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第二医院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系统等调研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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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第二医院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系统等调研邀请公告

我院近期将对以下医疗设备进行采购方案院内市场调研,欢迎具备相关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

一、采购项目

序号

设备名称

说明

数量

预算价

(万元)

1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系统

消毒供应中心1套

1

230

2

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

超声影像科1套

1

170.86

3

自动组织脱水机

病理科1套

1

40

4

自体血回收机

麻醉科1套

1

43

二、资质要求

1.报名企业应是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法人商事主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本地具备售后服务能力;

8.必须有厂家正式授权。

三、报价要求

1.应按照以下格式提供报价表:

**********公司报价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单价(元/套)

数量

合计(元)

总价

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

****

2.报价应是包括全部价格和工作内容的总价,以人民币“元”作为货币单位。

四、提供材料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文件目录;

2.按照第二条的资质要求准备相应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按第三条规定格式提供投标报价表(加盖公章);

4.厂家营业执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厂家医疗器械注册证;

5.与其他医疗机构合作的该设备中标通知书(尽可能提供福建省内同类型三级医院中标资料,含中标通知书、招标参数、配置清单、配套耗材及试剂、发票复印件);

6.如是代理公司,请提供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厂家给代理公司授权委托书、代理商给业务员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7.如是生产厂家,请提供厂家给业务员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8.售后服务承诺。

以上每份文件应有投标单位盖章,装订成册。

五、有关要求

1.请投标人于2021年3月22日14:30携带电子版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到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设备物资部(4号楼放疗楼4楼)报名。

2.各项目具体市场调研会议时间,以设备物资部通知为准,不再挂网通知。参会时携带以上资料(1份正本7份副本,务必用档案袋装好并封好封条);如果院内市场调研时发现代理商提供的资质证件不符合要求则自动解除报名资格。

联系人:赵红梅,电话:****-*******

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2021年3月15日

标签: 调研 灭菌 低温等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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