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林镇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黑林镇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赣榆县黑林镇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工程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GYX********2
工程名称 赣榆县黑林镇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3年4月11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3年4月15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赣榆县黑林镇中心小学的赣榆县黑林镇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工程已经由无审批单位(赣发改服【2013】5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 自筹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赣榆县黑林镇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新建工程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赣榆县黑林镇中心小学院内
1.2 工程规模:3295m2,4层,15.45m。
1.3 工期:210天
1.4 质量要求: 满足国标合格条件
1.5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和范围为:土建(含桩)及一般水电安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申请人需要满足的资质类别及等级为: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4.3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4 其他条件:
资格审查合格必选条件\n本工程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准予参加投标。注: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n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n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n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n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注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n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n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n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持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n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n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n资格审查合格其他条件\n1)本工程执行“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应出具投标单位所在地地市级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两年来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1>关于建设局方面证明: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2 >关于检察院方面证明:a.若投标企业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b.若投标企业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检察院负责查询。\n2)按连建管“[2006]636号文”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项目经理进行投标。一个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的,必须在上一工程项目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竣工阶段,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监理单位同意后报县招标办备案后方可承担。\n3)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县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n4)本工程执行连建招(2009)277号文、苏清办【2007】13号文、苏清办【2008】13号文、苏清办【2010】13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0】4号文、连建综【2009】483号文、连清办〔2011〕9号文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n5)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1】72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规字【2010】7号文《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连建管【2011】110号文《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n6)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1〕101号,“关于注明工程项目经理部(监理机构)人员名单的通知”。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部(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部(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项目经理部(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n7)所有投标申请人必须执行赣建发【2009】31号文。\n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n
5、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6、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6.1 请申请人于2013年04月11日至2013年04月15日之间登陆连云港市招标投标网站(http://www.lygztb.com.cn)进行报名,逾时不再办理。
6.2 凡报名成功、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04月11日至2013年04月15日之间登录招投标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600.0000元,售后不退。
7、其他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n(1)投标报价70分;(2)施工组织设计18分;(3)项目经理现场答辩2分;(4)投标报价合理性(-4分);(5)业绩8分;(6)信誉2分;\n1、投标报价(70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70分,其他投标人投标报价与基准价比较,每正偏离1%扣减0.3;每负偏离1%的,扣减0.3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n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评标基准价(A)=所有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C)*浮动系数(K)(浮动系数在开标现场由投标人代表从95%、96%、97%、98%四个值中随机抽取)。即A = C * K;若有效报价超过5家,则剔除最高、最低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A值不因投标报价的算术性修正而改变。(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n在统计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时,必须在所有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n2、施工组织设计(18分)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包括: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1分;2) 施工现场平面和临时设施布置及安全防护:2分;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4)分部分项工程的完整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5分;5)依据工程总工期及各节点工期要求提供保证工程施工按期完成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施工优化措施、与其它专业协调配合的组织措施:1分;6)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1分;7)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2分;8)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分;9)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1分;10)冬季、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成品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1分;11)工程项目工会的组织及运行措施:1分。\n3、项目经理现场答辩。2分(其中陈述分值1分,答辩分值1分)3.1项目负责人陈述分值0-1分;3.2项目负责人答辩分值0-1分;\n4、投标报价合理性(-4分) 说明:(一) 本项指标为扣分项目;(二) 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平衡报价的评价。 (三)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不平衡报价的数量和对投标总价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评分幅度进行评分: 0≤优<1 1≤良<2 2≤中<3 3≤差<4\n 5、业绩(8分):5.1企业部分(3分)企业业绩(3分):企业于2010年3月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完工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单项合同额为600万元(含)及以上、建筑面积在3500m2及以上的,得1分。该项目获得市级文明工地的加0.5分,获得省级文明工地的加1分;该项目获得市级工程质量奖项(如连云港市玉女峰怀)加0.5分,获得省级工程质量奖项(如江苏省扬子怀)加1分。最高得3分。不重复计分,没有则不得分。\n5.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部分(5分)项目经理业绩(5分):项目经理于2010年3月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完工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单项合同额为600万元(含)及以上、建筑面积在3500m2及以上的房屋建筑项目,得1分。该项目获得市级文明工地的加1分,获得省级文明工地的加2分;该项目工程质量获得市级优质结构加0.5分,获得市级工程质量奖项(如连云港市玉女峰怀)加1分,获得省级工程质量奖项(如江苏省扬子怀)加2分。最高得5分。不重复计分,没有则不得分。6、信誉(2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赣榆县黑林镇中心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县黑林镇驻地 地址:
