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北绿色建材产业园小砂场砂石材料加工承揽总承包招标公告

嘉北绿色建材产业园小砂场砂石材料加工承揽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嘉峪关市嘉北绿色建材产业园小砂场砂石材料加工承揽总承包项目招标单位为嘉峪关市交投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DHGK*******

2.项目地点:甘肃省嘉峪关市

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合同周期:本项目合同一年一签,每个合同期结束前由招标方组织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合格可继续签,考评不合格终止合同;

5.合同形式: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中标价即合同单价,无论发生任何影响价格因素均不对单价进行调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

6.砂石料开采地点:嘉峪关市煤炭交易中心南一、南二、南三建筑用砂矿

7.砂石材料加工招标内容:

序号

工作内容

单位

备注

1

砂石开采(挖掘机)

元/m3

含生产厂区道路、砂石运输道路的修建、洒水降尘及维护保养。

2

原料运输费(原料运输至进料口,包含整个开采范围内)

元/m3

3

设备加工及折旧(含生产设备、环保设施设备及设备的安装、土建工程等)

元/m3

4

场内转运费(装载机整理料堆,车辆转运费)

元/m3

5

装载机装车

元/m3

6

人工费

元/m3

含保险、劳保、工作等一切费用。

7

易损件材料更换

元/m3

8

合计

元/m3

砂石材料加工招标限价:总承包单价(含砂石开采、加工、劳务费、场内倒运费及易损件材料费、人员车辆保险费、税费、安措费等生产所须的一切费用)15.6元/m3;

8.成品料运输招标内容及限价:

序号

工作内容

单位

限价

备注

1

成品料装车、运输费(3km≤运距≤15km)

元/m3/公里

0.65

工作内容:成品砂石装车、运输装车出厂后,计算运距

2

成品料装车、运输费(16km≤运距≤50km)

元/m3/公里

0.55

工作内容:成品砂石装车、运输装车出厂后,计算运距

3

成品料装车、运输费(运距>50km)

元/m3/公里

0.45

工作内容:成品砂石装车、运输装车出厂后,计算运距

说明:①以上限价均为承包方含油料单价,油料由投标单位承担;

②投标报价均按分项报价,不得高于分项招标限价,否则该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无效;

③生产线所需水、电费由建设方承担,办公区、生活区所需水、电费由投标方自理。

9.砂石材料加工费及成品运输费的支付,招标人按照承包方每月开采量的80%计算并支付砂石材料加工费及成品运输费(加工费及成品运输费)以中标金额为准)。如招标方不能够按时支付给承包方当月砂石料加工费及成品运输费,影响承包方资金周转,影响承包方整体生产,承包方如果有砂石料销路,承包方申请招标方以水洗砂、砾石进行抵顶,年终结算时招标人按下表档位及价格计算已抵顶的材料总价,用于抵平承包方加工费:


********171*****5001.png">类 型

砂石

年产量

(m3)

水洗砂

(元/m3)

砾石

(元/m3)

备 注

50万以上

40

22

此价格为招标人向承包方抵顶砂石料的价格(不含运费、装车费。)

20万~50万

45

22

2万~20万

50

25


招标人向承包方抵顶的砂石价格按照年度开采量分档确定,每月加工费及运输费按月开采量的80%计算(计算公式:月开采砂石数量×中标加工费及运输费单价×80%),所抵顶的砂石料款项,在年底结算后,由招标人向承包人开具此部分的3%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承包人也需向招标人开具加工费及运输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剩余20%的加工费及运输费,在合同期结束后三个月内,招标方以现金支付或抵顶砂石料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承包方,并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0.其它:每年开采的砂石量必须以建设方下达的生产任务为准,承包方不得私自超量开采;若因私自超量开采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承包方承担,承包方仅有生产权,【因招标方不能及时支付给承包方加工费用,经承包方申请招标方同意,承包方可以销售招标方所欠款项抵顶的砂石料】砂石料销售及运输由招标方负责,承包方无权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同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本次报价服务的经营范围;

2.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满一年的新公司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公章;

5. 提供2020年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

6.投标人承诺办理所有自行购买生产设备的保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派遣劳务人员的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保额不低于12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承诺书);

7、劳务人员需持有相应岗位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健康证(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8.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获取招标文件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如为甘肃省外企业,请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地当地的信用网站查询记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3月19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甘肃德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嘉峪关市供水管理处综合楼四楼);

3.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由本项目委托代理人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嘉峪关市供水管理处综合楼四楼),经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资格确认后,方可报名。

注:企业投标代理人员须出示健康码“绿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2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开标地点:嘉峪关市交建集团二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媒介上发布。

八、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截止时间:2021年4月1日18时00分

收款单位:甘肃德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嘉峪关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胜利南路支行

账 号:****************029

九、因疫情影响,请投标人做好投标时间上的准备,响应以下要求:

1.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及《嘉峪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第 3 号)》的要求,参与开标的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来自疫情防控低风险区的,开标时须提供“健康出行码”或健康证明;来自疫情防控中风险区的,开标时须提供健康证明或嘉峪关市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解除隔离告知书》;来自疫情防控高风险区的,开标时须提供嘉峪关市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解除隔离告知书》;

2.根据省、市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投标人需自行委托在嘉人员为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原件)。开标当天,投标企业只能委派一人参加,并严格服从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期间现场管理规定;

3.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全程做好自身防护措施(保持人与人之间1.5 米以上安全距离、戴口罩、勤洗手、不随地吐痰、吸烟等)。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嘉峪关市交投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嘉峪关市公交公司楼下

联系人: 李华

电话: 150*****91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德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嘉峪关市供水管理处综合楼四楼

联系人:白冬梅

电话: 138*****937

甘肃德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3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承揽 材料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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