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2021年橄榄坡烤烟新技术试验基地烟叶生产和服务外包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2021年橄榄坡烤烟新技术试验基地烟叶生产和服务外包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2021年橄榄坡烤烟新技术试验

基地烟叶生产和服务外包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1、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及要求

1.1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2021年橄榄坡烤烟新技术试验基地烟叶生产和服务外包项目;

1.2项目编号:锦恒招字【2021】第15号

1.3服务内容、范围及方式: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2021年橄榄坡烤烟新技术试验基地烟叶生产和服务外包。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2021年橄榄坡烤烟新技术试验基地烟叶生产和技术服务外包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弥勒市弥阳镇橄榄坡烤烟新技术试验基地内的烤烟品种试验示范管理、烤烟新技术试验示范项目的技术服务、绿色植保、劳务用工、试验需用物资、设施维护、烘烤管理、场地管理、农残管理以及协助做好考核检查、基地内举办培训的现场准备等工作。本项目烤烟试验技术方案及烤烟生产技术方案的作业要求因涉密,相关服务具体内容另行送达。

1.4服务要求:

1.4.1技术服务

(1)严格按照烤烟试验技术方案及烤烟生产技术方案的要求作业。乙方根据甲方工作计划,组织安排技术服务和劳务用工,完成年度烤烟试验生产等相关工作。

(2)烤烟新技术试验基地所种作物种类由甲方统一规划指定;乙方按要求组织种烟协约农户完成植烟土壤用养、改良培肥作业;自觉维护基地自然环境,保障烟水、烟路通畅,不污染水源、土壤。

(3)完成烤烟试验相关信息采集服务工作。

(4)完成烤烟烘烤试验。

(5)按照《红河州烤烟种植交售合同流程》的管理要求,完成烟叶种植交售。

1.4.2物资采购

(1)根据甲方提出的物资计划组织采购,按时完成试验用物资采购备货。

(2)完成基地内受损的设施设备部件等物资采购、更换。

(3)物资采购做到按时到位,保质保量。

(4)服务工作:做好甲方在基地内举办的各类培训、考评检查时的现场准备及服务工作。

(5)临时工作:

a做好基地内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

b完成交办的其它服务工作。

1.5服务质量要求:

1.5.1检查评价方法: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组成烤烟试验示范技术服务检查评价执行小组进行评价,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交评价相关材料。

1.5.2评价时间:根据烤烟试验示范工作进展情况及甲方要求分月进行评价。

1.5.3评价结果

(1)评价合格的,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足额支付当期服务费用。

(2)评价不合格的,乙方应该按照甲方要求及评价标准,在甲方告知的时限内进行整改。整改后复评合格的,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足额支付当期服务费用。

(3)整改结果仍达不到要求或整改超出甲方告知时限的,甲方按照《2021年度红河州烤烟新技术试验技术服务质量及评价标准》相应扣减部分服务费用。

1.6服务地点: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橄榄坡烤烟新技术试验基地。

1.7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1)实行一年一招,服务一年一评价,价格一年一确定,合同一年一签订。

2)2021年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结算分三次,合同签订后支付服务项目30%作为基地工作的启动资金;试验阶段结束后(9月30日后)支付服务项目50%;剩余服务项目20%服务费用,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业务量及评价结论核算最终服务费用,扣除已付费用、扣减费用(如有)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分服务项目开具相应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转账支付服务费。

1.8最高限价确定方式为:本项目按年实行全费用总价包干,2021年含税最高限价为36.00万元,该限价为2021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月31日的价格。该总价包括:前期调研费用、培训、交通费、宣传资料费、税金等相关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费用。

2、拟定的唯一服务商名称、地址

2.1名称:弥勒市弥阳镇绿叶普惠烟农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

2.2地址:弥勒市弥阳镇二环南路(弥阳烟站内)

3、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及说明

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关于印发《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云烟办〔2020〕121号》中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2021年橄榄坡烤烟新技术试验基地烟叶生产和服务外包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的方式选定成交人。

4、公示期限

4.1公示期2021年3月16日至2021年3月22日(5个工作日)。

4.2对本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以书面形式提出(须加盖提出异议方的单位公章,并经异议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由采购人进行答复。在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5、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http://www.tobacco.gov.cn/》、《中国烟草云南省公司网站》、《红河州烟草公司网站http://hhyc.yn-tobacco.com/》、《采购与招标网http://》、云南省烟草公司及红河州烟草公司内网上同时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示及公示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

地 址: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温泉路

联系人:郭琳、李渊

电 话:****-*******

代理机构:云南锦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金尚俊园B座8层802号

联系人:卢锋、毛林兵

电话: 158*****753158*****2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外包 烟叶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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