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长沙路延伸工程、皇仓大道和经二路(湘鄂情大桥-红岩寺大桥)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龙山县长沙路延伸工程、皇仓大道和经二路(湘鄂情大桥-红岩寺大桥)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公告发布时间:2021-03-15 08:00:00原文链接地址

龙山县长沙路延伸工程、皇仓大道和经二路(湘鄂情大桥-红岩寺大桥)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山县长沙路延伸工程、皇仓大道和经二路(湘鄂情大桥-红岩寺大桥)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龙发改[2021]2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及县财政自筹,经龙发改招【2021】 2号文件批准为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武陵山龙山经济协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6]9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市规〔2019〕12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龙山县长沙路延伸工程、皇仓大道和经二路(湘鄂情大桥-红岩寺大桥)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龙山县

2.3建设规模:

(1)长沙路延伸工程:道路全长1056.443米,采用双向四车道,道路红线宽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40km/h,投资约3381.35万元。

(2)皇仓大道:道路全长2391.146米,道路红线宽2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30km/h,以及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投资约8184.11万元。

(3)经二路(湘鄂情大桥-红岩寺大桥):道路全长2044.613米,路基宽度3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50km/h。人行道20849㎡,机动车道55215㎡,以及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管线工程等,投资约10345.82万元。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30天(其中设计时间要求:合同生效后 6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补充、修改,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2.5质量要求:

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及以上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279号令及及合同要求保修。

2.7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8招标范围:完成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控制全面负责。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第一部分:设计: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概算评审,本次设计招标部分为限额设计,设计成果预算不得超过施工工程中标书中规定的价格,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的方案优化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以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含所有设备安装施工设计、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指导等工作)。

第二部分: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核后施工图上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及保修服务。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施工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

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须是投标人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须是牵头单位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3.4拟派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的在册人员,具有国家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

3.5拟派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是牵头单位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且无在建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是牵头单位的)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无在建工程。

3.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0项要求。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二家(设计方加施工方),且联合体成员至少应具备3.2条款规定的其中一项资质。

(2)联合体双方应当具备本招标项目相应专业的资质、关键岗位人员的要求。

(3)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须明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6)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保函,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8)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印鉴)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5.2电子保险保函获取方式:由投标人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或湘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后点击“投标人/供应商/竞买方登录”登录后,在“交易乙方”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选择投标项目”,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按钮后,再点击左上角的“我要投标”;然后点击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生成保证金虚拟子账号”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操作”按钮进行获取。 5.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请在2021年4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完成电子保函申请,并生成电子保单,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逾期视为无效投标。

5.4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22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或湘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后点击“投标人/供应商/竞买方登录”登录后,在“交易乙方”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选择投标项目”,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按钮后,再点击左上角的“我要投标”;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变更、答疑澄清文件相关附件在领取招标文件之后在 “工程业务”模块下的对应菜单中领取(没有相关附件的也可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自行查看),若有遗漏概不负责。)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设计文件技术标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由投标人在2021年3月22日17:00时前自行到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四楼大厅业务自助办理区)购买(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于2021年4月14日17:00前,在后台的“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再点击左上角“新增提问”按钮以不署名的方式进行提问,逾期不予受理。
6.4详细业务操作流程请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查看相关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0743-8523018。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4月29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7.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投标经济补偿

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为:龙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43-6222272。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陵山龙山经济协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龙山县岳麓大道旁城投大厦8楼

联系人:王刚

电话:18374310408

招标代理机构: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首市乾州街道榕域国际酒店1105室

联系人:陈进良

电 话:0743-8226280、13341312030

注: 疫情期间,各投标人代表均须配戴口罩入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原则上只派一人(即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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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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