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藤财采[2021]3号
藤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藤财采[2021]3号
投诉人:贵港市耀弘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德宝花城振民美食后背
法定代表人:何木英
被投诉人1:藤县金鸡镇中心校
地址:金鸡镇天乐街东150米
联系人:林老师
被投诉人2:广西梧州佳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梧州市藤县藤州镇杉木冲回建房C1-9-2号
联系人:陈晓琳
2021年2月25日,我局收到投诉人通过邮寄方式递交《同安、古华、光华等13间小学校园文化建设(文化类采购)》(项目编号:WZZC2019-J1-30049-JCTX)的投诉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和 第二十一条以及《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第三条规定,我局于2021年3月2向投诉人发出《关于限期补正补齐及修正完善政府采购投诉书一次性告知函》,告知投诉人对已递交的投诉书进行补正补齐及修改完善,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事实依据。2021年3月8日,我局收到投诉人重新递交的投诉书三份。
经审查,投诉人未按照我局《关于限期补齐补正及修改完善政府采购投诉书一次性告知函》的要求,重新递交补正补齐及修改后的投诉书,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一)……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的规定,我局依法决定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藤县财政局
2021年3月10日
标签: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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