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意见书
龙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意见书
一、项目编号:LYXLZJD2020-043
二、项目名称:2020年龙游县龙洲街道办事处村级换届小礼品包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1 | 龙游县龙洲街道办事处 | 龙游县龙翔路539号 |
四、基本情况
该项目于2020年11月30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非政府采购公告栏发布询价公告,预算金额352954元,2020年12月4日开标,中标金额为288384.18元,该项目的采购金额超过龙游县2020年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未按照规定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未按照规定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或者未按照规定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的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鉴于该项目目前已履行结束,未发现造成危害的实际情况,也是首次违反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采购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
2.处理结果:对你单位提出以下意见: 一、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改正。 二、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三、今后再发生类似问题的,将按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并在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10日内向本机关作出书面说明。
六、出具监督检查意见日期:2021年03月12日
七、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龙游县财政局
2.联系人:严伟强
3.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0/20213/e999b10b-40ee-441d-b9ad-fdfd52ab639b">监督意见书0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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