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饶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问题十六(省整改方案问题四十二)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关于上饶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问题十六(省整改方案问题四十二)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规定,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通知》(赣环督整改办字〔2018〕4号)及《江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现就上饶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方案中的问题十六(省整改方案问题四十二)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一.问题描述

问题十六(省整改方案问题四十二):上饶市铅山县工业园区企业长期超标纳管,园区雨水排口超标严重。铅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和环境保护部门对整改工作不重视、不推进,园区大部分化工企业废水预处理设施不完善甚至没有处理设施,废水长期超标纳管,2018年1月至5月,园区污水处理厂累计有70天进水化学需氧量日均浓度超标,严重影响园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园区雨水排口长期超标,但园区管委会和铅山县环境保护部门一直未排查出原因。专项督察随机抽查发现,新信化工污水排放口出水化学需氧量浓度超标纳管1.2倍,还利用雨水管网偷排废水;巨石化工未批先建,无任何治污设施,污水直排雨水管网。

二.整改目标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完善企业废水预处理设施,做到达标排放,保障园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解决雨水管网长期超标的问题。

三.整改措施、成效

上饶市多措并举,对铅山工业园区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完善企业废水预处理设施,加强在线监控运行和维护,积极排查雨水管网长期超标原因,加快雨水管网改造及修复工程进展。

1、2018年全年,铅山县环保局通过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累计对园区8家企业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累计罚款146万元,关停企业1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5人,刑事拘留2人。2019年,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对全县工业企业进行检查300余家次,责令12家(园内5家)企业停产整改,对8家(园内3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进行行政处罚,移送公安行政拘留6人、刑事拘留5人。

2、根据各部门积极排查,铅山县雨水管网长期超标原因主要有4点:1、各企业污水(原水)蓄水池及废水处理池大多为露天状态,持续多日下雨情况下蓄水池及废水处理池污水有可能被雨水灌满溢出进入雨水管网,导致工业园区雨水管网水质被污染;2、园区内各化工企业原料及产品和废料入库时有散落在厂区没有及时打扫清洗,以及车间地面冲洗废水未及时泵入污水处理站,导致下雨时被淋洗进入雨水管网;3、极少数无良企业利用雨水管网排污;4、雨水管网破损。园区管委会已聘请了深圳市粤达科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上海凯顺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利用专业的设备管道潜望镜及CCTV机器人对园区管网进行勘察,铅山县工业园区管网检测总计30167.98米,发现缺陷1141处,截止2020年4月底已修复1141处,修复率100%,疏通污水管网约3公里。2019年3月,铅山县工业园区化工区雨水管网改造及修复工程项目已通过铅山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2019年4月16日江西鸿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截止到9月底,该项目总施工长度2.2公里,现已完成改造2.2公里,路面恢复已完成约2.2公里,整个改造工程已全部完成。

3、2018年6月13日,园区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聘请了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园区企业的在线监控运维单位,园区各企业在线监控设备运维现已由该公司统一接管运维。园区涉水企业28家,其中在产企业21家,长期停产企业7家,在产企业21家中有20家建设了预处理设施、在线监控和监控视频,另有1家金日化工涂料有限公司生产废水直接转移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长期停产企业7家中有4家建设了预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控,实时监控企业工业污水排放口排水情况和在线监控运行情况,同时企业每日上报排水时间和排水量,并建立排水台账,运维单位通过调阅视频监控每天核对企业的排水情况。

4、园区涉水企业28家,其中在产企业21家,长期停产企业7家,在产企业21家中有20家建设了预处理设施、在线监控和监控视频,另有1家金日化工涂料有限公司生产废水直接转移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长期停产企业7家中有4家建设了预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控,实时监控企业工业污水排放口排水情况和在线监控运行情况,同时企业每日上报排水时间和排水量,并建立排水台账,运维单位通过调阅视频监控每天核对企业的排水情况。

2020年6月,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共监测污水纳管企业19家,未发现超标纳管现象。2020年6月,园区雨水总口在线监测数据逐渐趋于平稳,雨水COD日平均排放浓度24.48mg/l,最高46.756mg/l、最低7.693mg/l。铅山县工业污水处理厂超标纳管和雨水排口超标排放情况整改工作已完成。整改任务已完成。

本公示时间自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22日,对本公示情况有疑问和异议的,请联系省整改办。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督察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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