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高市中学学生食堂招标公告
永新县高市中学学生食堂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永新县高市中学
二、工程名称:永新县高市中学学生食堂工程。
三、工程概况:土建工程,建筑面积477㎡,预计总投资38万元,设1个标段。
四、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五、对投标企业和项目经理的资质要求:投标企业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企业资质,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房建专业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
六、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获得招标文件方式:本工程取消报名环节。招标单位将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发布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永新县人民政府网和吉安招标投标网、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凡有意投标的施工企业,可自行从以上网上下载。
八、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参与此次投标,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九、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永新县高市中学
联系人:欧阳先生 联系电话:134*****966
招标代理机构:永新县同和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159*****009
电子邮箱:********93@qq.com">********93@qq.com
请点击下载招标附件
永新县高市中学
二0一三年四月八日
附件: ****************.rar
江西省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招 标 项 目:永新县高市中学学生食堂项目招 标 单 位: 永新县高市中学 法定代表人: 欧阳永红联系人:欧阳先生 电话:
134*****966 编 制 时 间:二O一三年四月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范本投 标 须知第一节前附表工程名称永新县高市中学学生食堂建设地点永新县高市中学校园内工程立项批准文件永发改字[2012]130号设计单位永新县建筑设计院招标控制价(M值)(含招标服务费)385373.75元建筑面积477㎡结构及层数砖混/一层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质量要求合格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为150日历天工程类别四类投标单位与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1.叁级以上(含叁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2.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投标保证金数额柒仟元整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指定网站(吉安市人民政府网、永新县人民政府网和吉安招标投标网、永新县公共资源网)自行下载现场踏勘方式自行踏勘(费用自理)地点永新县高市中学校园内招标答疑方式1、可采取无记名电子信箱方式发邮件到(
********93@qq.com )提出疑问。2、提出疑问截止时间:2013 年4 月 18 日上午12时3、招标人将于2013 年4 月 19 日在指定网站(吉安招标投标网、永新县公共资源网、吉安市人民政府网、永新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答疑结果。投标文件份数技术标正本壹份,副本贰 份;商务标正本壹份,副本贰 份。投标文件递交1、受理单位:永新县同和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2、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4月 23日上午9时30分3、受理地点: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标 会时间2013年 4 月 23日上午9时30分地 点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到位情况满足施工要求其 他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交纳资料费,否则不受理其投标文件。2、招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第二节综合说明一、总则(一)工程概况:1、工程招标范围本次施工招标范围:(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2、现场施工条件(1)建设用地总面积/;(2)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满足施工要求;(3)施工用水、电满足施工要求;(4)有关勘探资料 满足施工要求;3、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以及省其它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得到 永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的监督和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二)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和标准: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施工资质等级要求(本工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2)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其委托代理人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4)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建造师证)和建造师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一、二级待发证的临时建造师按照省建设厅《关于我省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建建[2008]13号文中的附件样式出具承诺书和提供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相关部门出具的已获得临时建造师资格待发证的证明,证明的内容中应包括:姓名、性别、注册专业、注册单位、身份证号码等,但不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5)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有效“三大员”证件原件(即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或C类安全员)(6)外埠来赣施工企业应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进入我省投标的备案手续材料。(7)、 投标单位必须在开标时提供经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批准备案的诚信管理手册。(三)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权。(四)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60天(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五)招标文件的解释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投标人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予以解答,并将答疑结果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告知所有投标人。(六)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与组成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者受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其编制责任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委托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3、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七)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十二)条所述的招标答疑会记录。(七)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日期 3 天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2、补充通知应报分管监督的招标办备案。3、补充通知将在永新县公共资源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予以公布,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八)招标文件备案招标人应当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并承担编制责任。招标文件发出前,按《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送至县级以上有直接管辖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时如发现招标文件中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责令招标人改正。三、投标报价(九)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报价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2、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报价。 投标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为合同价。