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近期将对以下医用耗材采购方案进行院内市场调研,欢迎具备相关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 一、产品名称及产品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序号 | 产品名称 | 物资类别 |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 1 | 可吸收性外科缝线 | 可吸收缝合线 | 用于一般软组织缝合和/或结扎,包括用于眼科手术、周围神经吻合和直径小于2毫米的血管显微外科手术。分为带针和不带针两种。 | 2 | 可吸收性外科缝线 | 可吸收缝合线 | 用于一般软组织修复,修复的伤口只需要短时间支持和缝线能快速吸收。由于其可以被吸收,本产品更适用于皮肤缝合,尤其是儿科手术、会阴侧切术、包皮环切术和口腔黏膜缝合。分为带针和不带针两种 | 3 | 可吸收性外科缝线 | 可吸收缝合线 | 适用于软组织的闭合,包括用于小儿心血管组织和眼科手术。本产品不适用于成人心血管组织、显微手术和神经组织。此缝线尤其适合于需要缝线可吸收,同时需要长时间伤口支持(长达六周)的部位。分为带针和不带针两种 | 4 | 可吸收性外科缝线 | 可吸收缝合线 | 适用于使用可吸收缝线的软组织缝合,采用带倒刺(倒钩)的缝合材料制成,两端或一端连有手术缝针。由于带倒刺,故无需打结即可缝合组织。 | 5 | 带针可吸收性外科缝合线 | 可吸收缝合线 | 适用于妇产科、普外科临床的手术缝合,该产品由缝合针与缝合线组成。其中针的材料为3Cr13,线的材料为PGA(聚乙醇酸) | 6 | 可吸收性外科缝线(胶原蛋白) | 可吸收缝合线 | 适用于人体软组织缝合。该产品以羊肠衣为原料,取肠衣中的胶原蛋白加工而成,在人体内经酶解后被组织吸收。 | 7 | 非吸收性聚酯缝线 | 不可吸收缝合线 | 该产品用于一般软组织的缝合和结扎,分为带针和不带针两种。 | 8 | 线带 | 不可吸收缝合线 | 适用于宫颈的环状缝合,不带缝针的线带可在手术中做牵引和/或固定带之用。本产品是一种扁平的编织聚酯带。 | 9 | 不可吸收缝合线 | 不可吸收缝合线 | 适用于一般软组织缝合和/或结扎,本产品是一种由长链脂肪多聚物尼龙6或尼龙6.6制成的不可吸收无菌单股缝线。缝线颜色有染色和未染色两种。缝线可分为带针和不带针两种。 | 10 | 不可吸收缝合线(不锈钢丝) | 不可吸收缝合线 | 适用于腹部伤口缝合、疝修补、胸骨闭合和矫形手术,如环扎和肌腱修复。本产品是由一种316L不锈钢制成的不可吸收单股或多股无菌外科缝线。缝线可分为带针和不带针两种。 | 11 | 聚丙烯不可吸收缝合线 | 不可吸收缝合线 | 适用于一般软组织的缝合和/或结扎,本产品是由聚丙烯制成的非吸收性单股无菌手术缝线。分为带不锈钢针缝线和不带针缝线。 | 12 | 丝线编织非吸收性缝线 | 不可吸收缝合线 | 适用于医疗手术中对人体组织的缝合、结扎。缝线采用家蚕丝为原料,带针。 | 13 | 非吸收性外科缝线 | 不可吸收缝合线 | 本产品供人体软组织(半月板)的缝合、结扎用。 | 14 | 非吸收性外科缝线 | 不可吸收缝合线 | 适用于缝合人体组织。该产品由缝合针和丝线组成。 | 15 | 带线缝合针 | 缝合针 | 该产品供缝合人体组织用。缝线采用尼龙线、涤纶编织线、丝线、聚丙烯单丝线四种非吸收性外科缝线组成。 | 16 | 荷包缝合针 | 缝合针 | 适用于消化道手术时作荷包成型用。缝针应采用GB/T4240中规定的12Cr18Ni9或12Cr18Ni9Ti材料。缝线应采用YY0167中规定的I类缝线材料 | 17 | 医用缝合针 | 缝合针 | 产品供缝合内脏、软硬组织、皮肤用。产品由YB/T5219-93标准中规定的30Cr13不锈钢钢丝制成。 |
二、资质要求 1.报名企业应是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法人商事主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本地具备售后服务能力; 8.必须有厂家正式授权。 三、报价要求 1.应按照以下格式提供报价表: **********公司报价表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注册证号 | 单价(元) | 单位 | 医保医用耗材代码 | 医保编码 | | | | | | | | | | | | | | | | | | |
四、提供材料 报名企业提供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文件目录; 2.按照第二条的资质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按第三条规定格式提供报价表; 4.厂家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含备案信息表),注册证上需标明产品序号; 5.报名企业的公司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开户信息、企业给业务员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业务联系信息; 6.产品销售授权,若有多级授权,每级的代理商都需提供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7.进口产品需提供海关报关单等相关合法进口证明文件; 8.售后服务承诺; 9.前3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其它医疗机构的供货证明(最好是厦门本地医疗机构近期的供货协议/合同、发票、清单的复印件); 11.用户清单 12.耗材样品及产品彩页,样品及彩页上需标明产品序号。 文件按以上内容顺序排列,并注明页码。若无法提供该项目文件,请在该项所对应的页面上填写情况说明。以上每份文件应有报名企业的红色盖章,并装订成册。 五、有关要求 1.请报名企业于2021年3月19日16:00前到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设备物资部(4号楼放疗楼4楼)报名。 2.各产品具体院内市场调研时间,以设备物资部通知为准,不再挂网通知。参会时携带以上资料(2份正本7份副本,务必用档案袋装好并封好封条);如果院内市场调研时发现报名企业提供的资质证件不符合要求则自动解除报名资格。 联系人:彭工,电话:****-*******。 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2021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