联系人: 朱礼仁 联系人: 惠永春
电话: 612434 电话: 133*****187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首次公告]
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赣榆县黑林镇中心小学的赣榆县黑林镇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工程已经由无审批单位(赣发改服【2013】5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 自筹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赣榆县黑林镇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新建工程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赣榆县黑林镇中心小学院内
1.2 工程规模:3295m2,4层,15.45m。
1.3 工期:210天
1.4 质量要求: 满足国标合格条件
1.5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和范围为:土建(含桩)及一般水电安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申请人需要满足的资质类别及等级为: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4.3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4 其他条件:
资格审查合格必选条件\n本工程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准予参加投标。注: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n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n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n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n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注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n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n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n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持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n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n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n资格审查合格其他条件\n1)本工程执行“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应出具投标单位所在地地市级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两年来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1>关于建设局方面证明: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2 >关于检察院方面证明:a.若投标企业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b.若投标企业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检察院负责查询。\n2)按连建管“[2006]636号文”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项目经理进行投标。一个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的,必须在上一工程项目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竣工阶段,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监理单位同意后报县招标办备案后方可承担。\n3)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县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n4)本工程执行连建招(2009)277号文、苏清办【2007】13号文、苏清办【2008】13号文、苏清办【2010】13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0】4号文、连建综【2009】483号文、连清办〔2011〕9号文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n5)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1】72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规字【2010】7号文《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连建管【2011】110号文《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n6)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1〕101号,“关于注明工程项目经理部(监理机构)人员名单的通知”。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部(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部(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项目经理部(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n7)所有投标申请人必须执行赣建发【2009】31号文。\n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n
5、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6、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6.1 请申请人于2013年04月11日至2013年04月15日之间登陆连云港市招标投标网站(http://www.lygztb.com.cn)进行报名,逾时不再办理。
6.2 凡报名成功、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04月11日至2013年04月15日之间登录招投标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600.0000元,售后不退。
7、其他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n(1)投标报价70分;(2)施工组织设计18分;(3)项目经理现场答辩2分;(4)投标报价合理性(-4分);(5)业绩8分;(6)信誉2分;\n1、投标报价(70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70分,其他投标人投标报价与基准价比较,每正偏离1%扣减0.3;每负偏离1%的,扣减0.3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n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评标基准价(A)=所有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C)*浮动系数(K)(浮动系数在开标现场由投标人代表从95%、96%、97%、98%四个值中随机抽取)。即A = C * K;若有效报价超过5家,则剔除最高、最低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A值不因投标报价的算术性修正而改变。(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n在统计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时,必须在所有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n2、施工组织设计(18分)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包括: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1分;2) 施工现场平面和临时设施布置及安全防护:2分;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4)分部分项工程的完整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5分;5)依据工程总工期及各节点工期要求提供保证工程施工按期完成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施工优化措施、与其它专业协调配合的组织措施:1分;6)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1分;7)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2分;8)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分;9)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1分;10)冬季、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成品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1分;11)工程项目工会的组织及运行措施:1分。\n3、项目经理现场答辩。2分(其中陈述分值1分,答辩分值1分)3.1项目负责人陈述分值0-1分;3.2项目负责人答辩分值0-1分;\n4、投标报价合理性(-4分) 说明:(一) 本项指标为扣分项目;(二) 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平衡报价的评价。 (三)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不平衡报价的数量和对投标总价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评分幅度进行评分: 0≤优<1 1≤良<2 2≤中<3 3≤差<4\n 5、业绩(8分):5.1企业部分(3分)企业业绩(3分):企业于2010年3月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完工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单项合同额为600万元(含)及以上、建筑面积在3500m2及以上的,得1分。该项目获得市级文明工地的加0.5分,获得省级文明工地的加1分;该项目获得市级工程质量奖项(如连云港市玉女峰怀)加0.5分,获得省级工程质量奖项(如江苏省扬子怀)加1分。最高得3分。不重复计分,没有则不得分。\n5.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部分(5分)项目经理业绩(5分):项目经理于2010年3月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完工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单项合同额为600万元(含)及以上、建筑面积在3500m2及以上的房屋建筑项目,得1分。该项目获得市级文明工地的加1分,获得省级文明工地的加2分;该项目工程质量获得市级优质结构加0.5分,获得市级工程质量奖项(如连云港市玉女峰怀)加1分,获得省级工程质量奖项(如江苏省扬子怀)加2分。最高得5分。不重复计分,没有则不得分。6、信誉(2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赣榆县黑林镇中心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县黑林镇驻地 地址:
联系人: 朱礼仁 联系人: 惠永春
电话: 612434 电话: 133*****187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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