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和原则: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也可根据企业定额编制),并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投标人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必须已列出项目)将被认为此项费用己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中,但投标人不能自行增加项目或减少项目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有重大偏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子目和工程量同招标人所发的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一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4、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当发现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施工图纸有误差,经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核对,应予以调整。当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误差增减幅度在±15%(含±15%)以内的按中标人投标报价中的原综合单价执行;当误差引起的增减幅度超过±15%的,其增加或减少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综合单价可作调整,由中标人提出合理的综合单价,经招标人确认后,调整中标价格,并将有关条款写入施工合同。5、投标报价编制依据要求:(1)工程量清单报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文件的规定;缺项材料价格可按市场价格。定额可参考江西省有关定额。(2)考虑到市场材料价格竞争因素,招标人将委托评标委员会对主材或者设备单价进行评审比较,本工程招标主要材料价格招标人根据市场行情设定评审参考价(详见附表一)。当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及设备价格低于附表一中参考价土建、其他工程8%,装饰主材、设备15%的材料价格,投标人应出具承诺书,承诺书应包含下列内容:名称、规格、单位、型号、等级和供货数量、单位、单价、进场时间、生产厂家名称及材料合价和差价,并承诺出具差价保函;高于上述规定土建、其他工程8%,装饰材料、设备卫生器具、灯具、设备15%,应出具情况说明(投标人出具的价格承诺书或价格情况说明应密封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中,否则其投标报价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无效,不参与排序)。 ((3)投标报价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为不可竞争费用。规费[包括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工程排污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上述费用均按投标人报价的基数和按规定的取费标准、计费程序(计费程序详见省建设厅赣建办[2007]38号文的附件)及费率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不得计取工程定额测定费。否则评标委员会可裁定为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4)投标报价中的可竞争费用的有关项目不得出现零或负报价。(5)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价款方式:①经设计单位发出招标人认可的设计变更; ②经招标人计量后签证认可的工程量变化;(6)材料与设备供应、结算及要求:①材料供应方式及结算办法: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但质量、品牌、供货地点在采购前要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方可采购使用。②设备供应方式及结算办法: 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 ③凡投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书及试验资料,钢材、水泥进场后均必须作二次试验并将试验报告送招标人,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制止使用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7)投标人应认真考虑自身商务标中投标报价风险以及中标后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尤其要慎重合理确定利润,自主投标报价,不得盲目压价,低于成本恶性竞争。四、投标文件的编制(十)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书;(2)投标书附录;(3)投标报价汇总表(使用示范格式文本中适用于招标控制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报价汇总表);(4)需评审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用量、价格及差价汇总表(如有价格承诺书或价格情况说明应附在其后);(5)商务标正副本之后附投标报价完整工程预算书三份,预算书格式应执行08规范的格式(参考以下):①单位工程汇总表;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③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二);④规费/税金项目清单 与计价表⑤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⑦主要材料及价差汇总表。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工期、质量的投标承诺书及招标文件提出的其它实质性条件作出的响应承诺;(4)辅助资料表:①投标单位企业概况;②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简历;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④计划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表;⑤企业近3年来所承建已竣工的主要工程情况;⑥企业近3年荣获质量经营管理荣誉情况; ⑦企业在建的主要工程情况。(5)参与本工程投标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五大员”证书(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预算员或造价员、安全员或C类安全员)、诚信管理手册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技术标装订成册)。3、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组成应包括以上第1、2项要求包括的内容,如内容有缺少或未按要求编制视为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存在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使用省招标办2006年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填写,如相关内容不够填写时,由各投标人自行添补。(十一)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开标前一天下午17时前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柒仟元整 (必须到账,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不能提交现金。缴款时应注明缴款单位和永新县高市中学学生食堂工程投标保证金”字样。执收单位: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吉安永新县广场支行账号:
****************01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永新县支行账号:
140*****040007931(1)开标时,投标人的银行进账票据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按要求提供者其投标文件作废处理。(2)开标前,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到账单位证明,若投标保证金到账单位出现不一致时,以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证明为准。(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后 7 个工作日内退回,异地投标人退款中产生的汇款手续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抬标单位正式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转入招标单位作为履约保证金。(十二)现场踏勘与招标答疑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施工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察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采取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形式提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招标人将予以澄清、解答,并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将答疑结果在永新县公共资源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予以公布。招标人的答疑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及时报招标办备案。(十三)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人按本文件第(十)条规定,编制技术、商务投标文件“正本”各一份和投标须知中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含技术、商务标两部分)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技术和商务标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如技术标或商务标部分未盖章或盖章不全者作无效标处理,不得参与竞争)。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十四)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本工程投标的投标文件要求各投标人将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别密封。每个投标人应递交二个投标文件密封袋,其中所有技术标正、副本(其它所有投标文件材料)装在技术标密封袋中,商务标正、副本装在商务标密封袋内;当商务、技术标内容较多时,可将技术、商务标文件分别包装在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密封袋内;2、所有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3、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4、所有密封袋密封口由投标人密封,并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5、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不能相互错装密封袋。