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飞播造林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旬阳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飞播造林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旬阳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飞播造林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安康市汉滨区文昌南路中段安泰尚层五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3-26 16: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DZC********01
2、项目名称:旬阳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飞播造林项目
3、预算金额:560,000.00元
4、最高限价:560,000.00元
5、采购需求:旬阳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飞播造林项目,1项,采购预算: 560,000.00元,项目概况: 飞播造林1万亩(洞沟播区地面植被处理及在十里洼村村口立封护碑1座、在板桥沟沟口等设立宣传牌2块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用于旬阳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飞播造林项目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3-30 00:00:00至 2021-04-30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投标产品政府采购政策:(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本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或其他相关证明;3、财务报告:提供2018年或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间段的财务报表);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3-19 17:00:00止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文昌南路中段安泰尚层五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 ),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 2.进行完善相关信息后,须携带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本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或其他相关证明。)加盖原色公章复印件1套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进行缴费确认;3.下载文件:投标人缴纳磋商文件费用后,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 ),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选择“我的项目”下载磋商文件(没有下载磋商文件的单位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投标企业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95、********00;6.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7.各投标人只可委托一名代表到场参会,到场参会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3-26 16:00:00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旬阳县林业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县城关镇商贸大街241号
联系人:旬阳县林业局经办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电 话:131*****002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文昌南路中段安泰尚层五楼。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15日
旬阳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飞播造林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安康市汉滨区文昌南路中段安泰尚层五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3-26 16: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DZC********01
2、项目名称:旬阳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飞播造林项目
3、预算金额:560,000.00元
4、最高限价:560,000.00元
5、采购需求:旬阳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飞播造林项目,1项,采购预算: 560,000.00元,项目概况: 飞播造林1万亩(洞沟播区地面植被处理及在十里洼村村口立封护碑1座、在板桥沟沟口等设立宣传牌2块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用于旬阳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飞播造林项目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3-30 00:00:00至 2021-04-30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投标产品政府采购政策:(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本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或其他相关证明;3、财务报告:提供2018年或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间段的财务报表);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3-19 17:00:00止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文昌南路中段安泰尚层五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 ),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 2.进行完善相关信息后,须携带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本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或其他相关证明。)加盖原色公章复印件1套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进行缴费确认;3.下载文件:投标人缴纳磋商文件费用后,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 ),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选择“我的项目”下载磋商文件(没有下载磋商文件的单位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投标企业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95、********00;6.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7.各投标人只可委托一名代表到场参会,到场参会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3-26 16:00:00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旬阳县林业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县城关镇商贸大街241号
联系人:旬阳县林业局经办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电 话:131*****002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文昌南路中段安泰尚层五楼。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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