
转让方 | 无锡锡山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标的物 | 本次转让标的为无锡锡山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胜利新村135-201室房产。不动产权证号:苏(2018)无锡市不动产权第*******号共有情况:单独所有坐落:胜利新村135-201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面积:-/房屋建筑面积139.76平方米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70年05月17日止权利其他状况: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44.2平方米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房屋总层数:7所在层:2转让标的以现状为准。 | |||||||
资产评估 | 评估机构 | 无锡中证悦通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锡中评报字(2020)第169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无锡市锡山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2020/12/1 0:00:00 | |||||||
转让标的评估值 | 177.355400 | |||||||
特别事项 | 1、本次转让价格不含增值税。2、涉及房产限购事宜,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以确认是否具备购买资格,因受让方不具备购买资格参与交易的,造成不能办理房产登记(过户)手续的,引起的所有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 |||||||
转让底价 | 177.355400 万元 | |||||||
受让方 | 1、产权转让总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2、转让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3、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公告期满日16时前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53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4、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 |||||||
备查文件 | 1、资产转让批准文件;2、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3、无锡中证悦通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锡中评报字(2020)第169号《资产评估报告》。 | |||||||
其他说明 | 1、如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自然撤牌。2、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3、本公告仅为本次资产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资产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的前提下,可以查询《评估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由产交所联系安排看样。4、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文件执行。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陈小姐 |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