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十五)投标截止期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七)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3、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当场原封退给投标人。4、招标人误收了按规定或招标文件约定应当拒收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在招投标活动(含在中标公示期间)中查明情况后将重新退还投标人,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十六)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第十四)条规定的要求、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报有关监督部门视同违约处理,给予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布。六、开标(十七)开标1、在规定的开标时间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建造师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2、开标时永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派员到场进行监督,同时邀请出席开标会的单位有县监察局、县检察院、县发改委等有关单位。3、投标人代表(指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建造师)在规定的开标会时间后(即迟到15分钟以上)到达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十八)开标程序1、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请招标人代表介绍工程基本情况;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建造师到场签名报到。3、开标顺序①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15家(含)以下的按以下顺序开标:对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在开标时提交的各种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进行审查(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节综合说明(二)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和标准,包括对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情况进行审查。)a、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有效后,首先开启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技术标,查验技术标文件签章有效后送评标委员会评审,宣布技术标入围投标人;b、抽取下浮让利系数(β值),再开启技术标入围投标人的商务标,查验商务标文件签章有效后,宣布投标报价,计算投标报价平均值,确定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送评标委员会评审。②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15家以上的按以下顺序开标:a、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有效后,首先抽取下浮让利系数(β值),再开启投标人的商务标,查验商务标文件签章有效后宣布投标报价,计算投标报价平均值,确定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b、将等于大于合理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对前7家投标人的各种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进行审查(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节综合说明(二)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和标准,包括对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情况进行审查。合理报价不足7家投标人的,全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确定为参加技术标评审的入围投标人。c、投标报价排序在第16家(含)以后的其余投标人第一阶段报价排序竞争失败,退场。d、开启入围投标人的技术标,查验技术标文件签章有效后送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评审技术标,当技术标文件出现重大偏差废标的,按报价排序依次补充进入技术标评审。e、公布技术标评审结果后,将商务标送评标委员会评审。4、宣布中标排序人;5、开标会结束,招标转入定标阶段,投标人返回等候招标人定标后的中标或未中标通知书。七、评标(十九)评标1、评标工作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和七部委令第12号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评标工作在项目分管的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并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由专家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①投标文件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第20条、第21条、第22条、第23条、第25条规定内容的;②投标文件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局令第30号第50条规定内容的;③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等的通知》(吉府办发[2007]25号)文件精神,有下列内容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a、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组成非正常一致或呈规律性变化的;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个人编制的;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g、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出自同一单位、个人或同一银行帐号的;h、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为5家或5家以上时,抽取任何下浮系数均不影响中标结果的,所有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况。(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投标文件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第28条、第35条规定内容的;(3)投标人、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或者退回投标文件:①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③外省进赣投标企业未办理进赣备案手续的;(4)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①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50条、第52条、第53条、第54条、第55条、第57条规定的;②有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局令第30号第69条、第71条、第74条、第75条、第76条、第80条规定的;③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偏差。非重大偏差的其他偏差均属于细微偏差。2、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字[2005]6号、赣建招[2007]24号修改)附件一“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其中在计算投标报价平均值(P)时,取费类别调整系数α值按四类工程计取),技术标采用符合性评审,招标人选择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招标控制价方法控制报价,并约定按本招标文件第二节第(十八)条的程序开标。当投标人商务报价参与平均后,在商务标评审过程中因重大偏差而作废标处理时,P值仍然不变。排序第一、二、三名中投标报价有并列者,并列者随机抽签确定排序,未抽中者自动降为下一排序名次。3、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共设置5人。4、本工程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所推荐中标排序人确定中标人;(二十)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以个别有针对地要求有关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八、授予合同(二十一)中标1、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应于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报分管监督的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同时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不管中标结果如何,招标人都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要求对评标、定标情况和未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在办理招投标备案时,应将工程的中标情况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将负责该工程的建造师证书和“五大员”证书原件提交给有关监督管理机构押证上岗。4、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十天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5、中标人总包和分包的约定 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二十二)合同签订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双方签订施工合同。2、中标人在同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应依法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一般为合同总金额的5%~10%)或者银行保函。本工程我单位要求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前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保函,比例为中标价的10%。履约保证金或保函的提交方式和地点:转账至招标人帐户3、中标人逾期未同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有权依法另行选择其它投标人中标;如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由于招标人的原因未同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有权依法要求招标人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4、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应按规定报项目分管的招标办备案。第三节 合同主要内容施工合同应采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人(甲方)与中标人(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人提出的合同协议条款主要内容,涉及投标人的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一、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一)进度计划1、中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前,将施工组织设计交招标人批准。2、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二)工程工期甲方要求施工总工期为150日历天,合同工期执行甲方要求工期。(三)工期延误1、如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乙方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甲方应同乙方协商决定延长竣工时间的期限。(1)额外的或附加的工程数量。(2)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障碍、阻止。(3)不可抗力。(4)可能会出现的,不属乙方的过失或违约造成的。2、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合同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一 ,限额为合同总造价的百分之二 。3、实际施工工期提前于合同工期按每提前天奖励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一 ,限额为合同总造价的百分之二 。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二、质量与安全(四)工程质量1、本工程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和设计图纸、施工说明书、设备说明书、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为依据施工。2、本工程乙方自报的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为合同约定条件。3、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乙方承诺的质量等级达不到合格标准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总价2%支付赔偿金。4、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工期相应顺延。(五)工程安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三、合同价款与支付(六)合同价款的确定及调整1、中标人的投标价格即为中标价,中标价为合同价,任何一方不得违法擅自改变,属允许范围内的价格调整由甲、乙双方依法按规定在合同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文件的规定。(七)工程款支付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具体内容以甲、乙双方合同约定为准。四、安全及文明施工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设有明显的安全生产标牌和警示牌,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五、材料设备供应(八)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无)(九)乙方采购材料、设备除甲方供应的材料外,其余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自行采购材料的质量、品牌应得到甲方确认。施工前必须检查各种材料的来源和质量,所有材料都应按现场取样检测,经质量认可后方可订货。六、保修(十)保修1、乙方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等有关规定依法对本工程进行保修。(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2、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必须签订保修书、保修期从甲方代表批准的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3、保修期限和保修费用支付办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条款和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按国家规定具体明确。七、其他有关规定1、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企业应组建项目部,并拟派建造师、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预算员各一名。2、中标后承包人的建造师及施工现场“五大员”管理人员进行押证上岗,且不得随意更换(经发包人同意并经有关监督部门备案的除外)。承包人的建造师每月不得少于20天时间在施工现场;“五大员”中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每月不得少于25天时间在施工现场;其他人员每月不得少于15天时间在施工现场,由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考勤,每人每天缺勤处以罚款。建造师和“五大员”未经招标人同意,每月缺勤累计达到20人次的视同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3、以上规定写入施工合同。第四节 技术规范一、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技术、竣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强制性文件标准规范。 二、对材料的质量和试验要求 材料应提供三证(出厂证、合格证、材料检测报告),需要进行二次试验的材料必须进行二次试验,并提供二次试验报告。第五节招标投标各种文件格式采用省招标办2006年印制的《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1、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建造师本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签名报到,若缺席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权,由此产生的损失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注:举行开标会过程中,在开启完所有有效的商务标之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建造师都不得离场,招标人在开启各投标人商务标的过程中将进行确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建造师如全部或有一人不在场,其递交的商务标将不开启,视其缺席作自动弃权处理,由此产生的损失责任由投标人自负)。2、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参与此次投标,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3、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其它项目表中所列的招标服务费金额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其它项目表中所列的招标服务费直接列入投标总报价,不进行任何让利和取费。4、综合工日单价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房修、仿古建筑和园林绿化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赣建价[2011]8号文件精神调整。5、所有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企业管理人员(指授权委托代理人、建造师和五大员)必须是在诚信管理手册中登记在册范围内的人员,凡未按要求提供者其标书按废标处理。6、已进行诚信备案的进吉建筑业企业及相关人员可通过吉安建设招标投标网(www.jajszbtb.cn)下载查询。7、税金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江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税金组成和税金计取标准的通知》赣建价[2011]12号文件精神调整。附表一:需评审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用量、价格及差价明细表招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章)年月日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情况备案受理人:负责人: (章)年 月日 附表一:需评审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用量、价格及差价明细表序号设备、材料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信息价或评审参考价(元)自报价(元)差价(元)差价小计(元)1螺纹钢筋¢20以内t4200.002螺纹钢筋¢20以外t4200.003钢筋¢10以内t4200.004钢筋¢10以外t4200.005卵石20m355.006卵石40m355.007普通粘土砖千块340.008生石灰㎏0.29水泥32.5kg0.3810中(粗)砂m365.0011粗砂m365.0012中砂m365.0013松厚板m3820.0014松木板方材m3820.0015松木模板m3820.00注:本表中的主要设备和材料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和信息价由招标人填写。自报价、差价和价差小计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以上设备和材料的价格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